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同星科技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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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星科技取得不超过1.08亿元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绍兴分行不超过1.08亿元贷款承诺函,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 原文同星科技↗ 原文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52 证券简称:同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不做 同星科技(301252.SZ)
本次只是取得不超过1.08亿元回购贷款承诺函,原6,000万至12,000万元回购方案已披露,新增edge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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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绍兴分行不超过1.08亿元贷款承诺函,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主要风险
- 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回购金额承诺,原回购方案已于7月26日审议并于7月27日披露,当前只是融资安排进展。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2 种)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 结果未知
- stock_quote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153 字
证券代码:301252
证券简称:同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金额的承诺,
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
回购情况为准。
2、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公司。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
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 万元(含本数);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7.01 元/股(含),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7 月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
容如下:
(一)贷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二)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8 亿元。
(三)贷款期限:不超过36 个月
(四)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并符合中信银行绍兴
分行的放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相关具体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
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
况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
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证券简称:同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金额的承诺,
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
回购情况为准。
2、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公司。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
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 万元(含本数);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7.01 元/股(含),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7 月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
容如下:
(一)贷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二)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8 亿元。
(三)贷款期限:不超过36 个月
(四)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并符合中信银行绍兴
分行的放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相关具体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
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
况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
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