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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新朋股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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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股份完成此前披露的股份回购计划

本次公告只是4月已披露回购方案的实施完成,累计回购1660万股、占总股本2.15%,没有新增回购额度或注销承诺。

📄 原文新朋股份↗ 原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不做 新朋股份(002328.SZ)
不做:这是此前回购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告,核心条件已在4月披露且后续用途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缺少新的可量化短线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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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本次公告只是4月已披露回购方案的实施完成,累计回购1660万股、占总股本2.15%,没有新增回购额度或注销承诺。
  • 回购股份后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短线更偏程序性确认,难以形成明确同向交易催化。

主要风险

  • 若后续披露注销股份或高标准股权激励考核目标,才可能形成新的可交易事件。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401 字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及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2,000 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
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
3 日、2026 年4 月22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6 年6 月3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2026-021 号)。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在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9.3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9,840,691.16 元(不含交
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等符合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
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三、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出现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
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
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6,600,000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2.15%。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978,104
26.04
201,084,104
26.0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70,791,896
73.96
570,685,896
73.95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16,600,000
2.15
总股本
771,770,000
100
771,770,000
1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的1,660 万股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
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公司回购方
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回
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将
予以注销。若公司后续拟注销相应回购股份,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
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作出安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