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新朋股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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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股份累计回购1545万股达到总股本2.00%
新朋股份截至2026年7月31日累计回购15,450,000股,占总股本2.00%,成交总金额111,583,983元。
📄 原文新朋股份↗ 原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不做 新朋股份(002328.SZ)
累计回购2.00%是4月既有回购方案的进展且金额已接近上限,新增催化不足,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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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3 · 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新朋股份截至2026年7月31日累计回购15,450,000股,占总股本2.00%,成交总金额111,583,983元。
- 回购计划在2026年4月已审议披露,规模6,000万元至12,000万元,本次达到2%属于进展披露而非新计划。
- 累计金额已接近上限,后续可追加回购空间有限,短线新增买盘预期不强。
主要风险
- 2%回购比例对流通情绪有支撑,但因计划披露已久且接近执行上限,剩余edge不足。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2 种)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 结果未知
- search_case_library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476 字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及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2,000 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
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
3 日、2026 年4 月22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鉴于公司2025 年年度分红派息已于2026 年5 月29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自2025 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2026 年5 月29 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10.00 元/股调整为9.88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应当自该
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7 月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15,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9.31 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5.8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1,583,98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
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4 日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及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2,000 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
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
3 日、2026 年4 月22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鉴于公司2025 年年度分红派息已于2026 年5 月29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自2025 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2026 年5 月29 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10.00 元/股调整为9.88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应当自该
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7 月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15,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9.31 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5.8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1,583,98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
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