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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通宇通讯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北京时间·🕒 发布 08-05(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20:34:17·⚡ 决策 08-04 21:23:55 +49m38s·83.9 天前

通宇通讯拟5700万元出售闲置厂房及土地,预计增加归母净利润约3500万元

本次资产出售预计贡献归母净利润约3500万元,约为通宇通讯2025年归母净利润4112.67万元的85%,但属于一次性资产处置收益,不改善通信天线及射频器件主业。

📄 原文通宇通讯↗ 原文
关于拟出售部分闲置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6-051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部分闲置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不做 通宇通讯(002792.SZ)
不做:一次性出售闲置资产虽增厚会计利润,但净利润影响约3500万元、相对约130亿元市值弹性不足,且不改善主业并存在股东会审议和新设买方履约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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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 ↗

消息传播链

  1. 2026-08-04官方确认/否认巨潮资讯/公司公告一手源原文 ↗
    公司公告披露拟以5700万元出售中山火炬开发区闲置厂房及土地,预计影响归母净利润约3500万元,但尚需股东会审议和交割。

关键理由

  • 本次资产出售预计贡献归母净利润约3500万元,约为通宇通讯2025年归母净利润4112.67万元的85%,但属于一次性资产处置收益,不改善通信天线及射频器件主业。
  • 5700万元交易价约为2025年营业收入11.10亿元的5.1%,但按近期约130亿元总市值估算仅约0.44%,预计净利润影响约占市值0.27%,短线重定价弹性不足。
  • 交易尚需股东会审议、正式签署、付款和产权交割,且买方为2026年7月新设、注册资本50万元且暂未开展业务,履约不确定性削弱可交易性。

主要风险

  • 若后续股东会通过并完成收款,年报利润会有一次性增厚,但该增厚不代表主业盈利能力改善。
  • 买方履约能力主要依赖资金专项安排和实控人支持承诺,若付款或过户延迟,利润确认时间和金额仍可能变化。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web · 日期 2026-04-28 · 影响 weakens
    年报显示扣非净利润仍为负,本次3500万元利润增厚主要来自资产处置,不能证明主业拐点。
    检索:通宇通讯 2025 年报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扣非净利润 原文 ↗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web · 日期 2025-09-27 · 影响 weakens
    公司此前已有类似闲置资产出售安排,本次虽为新标的,但市场更可能按一次性资产盘活处理。
    检索:通宇通讯 闲置厂房 土地 使用权 出售 公告 原文 ↗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4,702 字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6-051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部分闲置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根据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通讯”或“公司”)
经营发展战略需要,为进一步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并补充经营
性现金流,在不影响公司稳定经营的情况下,拟与深圳市景裕恒物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景裕恒物业”)签署《不动产转让合同》,将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集
中新建区的厂房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出售。根据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国策评报字[2026]ZS 第00843 号《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
公司拟出售资产所涉及其持有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
告》,拟出售的资产评估价值为6,010.10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交易
价格为5,700.00 万元(含税)。
2、2026 年8 月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出售部分闲置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
经初步测算,预计本次交易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
为3,500.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最终影响金额以年度
会计师审计报告为准)。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景裕恒物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KKFTP95K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26-07-30

5、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蚝业路4 号328
6、法定代表人:姜伟斌
7、注册资本:50 万元
8、股东信息:姜伟斌持股95%,姜志毅持股5%。
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创业空间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
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10、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景裕恒物业成立于2026 年7 月,暂未开展业务。为确保本次交易的顺
利履行,景裕恒物业已就本次交易所需资金做出专项安排,其实际控制人姜伟斌
先生亦承诺提供必要支持。经核查,景裕恒物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综合上述资金安排及实控人的支持承诺,公司认为景裕恒物业具备履行
本次交易的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公司于2005 年8 月通过出让方式以400.00 万元人民币取得位于中山市火炬
开发区集中新建区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的二期厂房建设用地,现处于闲置出
租状态。本次拟出售的资产的权利主体为公司,包括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445.20 平方米(具体以不动产权证记载为准);
2、房屋建筑物:房屋建筑面积为35,830.65 平方米(具体以不动产权证记载
为准)。
本次拟出售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其他第三人权利或其他任何
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标的资产价值
单位:万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评估值
评估增值率
1
房屋建筑物
3,798.71
3361.29
437.42
3,758.36
759.21%
2
土地使用权
400.00
194.00
206.00
2,251.75
993.08%
合计
4198.71
3555.29
643.42
6,010.11
834.09%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标的资产已经符合《证券法》要求的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6 年7 月21 日,评估方法为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
法,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对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对象基本
情况及评估结论如下:
(1)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公司拟出售资产事宜所涉及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资产的
市场价值。
(2)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公司持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资产,具体如下:
1、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主要为厂房、宿舍,共2 项,均已办理产权登记,证载权利人公
司,建筑面积合计35,830.65 平方米,其中1 栋(厂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共6
层,建筑面积26,828.74 平方米,于2005 年12 月建成并投入使用,首层高约5
米,其余层高约4 米;2 栋(宿舍)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共6 层,建筑面积9,001.91
平方米,于2007 年12 月建成并投入使用,首层高约5 米,其余层高约3 米。
2、土地使用权
委估宗地位于中山火炬开发区集中新建区,土地面积为21,445.20 平方米,
宗地基本情况如下表:
序
号
权证编号
宗地名称
土地位置
用地
性质
土地
用途
终止日期
开发程
度
面积(m²)
1
中府国用(2011)
第1500013 号《国
有土地使用证》
中山火炬开
发区集中新
建区
中山火炬开
发区集中新
建区
国有
出让
工业
用地
2048 年12 月
19 日
五通一
平
21,445.20
(3)评估结论

公司拥有的21,445.2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价值评估结
论为:账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643.42 万元;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6,010.11 万元;
评估增值人民币5,366.69 万元,增值率834.09%。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卖方):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深圳市景裕恒物业有限公司
(二)转让价格
经双方协商一致,该不动产转让总价款(含税)为人民币5,700.00 万元(大
写:人民币伍仟柒佰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1)第一笔款(定金)5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整),乙方/乙方
指定的他方已支付,甲方收到款项后已向乙方出具《定金收款收据》。
(2)第二笔款(全部转让款),金额57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柒
佰万元整),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不动产交付,
签署《不动产移交确认书》,并共同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提交过户申请材料,价
款支付方式为由双方设立银行共管账户,转让款全部转入共管账户,甲方办理税
费缴纳及产权过户手续后一次性支付全款。自然资源局出具《不动产登记受理回
执》后当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款,甲方收到后向乙方/乙方
指定的他方退还定金500.00 万元。
(四)税费承担原则
甲乙双方确认,本交易涉及的所有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
担,但法律法规规定由卖方承担的税费,若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规
定缴纳。
(1)甲方承担的税费及费用
1、本合同签订前产生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按法律法规应由买方缴纳的
部分除外)。
2、本合同签订后不动产过户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公司企业所得税、土地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由甲方承担。

(2)乙方承担的税费及费用
1、过户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按法律法规应由买方承担
的部分)、不动产权属登记费、工本费。
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提交过户申请前,乙方应按相关部门要求的期限足额
缴纳上述税费及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主要违约情形及责任
1、权属瑕疵违约
若在递件过户时或过户后,发现该不动产因甲方原因存在权属瑕疵,导致无
法过户或乙方无法正常行使所有权,视为甲方严重违约;
2、违约责任: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追究甲方责任:
解除合同:乙方发出《合同解除通知书》,合同自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解除;
甲方应在解除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并退还已收
取的其他转让款(如有)。
继续履行:乙方要求甲方在30 日内解决权属瑕疵(如取得共有人同意、解
除查封、注销新抵押),并继续办理过户;甲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日万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过户完成之日止;若甲方在60 日内仍无法解决瑕疵,
乙方有权转为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承担上述第1 项约定的责任。
(2)乙方主要违约情形及责任
1、逾期付款违约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2.2 款约定的期限支付任何一笔款项或甲方未成
功收取任一笔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迟延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逾期超过30 日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处理:
继续履行:甲方要求乙方在15 日内支付迟延款项及违约金,乙方支付后,
本合同继续履行;若乙方在15 日内仍未支付,甲方有权转为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甲方发出《合同解除通知书》,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并收回转让的不动产。
2、未按约办理过户违约

若因乙方原因(如未及时委托评估、未缴纳税费、拒绝到场签字)导致在本
合同第六条6.2 款约定的总期限内未完成过户手续,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本
合同总价款的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定金,收回转让的不动产并要求乙方支付总价款20%的
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补足)。
3、拒绝接收不动产违约
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符合约定的不动产(如以房屋或附属设施瑕疵为
由拒绝签字确认交付),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在3 日内接收,
逾期仍不接收的,自通知确定的接收日起,视为不动产已交付,乙方应按本合同
约定支付尾款,并承担交付后的风险及费用;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等情形,
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用于符合企业发展战略下的其他
资金安排。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旨在进一步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公司
聚焦核心业务,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初步测算,预计本次交易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3,500.00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年度会计师审计报告为
准。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方可签署正式协议,后续
完成款项支付、产权交割等。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不动产转让协议》;
(2)《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所涉及其持有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五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