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洲明科技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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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拟以5000万元至1亿元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公司拟回购5000万元至1亿元,按当前约56.76亿元市值约0.9%至1.8%,预计股份占总股本0.59%至1.17%。
📄 原文洲明科技↗ 原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
不做 洲明科技(300232.SZ)
5000万元至1亿元回购仅约市值0.9%至1.8%,且用于激励、12个月择机实施,短线edge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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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公司拟回购5000万元至1亿元,按当前约56.76亿元市值约0.9%至1.8%,预计股份占总股本0.59%至1.17%。
- 回购用途为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不是明确注销减资,对每股价值的短线增厚弱于注销型回购。
- 实施期限长达12个月且自筹资金可占90%,实际买盘释放节奏不确定。
主要风险
- 若股价接近或超过7.85元回购上限,方案可能无法充分执行。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8-03 · 影响 weakens
回购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期限12个月,自筹资金比例可达90%,短期确定性弱于注销型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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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5,000 万元且
不超过10,0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85 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
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85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12,738,854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17%;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6,369,427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5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占回购资金
总额比例不超过90%。
6、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
7、回购股份期限:12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在未来六个月无减持计划。
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同时也为了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
2
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根据当前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走势的实际
情况,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拟实施股
份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持续完善互利共赢的长效激励与
约束机制,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提升公司整
体价值。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原则上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7.85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一百五
十。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根据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用途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计划
12,738,854
6,369,427
10,000.00
5,000.00
0.59%-1.
17%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
3
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数量。
5、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占回购
资金总额比例不超过90%。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
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以回购1 手公
司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时段内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
予以实施。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发生连续停牌十个交
易日以上的情形,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回购并及时披露,顺延后回购总
期限不得超过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回购期限。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4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
按最高回购价格7.85 元/股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369,427
股至12,738,85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至1.17%。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
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
未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导致全部被注销,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
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
201,805,063
18.56%
201,805,063
18.67%
201,805,063
18.78%
无限售条件股
885,642,088
81.44%
879,272,661
81.33%
872,903,234
81.22%
总股本
1,087,447,151
100%
1,081,077,724
100%
1,074,708,297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本结
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8、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
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
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97.11 亿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21 亿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53.39 亿元,货币资金为
11.83 亿元。根据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10,000 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
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3%、2.21%、
1.87%。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情况,公司管理
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
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进一步完善丰富公司的长效激
5
励机制,有效激励公司核心团队成员,确保公司核心团队成员与公司一道长期发
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
展。”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
营能力。”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
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 个月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
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林洺锋先生于2025 年11 月17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计划于2025 年12 月9 日至2026
年3 月8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并已于2026 年3 月3 日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完成本次减持,累计减持21,722,009 股。本次减持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系林洺锋先生个人资金需求,减持计划的披露及实施均
早于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筹划时点,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
操纵市场行为的情形。除林洺锋先生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拟实施
股份增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
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在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
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
情形,公司将严格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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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
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
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制订并具体实施回购方案,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
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
调整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事项。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公司完成本次回购
股份事项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2026 年8 月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回购方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开始实施。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
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该
事项未能在有效期内成功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存在已回购的股份需全部或部分
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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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如公司出现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将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
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3 日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5,000 万元且
不超过10,0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85 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
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85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12,738,854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17%;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6,369,427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5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占回购资金
总额比例不超过90%。
6、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
7、回购股份期限:12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在未来六个月无减持计划。
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同时也为了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
2
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根据当前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走势的实际
情况,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拟实施股
份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持续完善互利共赢的长效激励与
约束机制,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提升公司整
体价值。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原则上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7.85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一百五
十。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根据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用途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计划
12,738,854
6,369,427
10,000.00
5,000.00
0.59%-1.
17%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
3
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数量。
5、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占回购
资金总额比例不超过90%。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
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以回购1 手公
司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时段内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
予以实施。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发生连续停牌十个交
易日以上的情形,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回购并及时披露,顺延后回购总
期限不得超过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回购期限。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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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
按最高回购价格7.85 元/股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369,427
股至12,738,85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至1.17%。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
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
未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导致全部被注销,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
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
201,805,063
18.56%
201,805,063
18.67%
201,805,063
18.78%
无限售条件股
885,642,088
81.44%
879,272,661
81.33%
872,903,234
81.22%
总股本
1,087,447,151
100%
1,081,077,724
100%
1,074,708,297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本结
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8、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
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
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97.11 亿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21 亿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53.39 亿元,货币资金为
11.83 亿元。根据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10,000 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
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3%、2.21%、
1.87%。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情况,公司管理
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
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进一步完善丰富公司的长效激
5
励机制,有效激励公司核心团队成员,确保公司核心团队成员与公司一道长期发
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
展。”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
营能力。”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
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 个月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
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林洺锋先生于2025 年11 月17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计划于2025 年12 月9 日至2026
年3 月8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并已于2026 年3 月3 日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完成本次减持,累计减持21,722,009 股。本次减持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系林洺锋先生个人资金需求,减持计划的披露及实施均
早于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筹划时点,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
操纵市场行为的情形。除林洺锋先生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拟实施
股份增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
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在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
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
情形,公司将严格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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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
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
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制订并具体实施回购方案,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
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
调整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事项。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公司完成本次回购
股份事项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2026 年8 月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回购方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开始实施。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
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该
事项未能在有效期内成功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存在已回购的股份需全部或部分
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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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如公司出现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将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
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3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