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trade登录编辑
🇨🇳 A股公告均胜电子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2/10
北京时间·🕒 发布 07-31(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07-30 17:58:32·⚡ 决策 07-31 19:52:28 +1d01h·88.0 天前

均胜电子股东会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本次仅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会决议,普通股合计同意比例99.8259%。

📄 原文均胜电子↗ 原文
均胜电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1 / 3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3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不做 均胜电子(600699.SH)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是例行治理事项,无短期可交易基本面增量。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31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1. 2026-07-31官方确认/否认CNINFO公告一手源原文 ↗
    公司披露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通过。

关键理由

  • 本次仅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会决议,普通股合计同意比例99.8259%。

主要风险

  • 没有订单、业绩、监管批件或资本动作等可传导到短期估值的新增事实。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5 种)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 结果未知
  • stock_quote · 结果未知
  • kb_search · 结果未知
  • price_snapshot · 结果未知
  • search_case_library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529 字
1 / 3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3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7 月30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53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45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42,182,177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625,805,78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6,376,3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1.86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0.7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07
注:截至2026 年7 月24 日,扣除A 股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后,公司A 股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83,006,548 股;扣除A 股、H 股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后,
公司A 股和H 股合计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34,121,048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

2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
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A 股
624,691,078
99.8219
813,820
0.1300
300,883
0.0481
H 股
16,372,729
99.9776
1,833
0.0112
1,834
0.0112
普通股合计:
641,063,807
99.8259
815,653
0.1270
302,717
0.0471
(二)
涉及重大事项,A 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1
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68,315,018
98.3944
813,820
1.1721
300,883
0.4335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伟强、马靖仪

3 / 3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1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