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三晖电气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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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晖电气股东会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只是股东会表决通过此前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属于程序性落地。
📄 原文三晖电气↗ 原文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1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
不做 三晖电气(002857.SZ)
股东会通过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属于程序性落地,方向存在摊销和稀释歧义,且未披露超预期考核目标或经营增量,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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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次只是股东会表决通过此前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属于程序性落地。
- 公告未披露超预期考核目标、授予价格优势或新的经营增量,无法形成短周期收入或利润传导。
主要风险
-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本身存在摊销、稀释和考核目标偏低等方向歧义,不能直接按利好追多。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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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1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8 月7 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7 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7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光路102 号三晖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坤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6 年7 月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 年8 月7 日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 人,代表股份41,495,947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7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受股东委托的代表人3 人,代表股份
40,519,64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1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 人,代表股份976,3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5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 人,代表股份976,3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570%。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
本次会议。
二、股东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477,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1256%;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41,477,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1256%;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41,477,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1256%;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41,476,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2%;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0539%;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17%。
5、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同意41,476,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2%;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0539%;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17%。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同意41,476,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2%;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0539%;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智渊、林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8 日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1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8 月7 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7 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7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光路102 号三晖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坤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6 年7 月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 年8 月7 日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 人,代表股份41,495,947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7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受股东委托的代表人3 人,代表股份
40,519,64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1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 人,代表股份976,3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5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 人,代表股份976,3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570%。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
本次会议。
二、股东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477,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1256%;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41,477,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1256%;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41,477,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1256%;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41,476,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2%;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0539%;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17%。
5、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同意41,476,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2%;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0539%;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17%。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同意41,476,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2%;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0539%;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智渊、林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