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富满微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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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满微披露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本公告只是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股东通讯制度安排,未披露H股获批、定价、招股、挂牌日期或募资进展。
📄 原文富满微↗ 原文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介绍 本政策所载条文旨在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股东通讯提供相关的准则,以确保公司与其股东(以下简称“股东”)之间实 现平等、及…
不做 富满微(300671.SZ)
程序性公司治理文件,未披露H股获批、招股、定价或挂牌等可交易进展,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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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公告只是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股东通讯制度安排,未披露H股获批、定价、招股、挂牌日期或募资进展。
- 内容属于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渠道的程序性文件,不直接改变富满微收入、利润、订单、估值或股东权益。
- 即便H股发行本身可能是后续事件,本条信号没有新增可交易的上市里程碑,不能作为A股做多催化。
主要风险
- 若后续披露H股获批、招股定价或挂牌日,需按新的离散上市进展重新研判。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091 字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介绍
本政策所载条文旨在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股东通讯提供相关的准则,以确保公司与其股东(以下简称“股东”)之间实
现平等、及时、有效、透明、准确及公开的通讯。
第二条总体政策
公司向股东传达信息的主要渠道为:公司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年度股东会及其它可能召开的股东会。公司将所有呈交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交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的披露资
料,以及公司通讯及其它公司刊物登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深
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公司网站(www.tfcsz.com)。
第三条通讯途径
3.1 股东查询
3.1.1 公司已于其网站披露公司的联系方式,以便股东提出任何有关公司的
查询。
3.1.2 股东如对名下持股有任何问题,应当向公司的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提
出。
3.1.3 股东可随时要求索取公司的公开资料。
3.2 公司通讯
3.2.1 公司通讯(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中所述之含义),包括但不限于(i)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连同核
数师报告,(ii)中期报告,(iii)季度报告,(iv)会议通知,(v)上市文件,
(vi)通函,及(vii)授权委托书。
3.2.2 公司的公司通讯将按照上市规则等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
适时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以及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登载。公司通讯将以中、英文版(或如获许可,以单一语言)按
照上市规则等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适时向股东及非登记的公司证
券持有人提供。股东及非登记的公司证券持有人应有权选择公司通讯的语言版本(中
文或英文)或收取公司通讯的方式(印刷本或透过电子形式)。
3.2.3 为了促进及时有效的通讯,股东宜向公司的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提供其
(其中包括)联系方式,尤其是电邮地址。
3.3 公司网站
3.3.1 公司网站为股东提供公司信息,如主要业务活动及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的最新发展。同时,网站提供有关集团企业管治以及公司董事
会和各委员会的架构及职能的有关信息。
3.3.2 在董事批准业绩后,公司应在联交所、深交所及公司网站发布其业绩公
告。业绩公告应当包括集团的业绩和业务表现,建议派发的股息(如有)和暂停办
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具体信息,以及其它上市规则不时要求披露的信息。
3.3.3 公司提交给联交所登载在联交所网站内的资料及登载在深交所网站内的资
料亦会随即登载在公司网站。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
告、公告、通函、股东会通知及与之相关的解释文件(如有)及上市规则等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不时要求披露的信息。
3.3.4 从公司网站上亦可获得公司不时刊发的新闻稿。
3.3.5 公司网站上所载之信息将定期更新。
3.4 股东会
3.4.1 股东会提供了公司和股东之间有建设性通讯的机会。股东宜亲自参与股
东会,如未能出席,可委派代表代其出席并于会上投票。
3.4.2 公司将对股东会进行适当的安排以鼓励股东的参与。
3.4.3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当于会议召开21日前向所有在册股东发出通
知、相关通函及授权委托书(如为临时股东会,在会议召开15日前发出通知即可。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但应当包括通知公告当日)。
通知书应载有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点。授权委托书应当提供给股
东以使股东可以指定委托代表出席股东会并于会上投票。
3.4.4 在合适或需要的情况下,董事会成员,尤其是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的主
席或他们的代表人、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外部审计机构应当出席股东会以回答股东
问题。
3.4.5 公司将不时检讨股东会的程序以确保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票上市
地法律法规及规则及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就个
别重要事项的个别决议将提交股东会表决。除非议案仅涉及股东会程序和行政事
宜,股东会主席将提议根据公司章程就议案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会将委派计
票人和监票人计票。股东会结束后,投票结果将在公司网站、深交所网站及联交所
网站上公布。
第四条其他
4.1 本政策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
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政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
准。
4.2 本政策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H 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介绍
本政策所载条文旨在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股东通讯提供相关的准则,以确保公司与其股东(以下简称“股东”)之间实
现平等、及时、有效、透明、准确及公开的通讯。
第二条总体政策
公司向股东传达信息的主要渠道为:公司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年度股东会及其它可能召开的股东会。公司将所有呈交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交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的披露资
料,以及公司通讯及其它公司刊物登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深
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公司网站(www.tfcsz.com)。
第三条通讯途径
3.1 股东查询
3.1.1 公司已于其网站披露公司的联系方式,以便股东提出任何有关公司的
查询。
3.1.2 股东如对名下持股有任何问题,应当向公司的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提
出。
3.1.3 股东可随时要求索取公司的公开资料。
3.2 公司通讯
3.2.1 公司通讯(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中所述之含义),包括但不限于(i)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连同核
数师报告,(ii)中期报告,(iii)季度报告,(iv)会议通知,(v)上市文件,
(vi)通函,及(vii)授权委托书。
3.2.2 公司的公司通讯将按照上市规则等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
适时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以及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登载。公司通讯将以中、英文版(或如获许可,以单一语言)按
照上市规则等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适时向股东及非登记的公司证
券持有人提供。股东及非登记的公司证券持有人应有权选择公司通讯的语言版本(中
文或英文)或收取公司通讯的方式(印刷本或透过电子形式)。
3.2.3 为了促进及时有效的通讯,股东宜向公司的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提供其
(其中包括)联系方式,尤其是电邮地址。
3.3 公司网站
3.3.1 公司网站为股东提供公司信息,如主要业务活动及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的最新发展。同时,网站提供有关集团企业管治以及公司董事
会和各委员会的架构及职能的有关信息。
3.3.2 在董事批准业绩后,公司应在联交所、深交所及公司网站发布其业绩公
告。业绩公告应当包括集团的业绩和业务表现,建议派发的股息(如有)和暂停办
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具体信息,以及其它上市规则不时要求披露的信息。
3.3.3 公司提交给联交所登载在联交所网站内的资料及登载在深交所网站内的资
料亦会随即登载在公司网站。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
告、公告、通函、股东会通知及与之相关的解释文件(如有)及上市规则等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不时要求披露的信息。
3.3.4 从公司网站上亦可获得公司不时刊发的新闻稿。
3.3.5 公司网站上所载之信息将定期更新。
3.4 股东会
3.4.1 股东会提供了公司和股东之间有建设性通讯的机会。股东宜亲自参与股
东会,如未能出席,可委派代表代其出席并于会上投票。
3.4.2 公司将对股东会进行适当的安排以鼓励股东的参与。
3.4.3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当于会议召开21日前向所有在册股东发出通
知、相关通函及授权委托书(如为临时股东会,在会议召开15日前发出通知即可。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但应当包括通知公告当日)。
通知书应载有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点。授权委托书应当提供给股
东以使股东可以指定委托代表出席股东会并于会上投票。
3.4.4 在合适或需要的情况下,董事会成员,尤其是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的主
席或他们的代表人、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外部审计机构应当出席股东会以回答股东
问题。
3.4.5 公司将不时检讨股东会的程序以确保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票上市
地法律法规及规则及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就个
别重要事项的个别决议将提交股东会表决。除非议案仅涉及股东会程序和行政事
宜,股东会主席将提议根据公司章程就议案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会将委派计
票人和监票人计票。股东会结束后,投票结果将在公司网站、深交所网站及联交所
网站上公布。
第四条其他
4.1 本政策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
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政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
准。
4.2 本政策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H 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