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三晖电气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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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晖电气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全票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员工持股计划六项议案
本次公告仅是8月7日临时股东会对7月20日已披露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性表决通过(同意率99.95%),无新增信息、无预期差
📄 原文三晖电气↗ 原文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1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
不做 三晖电气(002857.SZ)
程序性决议非新催化:激励计划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6-07-20已披露,本次股东会全票通过属完全预期内的程序落地,无新增信息;且股权激励非天然利好(考核目标仅为2027年营收+21%/两年累计+131%的中等增速,授予折价与摊销稀释未构成正面surprise),不具备短线重定价edge,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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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消息传播链
- 8月7日14:30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六项议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考核办法/授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管理办法/授权)均以99.95%以上同意率通过,为7月20日董事会已公告事项的既定程序落地,无新增内容市场反应:未见因本决议产生的异动报道
关键理由
- 本次公告仅是8月7日临时股东会对7月20日已披露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性表决通过(同意率99.95%),无新增信息、无预期差
- 股权激励非天然利好催化:考核目标为中等营收增速(2027年营收较2025年基数增长≥21%,或2026-2027累计较2025年基数增长≥131%),不构成短线重定价级别的surprise
- 授予价11.43元/股、仅2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3.75万股+预留88.4375万股,规模小且草案阶段市场已有三周消化时间,通过决议不产生新edge
主要风险
- 股权激励本身伴随摊销费用与稀释,市场对其反应中性偏分化,缺乏考核目标超预期等正面增量时追多无依据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web · 日期 2026-07-20 · 影响 invalidates
未发现任何超预期新增事实:草案细节(授予价、人数、考核目标)7月20日已完整披露,股东会通过属预期内程序步骤;内部KB亦无三晖电气相关正面纪要或研报支持额外做多逻辑
检索:三晖电气 002857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考核目标 授予价格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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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1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8 月7 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7 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7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光路102 号三晖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坤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6 年7 月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 年8 月7 日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 人,代表股份41,495,947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7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受股东委托的代表人3 人,代表股份
40,519,64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1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 人,代表股份976,3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5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 人,代表股份976,3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570%。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
本次会议。
二、股东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477,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1256%;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41,477,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1256%;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41,477,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1256%;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41,476,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2%;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0539%;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17%。
5、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同意41,476,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2%;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0539%;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17%。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同意41,476,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2%;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0539%;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智渊、林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8 日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1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8 月7 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7 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7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光路102 号三晖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坤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6 年7 月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 年8 月7 日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 人,代表股份41,495,947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7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受股东委托的代表人3 人,代表股份
40,519,64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1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 人,代表股份976,3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5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 人,代表股份976,3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570%。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
本次会议。
二、股东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477,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1256%;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41,477,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1256%;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41,477,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1256%;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41,476,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2%;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0539%;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17%。
5、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同意41,476,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2%;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0539%;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17%。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同意41,476,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2%;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0539%;反对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44%;
弃权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智渊、林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