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德福科技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北京时间·🕒 发布 17:16:11·⟳ 抓取 17:19:23 +3m12s·⚡ 决策 08-03 22:11:09 +4h51m·84.8 天前
德福科技披露7月未回购,累计回购274.73万股、支付9110.68万元
公司7月未实施股份回购,累计回购2,747,296股、占总股本0.44%,支付91,106,767.37元。
📄 原文德福科技↗ 原文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1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 月1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不做 德福科技(301511.SZ)
只是既有回购计划月度进展,7月未实施回购且累计金额占市值约0.23%,没有新增交易 edge。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公司7月未实施股份回购,累计回购2,747,296股、占总股本0.44%,支付91,106,767.37元。
- 累计支付金额约0.91亿元,仅约占德福科技399.18亿元市值的0.23%,且是1月已定回购计划的月度进展。
主要风险
- 本次没有新增回购执行,反而显示7月空窗,不能作为新的买入催化。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2 种)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 结果未知
- stock_quote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230 字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1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 月1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46 元/股(含);
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7,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使用的资金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5)和2026 年1 月22 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
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 年7 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6 年7 月31 日,公司通过股
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747,296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0.44%,最高成交价为40.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50 元/股,支付
总金额为91,106,767.37 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
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
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
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3 日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1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 月1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46 元/股(含);
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7,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使用的资金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5)和2026 年1 月22 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
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 年7 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6 年7 月31 日,公司通过股
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747,296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0.44%,最高成交价为40.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50 元/股,支付
总金额为91,106,767.37 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
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
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
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3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