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潜能恒信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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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能恒信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本次公告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配套的摊薄即期回报与承诺文件,募资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涉及新增订单、项目落地或业绩上修。
📄 原文潜能恒信↗ 原文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6-046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 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
不做 潜能恒信(300191.SZ)
定增摊薄回报公告属于再融资程序性文件,2亿元募资和约2.77%股本摊薄不足以构成强空催化,也没有订单、业绩或资产注入等做多增量,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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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次公告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配套的摊薄即期回报与承诺文件,募资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涉及新增订单、项目落地或业绩上修。
- 按测算发行股份约885.27万股,占2025年末总股本约2.77%,存在摊薄但量级不足以构成强空催化。
- 该类A股定增/再融资文件默认不构成做多催化,且当前只是董事会审议后待股东会及注册的程序性披露。
主要风险
- 若后续发行价格、对象或募资用途出现重大变化,需要按新公告重新评估。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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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6-046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
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提示: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潜能恒信”)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
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
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
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要求,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应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相关主体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
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计于2026 年11 月完成,前述完成
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构成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实际完成时间的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的完成时间最终以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其他影响;
(4)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 万元,暂不考虑相
关发行费用;以公司2026 年8 月4 日前2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28.24 元/股的80%,
即22.59 元/股作为测算的发行价格的测算基础,则发行股份数量为885.27 万股;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32,000 万股
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
的变化;
(6)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
响;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和现金分红等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48.23 万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36.58 万元。
假设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5 年相应指标为持平、增长100%、增长200%的业绩分
别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8)未考虑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
每股收益的影响对比如下:
注: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项目
2025 年度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6 年度/2026 年12 月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数(股)
320,000,000
320,000,000
328,852,691
假设一:假设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5 年相应指标为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4,348.23
4,348.23
4,348.23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4,336.58
4,336.58
4,336.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4
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4
0.14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4
0.14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4
0.14
假设二:假设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5 年相应指标为增长1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4,348.23
8,696.46
8,696.4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4,336.58
8,673.15
8,673.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27
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27
0.27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27
0.27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27
0.27
假设三:假设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5 年相应指标为增长2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4,348.23
13,044.69
13,044.69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4,336.58
13,009.73
13,009.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41
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41
0.4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41
0.4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41
0.41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股本规模将有一定幅度
的增加,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若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
增长,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
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
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涉及具体建设项目。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
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为股东持
续创造回报,具体如下: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
容进行明确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
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
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
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股东回报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6-2028 年)》。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盈利
情况和资金需求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六、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
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锦明先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
定,对公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
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依法行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权利,不得滥用或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做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自愿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对公司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
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做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自愿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
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
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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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4 日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6-046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
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提示: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潜能恒信”)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
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
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
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要求,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应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相关主体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
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计于2026 年11 月完成,前述完成
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构成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实际完成时间的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的完成时间最终以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其他影响;
(4)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 万元,暂不考虑相
关发行费用;以公司2026 年8 月4 日前2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28.24 元/股的80%,
即22.59 元/股作为测算的发行价格的测算基础,则发行股份数量为885.27 万股;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32,000 万股
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
的变化;
(6)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
响;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和现金分红等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48.23 万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36.58 万元。
假设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5 年相应指标为持平、增长100%、增长200%的业绩分
别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8)未考虑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
每股收益的影响对比如下:
注: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项目
2025 年度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6 年度/2026 年12 月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数(股)
320,000,000
320,000,000
328,852,691
假设一:假设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5 年相应指标为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4,348.23
4,348.23
4,348.23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4,336.58
4,336.58
4,336.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4
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4
0.14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4
0.14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4
0.14
假设二:假设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5 年相应指标为增长1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4,348.23
8,696.46
8,696.4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4,336.58
8,673.15
8,673.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27
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27
0.27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27
0.27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27
0.27
假设三:假设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5 年相应指标为增长2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4,348.23
13,044.69
13,044.69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4,336.58
13,009.73
13,009.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41
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41
0.4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41
0.4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41
0.41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股本规模将有一定幅度
的增加,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若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
增长,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
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
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涉及具体建设项目。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
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为股东持
续创造回报,具体如下: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
容进行明确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
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
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
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股东回报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6-2028 年)》。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盈利
情况和资金需求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六、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
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锦明先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
定,对公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
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依法行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权利,不得滥用或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做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自愿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对公司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
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做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自愿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
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
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