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菲利华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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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拟置换1.2349亿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
置换资金总额1.2349232252亿元,其中募投项目预先投入1.2341358723亿元、发行费用7.873529万元。
📄 原文菲利华↗ 原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6-49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不做 菲利华(300395.SZ)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属于发行后常规财务安排,不新增收入、利润或订单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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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3 · 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置换资金总额1.2349232252亿元,其中募投项目预先投入1.2341358723亿元、发行费用7.873529万元。
- 该事项符合发行文件安排,属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的常规财务处理。
主要风险
- 不改变募投项目用途,也未披露新增订单、产能提前投产或业绩增量。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4 种)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 结果未知
- stock_quote · 结果未知
- search_case_library · 结果未知
- normalize_ticker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817 字
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6-49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3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湖北鼎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3,413,587.23 元和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8,735.29 元,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492,322.52 元。具体内
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042 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普通股(A 股)3,459,409 股,发行价格为86.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48.4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05,149.6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293,694,798.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 年5 月20 日划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中,到账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勤信验字【2026】第0015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
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
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目前,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4,439.04 万元,余额为24,939.61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未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金额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
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石英电子纱智能制造(一期)
建设项目
62,434.12
30,000.00
合计
62,434.12
30,000.0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置换情况
为尽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建设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及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3,413,587.23 元,本次拟置换
123,413,587.23 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预先已投入资金情
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6】
第0021 号)。本次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已投入
募投项目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石英电子纱智能
制造(一期)建
设项目
62,434.12
30,000.00
12,341.36
12,341.36
合计
62,434.12
30,000.00
12,341.36
12,341.36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6】第0021 号),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30.51
万元(不含税)。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及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
额为78,735.29 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78,735.29 元。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
书》等申请文件中对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置换方案与《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湖北菲利华石
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的安排一
致。公司本次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
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8 月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不超过6 个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8 月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23,492,322.52 元。本次拟置换事项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湖北
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6】第0021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
公司及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 个月,本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3 日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6-49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3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湖北鼎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3,413,587.23 元和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8,735.29 元,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492,322.52 元。具体内
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042 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普通股(A 股)3,459,409 股,发行价格为86.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48.4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05,149.6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293,694,798.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 年5 月20 日划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中,到账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勤信验字【2026】第0015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
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
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目前,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4,439.04 万元,余额为24,939.61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未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金额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
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石英电子纱智能制造(一期)
建设项目
62,434.12
30,000.00
合计
62,434.12
30,000.0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置换情况
为尽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建设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及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3,413,587.23 元,本次拟置换
123,413,587.23 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预先已投入资金情
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6】
第0021 号)。本次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已投入
募投项目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石英电子纱智能
制造(一期)建
设项目
62,434.12
30,000.00
12,341.36
12,341.36
合计
62,434.12
30,000.00
12,341.36
12,341.36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6】第0021 号),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30.51
万元(不含税)。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及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
额为78,735.29 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78,735.29 元。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
书》等申请文件中对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置换方案与《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湖北菲利华石
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的安排一
致。公司本次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
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8 月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不超过6 个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8 月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23,492,322.52 元。本次拟置换事项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湖北
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6】第0021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
公司及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 个月,本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3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