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惠云钛业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北京时间·🕒 发布 08-05(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08-04 18:55:41·⚡ 决策 08-05 00:04:35 +5h08m·84.0 天前
惠云钛业拟以2000万至30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可转债转股
本次回购金额仅2000万至3000万元,按回购价上限测算占总股本0.53%至0.79%,且用途主要为可转债转股而非明确注销,短线增量支撑有限。
📄 原文惠云钛业↗ 原文
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1 证券代码:300891 公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不做 惠云钛业(300891.SZ)
回购金额仅2000万至3000万元、占股本不足1%,且用于可转债转股而非明确注销;A股盘后明牌小额回购不适合开盘追高,当前无正期望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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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5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次回购金额仅2000万至3000万元,按回购价上限测算占总股本0.53%至0.79%,且用途主要为可转债转股而非明确注销,短线增量支撑有限。
- 公告同时披露此前5%以上股东朝阳投资已完成减持计划,减持压力边际缓和但不构成强催化。
主要风险
- 回购实施期长达12个月且可择机执行,实际买盘强度和节奏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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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91
公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目的:基于对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同时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公司拟
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2)回购股份种类、用途: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
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
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50元/股(含本数),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57,89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0.79%;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2,105,26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3%。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
2
(5)回购股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6日、2026年7月16日以及2026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1)以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实
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持有公司52,696,600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13.1739%)的朝阳投资,自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期间,通
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5,487,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1.37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结束。
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
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
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
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
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
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
风险。
(5)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3
者注意投资风险。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
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转换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
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
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
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4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股利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
销。
3、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本次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57,89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0.79%;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
量约为2,105,26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3%。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
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
即实施完毕: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5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
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为3,157,89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9%;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05,26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0.53%。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券并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
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2,000 万元后
回购3,000 万元后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66,534,075
16.63%
68,639,338
17.16%
69,691,969
17.42%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333,474,272
83.37%
331,369,009
82.84%
330,316,378
82.58%
总股本
400,008,347
100.00%
400,008,347
100.00%
400,008,347
100.00%
注:总股本系以公司最近一次披露的总股本400,008,347股为基准计算;上述变动情况
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
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
6
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133,984,605.36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274,140,874.21元,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284,205,078.51元,资产负债率为58.37%。若回购资金总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全
部使用完毕,根据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0.96%,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35%,约占货币资金的10.56%。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盈利
能力、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及其是否存在
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经自查,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
市场行为。
(十)公司向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问询回购期间
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
增减持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6日、2026年7月16日以及2026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1)以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实
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持有公司52,696,600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13.1739%)的朝阳投资,自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期间,通
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5,487,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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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1.37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结束。
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亦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
计划。如果后续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
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
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
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公司回购股份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
法》等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
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
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
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情况
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
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
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订、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在回购期限内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股份数量下限的前提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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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上述授权自公
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约定,回购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
公司债券,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作出决议。2026年8月4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出席该次会议并以9票同意、
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
四、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五、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公司仍未实施回购的,董
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
2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六、相关的风险提示
9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
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
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
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
险。
5、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300891
公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目的:基于对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同时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公司拟
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2)回购股份种类、用途: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
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
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50元/股(含本数),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57,89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0.79%;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2,105,26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3%。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
2
(5)回购股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6日、2026年7月16日以及2026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1)以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实
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持有公司52,696,600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13.1739%)的朝阳投资,自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期间,通
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5,487,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1.37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结束。
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
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
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
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
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
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
风险。
(5)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3
者注意投资风险。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
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转换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
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
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
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4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股利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
销。
3、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本次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57,89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0.79%;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
量约为2,105,26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3%。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
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
即实施完毕: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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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
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为3,157,89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9%;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05,26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0.53%。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券并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
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2,000 万元后
回购3,000 万元后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66,534,075
16.63%
68,639,338
17.16%
69,691,969
17.42%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333,474,272
83.37%
331,369,009
82.84%
330,316,378
82.58%
总股本
400,008,347
100.00%
400,008,347
100.00%
400,008,347
100.00%
注:总股本系以公司最近一次披露的总股本400,008,347股为基准计算;上述变动情况
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
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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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133,984,605.36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274,140,874.21元,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284,205,078.51元,资产负债率为58.37%。若回购资金总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全
部使用完毕,根据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0.96%,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35%,约占货币资金的10.56%。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盈利
能力、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及其是否存在
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经自查,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
市场行为。
(十)公司向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问询回购期间
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
增减持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6日、2026年7月16日以及2026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1)以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实
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持有公司52,696,600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13.1739%)的朝阳投资,自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期间,通
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5,487,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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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1.37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结束。
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亦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
计划。如果后续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
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
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
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公司回购股份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
法》等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
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
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
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情况
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
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
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订、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在回购期限内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股份数量下限的前提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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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上述授权自公
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约定,回购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
公司债券,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作出决议。2026年8月4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出席该次会议并以9票同意、
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
四、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五、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公司仍未实施回购的,董
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
2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六、相关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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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
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
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
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
险。
5、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