🇨🇳 A股公告移远通信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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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远通信美国飞利浦专利诉讼简易判决动议被驳回,1710案预计8月24日开庭
本次公告是既有飞利浦专利诉讼的进展,法院驳回移远通信两项简易判决动议,案件进入8月24日开庭审理阶段。
📄 原文移远通信↗ 原文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6-037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不做 移远通信(603236.SH)
同一具体催化近72小时已处理过;且本次只是既有诉讼程序进展,未披露索赔金额、最终败诉或经营受限,A股也无法裸空,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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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9 · 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次公告是既有飞利浦专利诉讼的进展,法院驳回移远通信两项简易判决动议,案件进入8月24日开庭审理阶段。
- 原告未列明具体索赔金额,公司称生产经营正常且已按会计准则谨慎处理,当前无法量化短期利润或现金流净损害。
- 近72小时已处理过同一具体催化的新闻中心版本,当前PDF补全文字但没有新增赔偿金额、禁令落地或败诉判决。
主要风险
- 后续若法院作出禁令、赔偿金额或和解金额,才可能形成新的可量化负面催化。
- A股无法裸空,且当前事实强度不足以触发可执行做空或自动风控风险行。
反向证据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kb_search · 影响 weakens
内部KB未命中同一诉讼进展的有效增量证据,未发现已披露赔偿金额、禁令生效或经营受限事实。
检索:移远通信 飞利浦 专利 1710 简易判决 驳回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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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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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6-037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1710 所处的诉讼阶段:简易判决(Summary Judgement)阶段,尚
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部分
被告。
本次涉案金额:原告并未在诉状中明确索赔金额。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原告未列明具体赔偿金
额,案件尚未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对公司的影响需以法
院生效判决、调解书或执行结果为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了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案件1710 起源于2020 年12 月。荷兰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
利浦”或“原告”)向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对包含上海移
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远”或“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提起
专利侵权诉讼(与移远相关的案件是“案件1710”、
“案件1707”),针对案件1710,
飞利浦主张移远侵犯其4 项美国专利。
2021 年2 月,因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起的平行调查(以下简称
“ITC 调查”),案件1710 中止审理。
2022 年7 月,ITC 调查以移远胜诉告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7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公司开展337 调查的最终裁决结果公
告》,公告编号:2022-037),此后至2025 年初,案件1710 基本处于搁置状态,
双方仅定期提交联合状态报告。鉴于移远通过多方复审程序(Inter Partes Review)
及ITC 程序成功挑战了多项涉诉专利的有效性,飞利浦已相应缩减其对案件1710
的权利主张范围,由最初的4 项专利主张缩减至2 项专利。
2026 年3 月,法院批准了飞利浦对包含移远在内的多家公司提起的专利侵
权纠纷案件的修正诉状。
上述情况公司已于《2025 年年度报告》“第五节(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
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中进行了披露。
近日针对1710 案件,法院对移远此前提出的两项简易判决动议作出了裁定
(Summary Judgement),驳回了动议。公司此前提出两项简易判决动议申请,一
是依据《美国法典》第35 编第101 条(专利适格性条款),认定935 号专利权要
求1–3、9–11、17 不属于第101 条规定的可授予专利的适格客体;二是认定公
司自身产品未侵犯美国935 号专利。针对1 号简易判决动议申请,法院对于935
号专利是否符合第101 条专利适格性标准存疑,但基于司法审慎考量,法院驳回
公司1 号简易判决动议。针对2 号简易判决动议申请,因双方对核心技术事实存
在真实争议,法院驳回公司2 号简易判决动议。案件1710 预计于2026 年8 月
24 日正式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事实、请求内容及其理由
案件1710 原告飞利浦诉讼请求:指控移远直接和/或间接地侵犯了飞利浦仅
剩的2 项美国专利。飞利浦请求法院判决:(1)初步及永久禁止被告继续侵犯飞
利浦的专利权。(2)判令被告支付补偿性损害赔偿金、判决前利息和其他相关损
失。(3)认定被告属于“蓄意且故意”侵权,判令其支付最高三倍的惩罚性损害
赔偿金。(4)宣布本案为“特殊案件”,判令被告承担飞利浦的律师费及诉讼费
用。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案件1710 目前处于简易判决结果阶段,后续将于2026 年8 月24 日正式开
庭审理。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生产经营
正常,各项业务均未受到重大影响。本次诉讼原告未列明具体赔偿金额,案件尚
未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
调解书或执行结果为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
际情况进行了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四、飞利浦其他相关诉讼的情况
1、除1710 案件外,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受理的1707 案件正处于专家报
告交换阶段,预计2026 年12 月7 日开庭审理。
2、2026 年2 月,飞利浦向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海牙地方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
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7 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并按照规则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0 日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6-037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1710 所处的诉讼阶段:简易判决(Summary Judgement)阶段,尚
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部分
被告。
本次涉案金额:原告并未在诉状中明确索赔金额。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原告未列明具体赔偿金
额,案件尚未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对公司的影响需以法
院生效判决、调解书或执行结果为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了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案件1710 起源于2020 年12 月。荷兰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
利浦”或“原告”)向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对包含上海移
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远”或“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提起
专利侵权诉讼(与移远相关的案件是“案件1710”、
“案件1707”),针对案件1710,
飞利浦主张移远侵犯其4 项美国专利。
2021 年2 月,因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起的平行调查(以下简称
“ITC 调查”),案件1710 中止审理。
2022 年7 月,ITC 调查以移远胜诉告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7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公司开展337 调查的最终裁决结果公
告》,公告编号:2022-037),此后至2025 年初,案件1710 基本处于搁置状态,
双方仅定期提交联合状态报告。鉴于移远通过多方复审程序(Inter Partes Review)
及ITC 程序成功挑战了多项涉诉专利的有效性,飞利浦已相应缩减其对案件1710
的权利主张范围,由最初的4 项专利主张缩减至2 项专利。
2026 年3 月,法院批准了飞利浦对包含移远在内的多家公司提起的专利侵
权纠纷案件的修正诉状。
上述情况公司已于《2025 年年度报告》“第五节(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
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中进行了披露。
近日针对1710 案件,法院对移远此前提出的两项简易判决动议作出了裁定
(Summary Judgement),驳回了动议。公司此前提出两项简易判决动议申请,一
是依据《美国法典》第35 编第101 条(专利适格性条款),认定935 号专利权要
求1–3、9–11、17 不属于第101 条规定的可授予专利的适格客体;二是认定公
司自身产品未侵犯美国935 号专利。针对1 号简易判决动议申请,法院对于935
号专利是否符合第101 条专利适格性标准存疑,但基于司法审慎考量,法院驳回
公司1 号简易判决动议。针对2 号简易判决动议申请,因双方对核心技术事实存
在真实争议,法院驳回公司2 号简易判决动议。案件1710 预计于2026 年8 月
24 日正式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事实、请求内容及其理由
案件1710 原告飞利浦诉讼请求:指控移远直接和/或间接地侵犯了飞利浦仅
剩的2 项美国专利。飞利浦请求法院判决:(1)初步及永久禁止被告继续侵犯飞
利浦的专利权。(2)判令被告支付补偿性损害赔偿金、判决前利息和其他相关损
失。(3)认定被告属于“蓄意且故意”侵权,判令其支付最高三倍的惩罚性损害
赔偿金。(4)宣布本案为“特殊案件”,判令被告承担飞利浦的律师费及诉讼费
用。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案件1710 目前处于简易判决结果阶段,后续将于2026 年8 月24 日正式开
庭审理。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生产经营
正常,各项业务均未受到重大影响。本次诉讼原告未列明具体赔偿金额,案件尚
未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
调解书或执行结果为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
际情况进行了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四、飞利浦其他相关诉讼的情况
1、除1710 案件外,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受理的1707 案件正处于专家报
告交换阶段,预计2026 年12 月7 日开庭审理。
2、2026 年2 月,飞利浦向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海牙地方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
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7 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并按照规则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0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