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华创云信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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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云信披露1亿元至2亿元股份回购报告书,回购价不超过8.36元/股
公司拟以1亿元至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36元/股,按上限测算约占总股本0.54%至1.08%。
📄 原文华创云信↗ 原文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1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云信 公告编号:临2026-023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不做 华创云信(600155.SH)
同一回购方案7月25日已披露,本次报告书缺少新增条款;回购比例和净资产占比有限,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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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消息传播链
- 同一1亿元至2亿元、价格不超过8.36元/股的回购方案已于7月25日披露。
- 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报告书,主要条款延续此前方案。
关键理由
- 公司拟以1亿元至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36元/股,按上限测算约占总股本0.54%至1.08%。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净资产200.08亿元,最高2亿元回购约占净资产1.00%,财务量级有限。
- 新浪财经公告页显示同一回购方案已在2026年7月25日披露,本次报告书不是全新催化。
主要风险
- 本次维护价值类回购不代表必然在二级市场足额买入,公告也提示可能因价格、资金或重大事项无法实施。
- 回购股份计划12个月后可集中竞价减持,短线股东回报属性弱于注销型回购。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web · 日期 2026-07-25 · 影响 weakens
检索到7月25日同条款回购方案公告,说明本次已非低扩散新催化。
检索:华创云信 回购 股份 报告书 不低于1亿元 不超过2亿元 8.36 元/股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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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云信
公告编号:临2026-023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1 亿元且不超过2 亿元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3 个月
回购价格:不超过8.36 元/股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公司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无减持计划,后续减持将严格遵
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新希望化
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复,若其未来在符合减持条件的情
况下拟实施股份减持,将按照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
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为增强投资者信心,
2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具体方案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本次回购股份由公司董事长向董事会提议。董事会于2026 年
7 月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已经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上述提议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回购股份相关规
定。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符合回购
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相关规定。基于对公
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
心,在充分评估公司经营、财务、现金流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
论证,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8.36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
3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拟回购股份的金额或数量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 亿元且不超过2 亿元。若按最低
回购金额、回购价格上限8.36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1,196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若按最高回购金额、回购价格上限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2,39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具体回
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金额及数量为准。
(六)拟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如未
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
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七)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八)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规定执行。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3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
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公司管
理层可根据市场情况及用途的需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终
止本次回购方案。
4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
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
披露。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
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36 个月内按照前述股份回购用途实施,
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 个月内实施
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
资本,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十)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
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644.56 亿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0.08 亿元,假设此次最高回购资金2 亿
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6 年3 月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
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31%,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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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使用不超过2 亿元
实施股份回购,且回购资金为逐次支付,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36 个月内按照前述股份回购用途实施,
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
上市公司地位。
(十一)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
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在回购期间
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情况的说明,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问询情况
经公司自查及向相关单位及人员问询:
(1)公司董事陶永泽先生、彭波先生,总经理、财务总监张
小艾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刘学杰先生,副总经理彭凯先生,董事
会秘书李锡亮先生除已披露的及未来公司统一实施的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外,在本次股份回购决议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
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在本次股份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本公司
股份的计划;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份回购决议
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在本次股份回购期间
不存在增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
行动人、公司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回复:截止目前无减持计划,后
续减持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股东减持股份的有
关规定。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及
6
其一致行动人回复,若其未来在符合减持条件的情况下拟实施股
份减持,将按照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的股份,计划
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 年内完成减持,
若未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减持完毕,未减持部分将依法予
以注销。
(十三)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
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事宜,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许可范围内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框架和原则下,董
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
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被授权人将对回购股份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
施回购方案;
7
4.在回购期限内,已回购金额达到下限后,授权经营管理层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5.办理贷款事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存在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存在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
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
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
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10 大股东及前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公司同日披露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
记在册的前10 大股东和前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
量及比例情况。
(二)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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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2185554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期间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各定期报告中公布回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0 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云信
公告编号:临2026-023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1 亿元且不超过2 亿元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3 个月
回购价格:不超过8.36 元/股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公司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无减持计划,后续减持将严格遵
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新希望化
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复,若其未来在符合减持条件的情
况下拟实施股份减持,将按照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
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为增强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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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具体方案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本次回购股份由公司董事长向董事会提议。董事会于2026 年
7 月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已经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上述提议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回购股份相关规
定。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符合回购
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相关规定。基于对公
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
心,在充分评估公司经营、财务、现金流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
论证,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8.36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
3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拟回购股份的金额或数量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 亿元且不超过2 亿元。若按最低
回购金额、回购价格上限8.36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1,196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若按最高回购金额、回购价格上限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2,39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具体回
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金额及数量为准。
(六)拟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如未
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
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七)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八)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规定执行。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3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
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公司管
理层可根据市场情况及用途的需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终
止本次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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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
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
披露。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
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36 个月内按照前述股份回购用途实施,
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 个月内实施
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
资本,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十)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
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644.56 亿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0.08 亿元,假设此次最高回购资金2 亿
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6 年3 月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
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31%,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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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使用不超过2 亿元
实施股份回购,且回购资金为逐次支付,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36 个月内按照前述股份回购用途实施,
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
上市公司地位。
(十一)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
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在回购期间
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情况的说明,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问询情况
经公司自查及向相关单位及人员问询:
(1)公司董事陶永泽先生、彭波先生,总经理、财务总监张
小艾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刘学杰先生,副总经理彭凯先生,董事
会秘书李锡亮先生除已披露的及未来公司统一实施的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外,在本次股份回购决议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
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在本次股份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本公司
股份的计划;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份回购决议
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在本次股份回购期间
不存在增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
行动人、公司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回复:截止目前无减持计划,后
续减持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股东减持股份的有
关规定。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及
6
其一致行动人回复,若其未来在符合减持条件的情况下拟实施股
份减持,将按照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的股份,计划
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 年内完成减持,
若未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减持完毕,未减持部分将依法予
以注销。
(十三)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
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事宜,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许可范围内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框架和原则下,董
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
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被授权人将对回购股份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
施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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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回购期限内,已回购金额达到下限后,授权经营管理层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5.办理贷款事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存在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存在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
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
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
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10 大股东及前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公司同日披露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
记在册的前10 大股东和前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
量及比例情况。
(二)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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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2185554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期间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各定期报告中公布回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0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