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富满微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9/10
北京时间·🕒 发布 07-30(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20:19:45·⚡ 决策 07-29 20:21:24 +1m39s·89.8 天前
富满微披露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本次公告只是公司治理制度文本,规范H股发行上市后的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和流程,没有披露具体H股上市进展、融资规模、投资项目、订单或盈利增量。
📄 原文富满微↗ 原文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1 页共8 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对外…
不做 富满微(300671.SZ)
公司治理制度草案属于程序性披露,没有具体H股上市落地、融资金额、投资项目或业绩增量,无法形成同向正期望交易。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本次公告只是公司治理制度文本,规范H股发行上市后的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和流程,没有披露具体H股上市进展、融资规模、投资项目、订单或盈利增量。
主要风险
- 若后续另有H股发行获批、招股或挂牌时间等实质进展,应作为新事件重新研判。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5,430 字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1 页共8 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
合理地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
或者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投资的行为,包括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风险
投资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
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
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2 页共8 页
(四)购买、出售资产;
(五)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事项。
上述购买、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
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
包含在内。
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连)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连)交易的决策制
度执行。
第四条公司的投资决策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促进资源的系统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
(三)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四)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五)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
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五条对外投资事宜由公司集中进行。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
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有关规章制度、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
批程序。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公司负责对外投资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3 页共8 页
管理的部门应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认证研究,
对确信为可以投资的项目,按照本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逐层报
送公司相关决策机构进行审批。
公司进行境外投资前应当结合拟投资地点及拟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按需履行境外投资合规审查、投资标的尽调及新设主体资质评估等程序。
第八条公司的下列对外投资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审议公司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增
资全资子公司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审议的其他对外
投资情形。
第九条公司的下列对外投资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的;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的,应提交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4 页共8 页
股东会审议批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
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的,应提
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的;但交易
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批准。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但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
元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的;但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
准。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条公司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事项,由董事长审议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10%的;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低于10%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的;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5 页共8 页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10%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 万元的;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低于10%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的;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10%的,
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 万元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对投资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投资事项有
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回避的程序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变更,应依照本制度第八至第九条的
规定相应提交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
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未经授权,公司其他任何部门
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十四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统
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并负责监督
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
第十五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新的投资
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安排、组织、监控项目实施的人、财、
物等资源配置,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
会及时对投资做出决策。
第十六条公司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
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6 页共8 页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投资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由一人
同时担任两项以上不相容职务的现象。
(二)投资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对外投资业务的授权批
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投资计划的合法性。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对外投资的现象。
(四)投资活动的批准文件、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保管情况。
(五)投资项目核算情况。重点检查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准确、
完整,会计科目运用是否正确,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完整。
(六)投资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计划用途和预算使用资金,
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铺张浪费、挪用、挤占资金的现象。
(七)投资资产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
(八)投资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投资处置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过程是
否真实、合法。
第十八条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为投资项目的承办单位,具体负
责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调查、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立项
申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跟踪、监督,并对公司长期权益性投资进行日常管
理和监管。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聘请财务顾问出具财务顾
问报告。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日常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
确定后,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
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借款、审批与付款手续。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
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
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义务。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7 页共8 页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外投资项目资产处置环节的控制,对外投资
的收回、转让、核销等必须依照本制度第二章的规定相应提交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时,应按照国家关于企业清算的有关
规定对被投资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的清查;在清算过程中,
应注意是否有抽调和转移资金、私分和变相私分资产、乱发奖金和补贴的行
为;清算结束后,各项资产和债权是否及时收回并办理了入账手续。
第二十三条公司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因被投资单位破产等原因不能收
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应当认真审核与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有关的审批
文件、会议记录、资产回收清单等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对外投资
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确保资产处置真实、合法。
第二十五条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
(一)按照被投资单位的《公司章程》规定,该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期限
届满;
(二)由于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
(三)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被投资单位无法继续经营;
(四)被投资单位发生其他提请终止或终止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发生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转让对外投资:
(一)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的;
(二)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难以扭转亏损的;
(三)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四)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8 页共8 页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
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届满”,
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董事会可根据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并报
股东会批准。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 股股票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实施。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1 页共8 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
合理地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
或者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投资的行为,包括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风险
投资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
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
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2 页共8 页
(四)购买、出售资产;
(五)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事项。
上述购买、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
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
包含在内。
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连)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连)交易的决策制
度执行。
第四条公司的投资决策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促进资源的系统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
(三)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四)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五)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
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五条对外投资事宜由公司集中进行。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
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有关规章制度、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
批程序。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公司负责对外投资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3 页共8 页
管理的部门应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认证研究,
对确信为可以投资的项目,按照本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逐层报
送公司相关决策机构进行审批。
公司进行境外投资前应当结合拟投资地点及拟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按需履行境外投资合规审查、投资标的尽调及新设主体资质评估等程序。
第八条公司的下列对外投资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审议公司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增
资全资子公司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审议的其他对外
投资情形。
第九条公司的下列对外投资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的;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的,应提交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4 页共8 页
股东会审议批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
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的,应提
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的;但交易
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批准。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但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
元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的;但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
准。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条公司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事项,由董事长审议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10%的;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低于10%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的;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5 页共8 页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10%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 万元的;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低于10%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的;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10%的,
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 万元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对投资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投资事项有
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回避的程序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变更,应依照本制度第八至第九条的
规定相应提交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
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未经授权,公司其他任何部门
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十四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统
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并负责监督
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
第十五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新的投资
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安排、组织、监控项目实施的人、财、
物等资源配置,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
会及时对投资做出决策。
第十六条公司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
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6 页共8 页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投资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由一人
同时担任两项以上不相容职务的现象。
(二)投资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对外投资业务的授权批
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投资计划的合法性。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对外投资的现象。
(四)投资活动的批准文件、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保管情况。
(五)投资项目核算情况。重点检查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准确、
完整,会计科目运用是否正确,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完整。
(六)投资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计划用途和预算使用资金,
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铺张浪费、挪用、挤占资金的现象。
(七)投资资产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
(八)投资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投资处置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过程是
否真实、合法。
第十八条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为投资项目的承办单位,具体负
责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调查、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立项
申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跟踪、监督,并对公司长期权益性投资进行日常管
理和监管。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聘请财务顾问出具财务顾
问报告。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日常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
确定后,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
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借款、审批与付款手续。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
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
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义务。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7 页共8 页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外投资项目资产处置环节的控制,对外投资
的收回、转让、核销等必须依照本制度第二章的规定相应提交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时,应按照国家关于企业清算的有关
规定对被投资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的清查;在清算过程中,
应注意是否有抽调和转移资金、私分和变相私分资产、乱发奖金和补贴的行
为;清算结束后,各项资产和债权是否及时收回并办理了入账手续。
第二十三条公司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因被投资单位破产等原因不能收
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应当认真审核与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有关的审批
文件、会议记录、资产回收清单等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对外投资
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确保资产处置真实、合法。
第二十五条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
(一)按照被投资单位的《公司章程》规定,该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期限
届满;
(二)由于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
(三)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被投资单位无法继续经营;
(四)被投资单位发生其他提请终止或终止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发生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转让对外投资:
(一)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的;
(二)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难以扭转亏损的;
(三)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四)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8 页共8 页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
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届满”,
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董事会可根据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并报
股东会批准。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 股股票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实施。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