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吉华集团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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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华集团披露控制权变更链条的《补充协议(二)》:转让股数微调100股、价格维持7.3873元/股,属2月已公告易主交易的程序性进展
本条是2026年2月6日已公告控制权转让(7.3873元/股、29.89%、总价款约14.95亿元)的程序性跟进:补充协议(二)仅将转让股数由202,308,716股调整为202,308,616股(减100股)、总价款微调至14.9451亿元,每股价格与50亿元整体估值均未变,不构成新催化。
📄 原文吉华集团↗ 原文
吉华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二)》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二)》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不做 吉华集团(603980.SH)
并购重组程序性文件:本条仅是2月已公告控制权转让的《补充协议(二)》,转让价7.3873元/股与50亿元估值不变、股数仅减100股,无获批/过户等最终结果落地;交易自2月复牌连板后已被充分交易,现价6.81元长期低于转让价说明市场未给予套利定价,本条无新edge,不做(待上交所合规确认/股份过户等真兑现节点再由新决策接手)。
不做 环球新材国际(06616.HK)
作为受让方母公司仅是自身收购交易的例行程序步骤,无新增金额、条件或并表变化,港股端无可交易催化,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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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消息传播链
- 协议8月6日签署,公司8月7日(周五)收盘后在巨潮披露进展公告(文件落款日期2026-08-08为披露折叠日),内容仅为转让股数减100股、总价款微调、价款支付与剩余股份安排细化。市场反应:公告披露时A股已收盘(8月7日收6.81元、+0.59%),当日价量未见针对本条的抢跑。
关键理由
- 本条是2026年2月6日已公告控制权转让(7.3873元/股、29.89%、总价款约14.95亿元)的程序性跟进:补充协议(二)仅将转让股数由202,308,716股调整为202,308,616股(减100股)、总价款微调至14.9451亿元,每股价格与50亿元整体估值均未变,不构成新催化。
- 交易仍需环球新材国际(06616.HK)母公司审批、上交所合规确认及过户登记,公告自述存在不确定性,尚未出现获批/过户等可正向定价的最终结果。
- 现价6.81元自2月复牌连板后已在转让价7.3873元下方运行半年,市场对该交易完全知情且未给出无风险套利定价,本条增量信息不足以触发重估。
主要风险
- 交易拖延长(2月签约至今约6个月未完成审批),若环球新材审批或上交所合规确认受阻,控制权变更可能生变,但这属既有不确定性而非本条新增。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web · 日期 2026-07-18 · 影响 invalidates
反向核查做多逻辑:股价自2月复牌涨停后已在转让价7.3873元下方运行半年(现价6.81元),7月28日曾单日+9.98%(与染料涨价主题相关)后回落,说明市场未将协议转让价当作确定性底部,控制权变更套利空间不成立。
检索:吉华集团 补充协议 2026年7月18日 桐庐钧衡 控制权变更 进展 调整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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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二)》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锦辉机电设
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锦辉”)以及公司自然人股东邵辉于2026 年2 月
6 日与桐庐钧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庐钧衡”)签署
了《股权转让协议》,2026 年7 月17 日,杭州锦辉、邵辉与桐庐钧衡签署了《补
充协议》,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杭州锦辉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
由杭州锦辉变更为桐庐钧衡,实际控制人将由邵伯金变更为苏尔田。具体详见公
司于2026 年2 月7 日、2026 年7 月18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
司股份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浙江吉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等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6 年8 月6 日,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锦辉、自然人股东邵辉与桐庐钧衡签
署了《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受让方):桐庐钧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一(转让方一):杭州锦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二(转让方二):邵辉
鉴于:
2
1.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目标公司”或“上市公司”)为一家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股票代码:603980),目前总股本为67,683.3360 万股。
2.各方于2026 年2 月6 日签署《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让协议》(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26 年7 月16 日签署《关于浙
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
3.现各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对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数量、股份转让价款及相
关安排作出进一步调整。
因此,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上述事项达成本补充协议(二)如下:
第一条股份数量及股份转让价款调整
1.1 股份数量调整
各方同意对《股份转让协议》第1.1 条调整为如下条款:
“以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为前提,转让方一、转让方二拟转让其所持有
的目标公司合计202,308,616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89%,简称
“标的股份”),其中转让方一转让196,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目前股本总
额的28.96%),转让方二转让6,308,61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93%),受让方拟受让标的股份(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或“本次交易”)。”
1.2 股份转让价款调整
(1) 各方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第1.2 条调整为如下条款: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按目标公司整体估值为人民币50 亿元整作为定价
依据,标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7.3873 元人民币,本次交易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合计人民币1,494,514,438.98 元人民币(含税,简称“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
其中转让方一转让196,000,000 股股份的转让价款为1,447,910,800 元人民币,转
让方二转让6,308,616 股股份的转让价款为46,603,638.98 元人民币。”
(2) 各方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第1.4 条第(1)款第(f)项调整为如下条
款约定:
“在满足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的前提下,自完成本补充协议
(二)第三条约定的董事会改组、高级管理人员更换以及交接手续之日起5 个工
3
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账户合计支付人民币149,450,779.05 元,其中向
转让方一支付人民币144,669,069.20 元,向转让方二支付人民币4,781,709.85 元。”
1.3 除本条明确调整的股份数量及金额外,《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中关于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条件、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和其他安排均不变。
第二条剩余股份转让的进一步安排
2.1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转让方二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
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且,转让方二拟通过大宗交易或协
议转让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或其指定主体享有优先购
买权,但若甲方在收到转让方二通知后的10 个工作日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则
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此外,除向甲方或其指定主体转让外,转让方二通过大宗
交易等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时,不应转让给最近一期已披露的上市公司前十大
股东。
2.2 本条约定不影响转让方二应同时遵守和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第5.1 条
关于剩余股份转让的义务。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普通合伙人之
母公司环球新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新材”)就本次交易事项获得
必要的审批或核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
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二)》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锦辉机电设
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锦辉”)以及公司自然人股东邵辉于2026 年2 月
6 日与桐庐钧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庐钧衡”)签署
了《股权转让协议》,2026 年7 月17 日,杭州锦辉、邵辉与桐庐钧衡签署了《补
充协议》,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杭州锦辉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
由杭州锦辉变更为桐庐钧衡,实际控制人将由邵伯金变更为苏尔田。具体详见公
司于2026 年2 月7 日、2026 年7 月18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
司股份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浙江吉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等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6 年8 月6 日,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锦辉、自然人股东邵辉与桐庐钧衡签
署了《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受让方):桐庐钧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一(转让方一):杭州锦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二(转让方二):邵辉
鉴于:
2
1.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目标公司”或“上市公司”)为一家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股票代码:603980),目前总股本为67,683.3360 万股。
2.各方于2026 年2 月6 日签署《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让协议》(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26 年7 月16 日签署《关于浙
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
3.现各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对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数量、股份转让价款及相
关安排作出进一步调整。
因此,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上述事项达成本补充协议(二)如下:
第一条股份数量及股份转让价款调整
1.1 股份数量调整
各方同意对《股份转让协议》第1.1 条调整为如下条款:
“以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为前提,转让方一、转让方二拟转让其所持有
的目标公司合计202,308,616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89%,简称
“标的股份”),其中转让方一转让196,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目前股本总
额的28.96%),转让方二转让6,308,61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93%),受让方拟受让标的股份(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或“本次交易”)。”
1.2 股份转让价款调整
(1) 各方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第1.2 条调整为如下条款: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按目标公司整体估值为人民币50 亿元整作为定价
依据,标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7.3873 元人民币,本次交易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合计人民币1,494,514,438.98 元人民币(含税,简称“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
其中转让方一转让196,000,000 股股份的转让价款为1,447,910,800 元人民币,转
让方二转让6,308,616 股股份的转让价款为46,603,638.98 元人民币。”
(2) 各方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第1.4 条第(1)款第(f)项调整为如下条
款约定:
“在满足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的前提下,自完成本补充协议
(二)第三条约定的董事会改组、高级管理人员更换以及交接手续之日起5 个工
3
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账户合计支付人民币149,450,779.05 元,其中向
转让方一支付人民币144,669,069.20 元,向转让方二支付人民币4,781,709.85 元。”
1.3 除本条明确调整的股份数量及金额外,《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中关于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条件、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和其他安排均不变。
第二条剩余股份转让的进一步安排
2.1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转让方二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
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且,转让方二拟通过大宗交易或协
议转让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或其指定主体享有优先购
买权,但若甲方在收到转让方二通知后的10 个工作日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则
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此外,除向甲方或其指定主体转让外,转让方二通过大宗
交易等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时,不应转让给最近一期已披露的上市公司前十大
股东。
2.2 本条约定不影响转让方二应同时遵守和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第5.1 条
关于剩余股份转让的义务。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普通合伙人之
母公司环球新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新材”)就本次交易事项获得
必要的审批或核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
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