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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国城矿业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北京时间·🕒 发布 07-31(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07-30 19:27:28·⚡ 决策 07-31 01:26:35 +5h59m·89.0 天前

国城矿业拟现金收购国城实业40%股权且备考EPS提升

本次现金收购完成后国城实业将成为全资子公司,备考2026年1-4月基本EPS由0.44元升至0.61元,2025年度由0.97元升至1.33元。

📄 原文国城矿业↗ 原文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1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国城矿业”) 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信信托·信华57 号权 益类信托计划)持…
不做 国城矿业(000688.SZ)
备考EPS增厚方向为利好,但本条是重组配套说明且股价未确认,缺少首次披露边际,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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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30 · 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1. 2026-07-30官方确认/否认国城矿业公告一手源原文 ↗
    公司说明拟现金购买国城实业40%股权后备考EPS提升,不存在即期回报摊薄。
    市场反应:国城矿业最新价27.59元,当日-4.63%。

关键理由

  • 本次现金收购完成后国城实业将成为全资子公司,备考2026年1-4月基本EPS由0.44元升至0.61元,2025年度由0.97元升至1.33元。

主要风险

  • 这是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说明文件,核心交易安排并非首次披露,且仍有重组审批与交割不确定性。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7-30 · 影响 weakens
    文件确认EPS提升但属于重组配套材料,交易仍待完成且不是首次披露催化。
    检索:国城矿业 本次交易 摊薄即期回报 备考EPS 0.61 1.33 原文 ↗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4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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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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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国城矿业”)
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信信托·信华57 号权
益类信托计划)持有的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实业”)4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国城实业将成为上市公司全
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
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措施以及相关承诺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交易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不涉及新增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
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26 年4 月30 日/2026 年1-4 月
2025 年12 月31 日/2025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61
0.97
1.33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增加,每股收益将得到提升,不存在因
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
施
为防范本次交易后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拟采取
多种措施以充分保障对股东的持续回报。
(1)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上市公司经营效率
上市公司将稳步推进并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高行业竞争力。目前,上市公
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体系,保证了上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

2
的正常有序进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全
面优化业务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预算管理,强化执行监督,防范经营管理
风险,全面有效地提升上市公司经营效率。
(2)提升公司治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行使投
资者的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上市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上
市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将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上市公司已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 号)
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来,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
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上市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摊
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控人吴城
先生就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承诺继续保持国城矿业的独立性;
2、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国城矿业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国城矿业
利益;
3、本公司/本人已与国城矿业就本次交易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若
业绩承诺期内各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及收益额低于各期末累计承诺净
利润数及收益额,本公司将按照《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约定以现金形式向国
城矿业进行补偿,本人对该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
4、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国城矿业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
公司/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5、本公司/本人保证,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措施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国城矿业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国城矿业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国城矿业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措施,本人承诺支持国城矿业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国城矿业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
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7、本人保证,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特此说明。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0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