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奥士康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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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股东会通过延长可转债发行决议有效期
股东会以99.9342%同意通过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
📄 原文奥士康↗ 原文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6-035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不做 奥士康(002913.SZ)
可转债发行决议有效期延长属于例行治理事项,没有新增金额、价格或经营催化,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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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股东会以99.9342%同意通过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
- 该事项只是既有融资安排的有效期延长,未披露新增融资额度、发行价格、项目进展或订单变化。
主要风险
- 后续可转债发行仍可能带来摊薄和资金用途执行不确定性,但本条没有确认新增净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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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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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6-035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8 月3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8 月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8 月3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8 月3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
间。
2、股权登记日:2026 年7 月24 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 栋-2A-3201。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涌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223,975,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4,203,304 股(总股本317,360,504 股扣除股权登记
日回购专用账户的持股数量3,157,200 股后,下同)的71.283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217,00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9.063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 人,代表股份6,975,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22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 人,代表股
份6,975,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0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0 人,代表股份6,975,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2200%。
3、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
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828,0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2%;反对14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弃权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8,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69%;反
对14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01%;弃权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
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828,0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2%;反对14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弃权3,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8,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69%;反对
14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72%;弃权3,9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恒、柴世玉
3、结论性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4 日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6-035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8 月3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8 月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8 月3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8 月3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
间。
2、股权登记日:2026 年7 月24 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 栋-2A-3201。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涌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223,975,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4,203,304 股(总股本317,360,504 股扣除股权登记
日回购专用账户的持股数量3,157,200 股后,下同)的71.283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217,00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9.063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 人,代表股份6,975,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22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 人,代表股
份6,975,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0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0 人,代表股份6,975,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2200%。
3、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
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828,0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2%;反对14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弃权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8,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69%;反
对14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01%;弃权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
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828,0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2%;反对14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弃权3,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8,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69%;反对
14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72%;弃权3,9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恒、柴世玉
3、结论性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