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玲珑轮胎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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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实控人家族内部间接持股调整,控制权不变
本次权益变动只是王锋将玲珑集团14.551%股权转让给配偶戴云霞,折算间接持有玲珑轮胎约6%。
📄 原文玲珑轮胎↗ 原文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6-05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玲珑轮胎 股票代码:601966 信息披…
不做 玲珑轮胎(601966.SH)
家族内部间接持股调整,控制权不变、无增持计划、无二级市场交易和经营增量,不形成可回测交易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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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31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本次权益变动只是王锋将玲珑集团14.551%股权转让给配偶戴云霞,折算间接持有玲珑轮胎约6%。
- 公告明确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玲珑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王氏家族,不涉及控制权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计划,且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份。
主要风险
- 该事项缺少订单、业绩、回购、分红、控制权溢价或治理结构实质变化,难以形成短线正期望交易。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4,521 字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6-05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玲珑轮胎
股票代码:601966
信息披露义务人:戴云霞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玲珑镇虎王庄村
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玲珑镇虎王庄村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一)王希成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二)张光英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三)王琳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河东路398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河东路398号
(四)王锋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股份变动性质:间接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6年7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
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
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
其在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4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5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9
第八节备查文件...................................................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1
1
第一节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玲珑轮胎
指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戴云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指
王希成、张光英、王琳、王锋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王锋先生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14.551%股权给
戴云霞女士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元/股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元/股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导致。
2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戴云霞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住所
山东省招远市玲珑镇虎王庄村
通讯地址
山东省招远市玲珑镇虎王庄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致行动人(一)
姓名
王希成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一致行动人(二)
姓名
张光英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住所
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3
一致行动人(三)
姓名
王琳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山东省招远市河东路398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招远市河东路39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一致行动人(四)
姓名
王锋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2026年7月31日,戴云霞女士与王锋先生签署《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协议》,玲珑集团原股东王锋先生将持有的玲珑集团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配偶戴
云霞女士,且戴云霞女士与王希成先生、张光英女士、王琳先生、王锋先生签
署《一致行动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其自身需要而做出的安排。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和相关批准程序。
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戴云霞女士与王锋先生签署《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玲珑集团原股
东王锋先生将持有的玲珑集团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配偶戴云霞女士。
二、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2026年7月31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锋先生持有玲珑集团有限公司14.551%的股权,并通过玲珑
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玲珑轮胎约6%的股权。变动前,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锋先生不再持有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戴云霞女士持有玲
珑集团有限公司14.551%的股权,并通过玲珑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玲珑轮胎约6%的
股权。变动后,股权结构如下:
6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控股股东为玲珑集团,
实际控制人为王氏家族(王氏家族成员包括王希成、张光英、王锋、王琳)。戴云霞
女士为实际控制人王氏家族之一致行动人。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信息。
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戴云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希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光英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
琳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
锋
2026年7月31日
10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询。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东省招远市
股票简称
玲珑轮胎
股票代码
60196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戴云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赠与
□
继承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直接持股数量:0股
直接持股比例:0.00%
间接持股数量:0股
间接持股比例: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直接持股数量:0股
直接持股比例:0.00%
间接持股数量:87,789,751股
间接持股比例:6.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6年7月31日
方式:签署《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不排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不适用√
12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13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戴云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希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光英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
琳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
锋
2026年7月31日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6-05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玲珑轮胎
股票代码:601966
信息披露义务人:戴云霞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玲珑镇虎王庄村
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玲珑镇虎王庄村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一)王希成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二)张光英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三)王琳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河东路398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河东路398号
(四)王锋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股份变动性质:间接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6年7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
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
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
其在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4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5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9
第八节备查文件...................................................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1
1
第一节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玲珑轮胎
指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戴云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指
王希成、张光英、王琳、王锋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王锋先生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14.551%股权给
戴云霞女士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元/股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元/股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导致。
2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戴云霞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住所
山东省招远市玲珑镇虎王庄村
通讯地址
山东省招远市玲珑镇虎王庄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致行动人(一)
姓名
王希成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一致行动人(二)
姓名
张光英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住所
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3
一致行动人(三)
姓名
王琳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山东省招远市河东路398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招远市河东路39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一致行动人(四)
姓名
王锋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2026年7月31日,戴云霞女士与王锋先生签署《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协议》,玲珑集团原股东王锋先生将持有的玲珑集团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配偶戴
云霞女士,且戴云霞女士与王希成先生、张光英女士、王琳先生、王锋先生签
署《一致行动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其自身需要而做出的安排。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和相关批准程序。
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戴云霞女士与王锋先生签署《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玲珑集团原股
东王锋先生将持有的玲珑集团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配偶戴云霞女士。
二、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2026年7月31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锋先生持有玲珑集团有限公司14.551%的股权,并通过玲珑
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玲珑轮胎约6%的股权。变动前,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锋先生不再持有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戴云霞女士持有玲
珑集团有限公司14.551%的股权,并通过玲珑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玲珑轮胎约6%的
股权。变动后,股权结构如下:
6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控股股东为玲珑集团,
实际控制人为王氏家族(王氏家族成员包括王希成、张光英、王锋、王琳)。戴云霞
女士为实际控制人王氏家族之一致行动人。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信息。
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戴云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希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光英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
琳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
锋
2026年7月31日
10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询。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东省招远市
股票简称
玲珑轮胎
股票代码
60196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戴云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赠与
□
继承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直接持股数量:0股
直接持股比例:0.00%
间接持股数量:0股
间接持股比例: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直接持股数量:0股
直接持股比例:0.00%
间接持股数量:87,789,751股
间接持股比例:6.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6年7月31日
方式:签署《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不排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不适用√
12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13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戴云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希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光英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
琳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
锋
2026年7月31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