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盛新锂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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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股东会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等议案
本次只是股东会表决通过定增方案调整、预案修订、募资用途等程序性事项,未披露新的订单、价格、盈利或审批落地增量。
📄 原文盛新锂能↗ 原文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64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
不做 盛新锂能(002240.SZ)
股东会通过定增调整属程序性融资事项,且当前已过次日完整交易日,没有可执行事件交易边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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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30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本次只是股东会表决通过定增方案调整、预案修订、募资用途等程序性事项,未披露新的订单、价格、盈利或审批落地增量。
- 表决同意比例约98.6%至98.7%,说明议案通过但不改变公司锂业务短期收入利润预期。
主要风险
- 定增仍有摊薄和后续审核不确定性,但这是融资方案的常规风险,不构成当前事件新增净利空风控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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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64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7 月30 日(周四)下午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7 月30 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
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桂溪街道锦云西一巷成都交
子金控大厦14 楼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邓伟军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1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9,621,822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32%。其中,参加本
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914 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32,990,905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60%。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3,500 股,
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1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9,428,322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0911%。
公司现场会议同时提供了视频参会系统。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
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1、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8,561,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83%;反对9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4%;
弃权13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30,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61%;反对9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29%;弃权13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0%。
2、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78,532,2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15%;反对95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89%;
弃权1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01,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73%;反对95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35%;弃权1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2%。
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78,555,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03%;反对9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51%;
弃权1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24,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67%;反对9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20%;弃权1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3%。
4、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78,554,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98%;反对9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21%;
弃权1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23,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55%;反对9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47%;弃权1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8%。
5、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78,561,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87%;反对9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8%;
弃权14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30,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70%;反对9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23%;弃权14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7%。
6、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78,571,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09%;反对89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3%;
弃权15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40,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64%;反对89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35%;弃权15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64,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22%;反对92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1%;
弃权13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33,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55%;反对92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74%;弃权13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62,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00%;反对92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2%;
弃权13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31,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00%;反对92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77%;弃权13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2%。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57,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34%;反对9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35%;
弃权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26,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43%;反对9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80%;弃权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7%。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60,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64%;反对9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0%;
弃权14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29,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15%;反对9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26%;弃权14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62,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90%;反对9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1%;
弃权14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31,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76%;反对9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29%;弃权14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5%。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56,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22%;反对9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9%;
弃权14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25,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12%;反对9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93%;弃权14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5%。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64,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16%;反对9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8%;
弃权1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33,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40%;反对9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99%;弃权1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李颖律师和李新梅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变更、否决提案的情
形;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
六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64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7 月30 日(周四)下午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7 月30 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
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桂溪街道锦云西一巷成都交
子金控大厦14 楼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邓伟军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1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9,621,822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32%。其中,参加本
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914 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32,990,905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60%。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3,500 股,
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1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9,428,322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0911%。
公司现场会议同时提供了视频参会系统。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
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1、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8,561,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83%;反对9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4%;
弃权13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30,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61%;反对9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29%;弃权13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0%。
2、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78,532,2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15%;反对95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89%;
弃权1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01,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73%;反对95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35%;弃权1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2%。
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78,555,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03%;反对9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51%;
弃权1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24,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67%;反对9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20%;弃权1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3%。
4、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78,554,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98%;反对9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21%;
弃权1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23,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55%;反对9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47%;弃权1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8%。
5、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78,561,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87%;反对9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8%;
弃权14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30,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70%;反对9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23%;弃权14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7%。
6、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78,571,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09%;反对89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3%;
弃权15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40,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64%;反对89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35%;弃权15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64,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22%;反对92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1%;
弃权13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33,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55%;反对92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74%;弃权13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62,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00%;反对92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2%;
弃权13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31,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00%;反对92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77%;弃权13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2%。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57,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34%;反对9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35%;
弃权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26,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43%;反对9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80%;弃权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7%。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60,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64%;反对9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0%;
弃权14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29,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15%;反对9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26%;弃权14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62,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90%;反对9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1%;
弃权14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31,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76%;反对9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29%;弃权14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5%。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56,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22%;反对9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9%;
弃权14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25,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12%;反对9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93%;弃权14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5%。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64,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16%;反对9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8%;
弃权1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33,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40%;反对9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99%;弃权1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李颖律师和李新梅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变更、否决提案的情
形;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
六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