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硕世生物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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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世生物控股股东被合伙人起诉请求解散,可能导致实控人变化
本次诉讼发生在控股股东合伙企业层面,上市公司不是诉讼当事人,公告明确称目前经营正常且暂未影响本期或期后利润。
📄 原文硕世生物↗ 原文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不做 硕世生物(688399.SH)
控股股东层面诉讼仅处受理阶段、无涉案金额且未确认经营利润损害;方向偏负但A股不可裸空,也不能因控制权不确定性反手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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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本次诉讼发生在控股股东合伙企业层面,上市公司不是诉讼当事人,公告明确称目前经营正常且暂未影响本期或期后利润。
- 诉讼尚处受理阶段、未开庭且无涉案金额,短期无法量化为公司收入、利润或资产价值损害。
- 潜在实控人变化属于治理不确定性,方向偏负但不足以形成可执行做空或同向交易。
主要风险
- 若后续法院支持解散控股股东,可能引发硕世生物控制权变化和治理预期重估。
- A股无法裸空,且当前公告未确认经营或财务损害,不能反手做多。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140 字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非上市公司涉诉,系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与其合伙人之间的诉讼纠纷;
涉案金额:无具体金额;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
独立,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如法院支持原告诉请,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闰康生物”)为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控股股东,梁锡林、泰州硕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房永生分别持有闰康生物71.88%、20.13%和7.99%
的份额;房永生先生为闰康生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公告
日,公司控股股东闰康生物持有公司股份3,417.024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7.53%。
公司于2026 年7 月28 日收到梁锡林的《关于涉诉事项的告
知函》,获悉梁锡林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26)浙0604 民初6824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梁锡林作为
闰康生物有限合伙人向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判令解散闰康生物。
截至本公告日,梁锡林已向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案相关情况说明
本案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部分合伙人之间的诉讼纠纷。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梁锡林
被告:闰康生物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散被告闰康生物;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合伙目的无法实现,各方经沟通未能达成一致。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各
自保持独立,公司目前的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本次诉讼暂
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如法院支
持原告诉请,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密切关注本案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0 日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非上市公司涉诉,系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与其合伙人之间的诉讼纠纷;
涉案金额:无具体金额;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
独立,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如法院支持原告诉请,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闰康生物”)为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控股股东,梁锡林、泰州硕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房永生分别持有闰康生物71.88%、20.13%和7.99%
的份额;房永生先生为闰康生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公告
日,公司控股股东闰康生物持有公司股份3,417.024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7.53%。
公司于2026 年7 月28 日收到梁锡林的《关于涉诉事项的告
知函》,获悉梁锡林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26)浙0604 民初6824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梁锡林作为
闰康生物有限合伙人向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判令解散闰康生物。
截至本公告日,梁锡林已向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案相关情况说明
本案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部分合伙人之间的诉讼纠纷。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梁锡林
被告:闰康生物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散被告闰康生物;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合伙目的无法实现,各方经沟通未能达成一致。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各
自保持独立,公司目前的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本次诉讼暂
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如法院支
持原告诉请,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密切关注本案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0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