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德邦科技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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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科技董事长提议以1200万至24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仅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提议,尚需董事会审议后方可实施,当前不是已落地回购方案。
📄 原文德邦科技↗ 原文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不做 德邦科技(688035.SH)
回购仅为董事长提议且金额较小,用途为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而非直接注销;盘后明牌公告缺少足够重大性和未定价边际,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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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31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次回购仅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提议,尚需董事会审议后方可实施,当前不是已落地回购方案。
- 拟回购金额仅1200万至2400万元,且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短线增量更多是信心表态而非直接注销式股东回报。
- A股盘后明牌回购提议容易在次日被高开消化,缺少足够重大金额和超预期要素,不适合用集合竞价追高。
主要风险
- 若后续董事会正式通过更高金额、注销用途或同步披露经营超预期,需要由新公告重新评估。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327 字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31 日收到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解海华先生《关于提议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解海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解海华先生
2、提议时间:2026 年7 月31 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解海华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
促进公司健康、良性、稳健发展。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
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 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
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
案为准。
5、回购资金总额和回购数量:不低于人民币1,2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
币2,4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情况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解海华先生除因股权激励归属获得公司股份外,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解海华先生暂无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
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解海华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
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
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1 日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31 日收到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解海华先生《关于提议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解海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解海华先生
2、提议时间:2026 年7 月31 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解海华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
促进公司健康、良性、稳健发展。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
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 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
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
案为准。
5、回购资金总额和回购数量:不低于人民币1,2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
币2,4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情况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解海华先生除因股权激励归属获得公司股份外,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解海华先生暂无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
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解海华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
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
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1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