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炬光科技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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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发布2026年度定增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公告,拟募资上限10.21亿元、发行上限650.69万股
本公告是定增流程中的监管格式化文件(摊薄即期回报测算+填补措施+主体承诺),不含任何新增实质信息;定增预案本身已于8月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8月7日(周五)已是市场消化窗口
📄 原文炬光科技↗ 原文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5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不做 炬光科技(688167.SH)
本公告为定增配套的格式化程序文件(摊薄即期回报测算+填补措施+主体承诺),无新增实质信息;定增预案已于8月6日董事会通过并披露,周五已是市场消化窗口。A股定增属稀释性融资(发行上限650.69万股、约摊薄现有股本5%,募资上限10.21亿元),默认非做多催化,且未披露战投溢价认购/重大资产注入/锁定大单等增值要素;同时募资本身不构成强看空催化、不满足开空红线。双向均无edge,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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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本公告是定增流程中的监管格式化文件(摊薄即期回报测算+填补措施+主体承诺),不含任何新增实质信息;定增预案本身已于8月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8月7日(周五)已是市场消化窗口
- A股定增属稀释性融资(发行上限6,506,948股,约占现有总股本1.30亿股的5%),默认非做多催化;公告未披露战投溢价认购、重大资产注入或募投锁定高确定性大单等增值要素
- 募资行为本身按规则属中性战略动作,不构成强看空催化,不满足开空红线;多空双向均无正期望edge
主要风险
- 定增摊薄约5%且公司2025年度仍亏损(归母-3,840.96万元、扣非-7,398.01万元),若后续发行定价折价较大或募投效益不及预期,可能压制估值,但这属于定增固有条款而非本次公告新增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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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5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 年
8 月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为保障中小投资者
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
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未
发生重大变化。
2、假定本次发行于2026 年11 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2
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02,114.95 万元(含本数),不考虑发
行费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
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发行6,506,948 股
(含本数)。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发行数
量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
司股东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总股本130,138,971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6、假设公司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形:(1)2026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与
2025 年度保持一致;(2)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5 年度亏损分别收窄20%;
(3)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较2025 年度亏损分别扩大20%。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
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
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3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2025 年12
月31 日
2026 年度/2026 年12 月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8,985.95
13,013.90
13,664.59
预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
元)
102,114.95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2026 年11 月
假设1: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均与2025 年度保持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3,840.96
-3,840.96
-3,84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
元)
-7,398.01
-7,398.01
-7,398.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94
-0.2951
-0.29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94
-0.2951
-0.29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0.5767
-0.5685
-0.56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0.5767
-0.5685
-0.5661
假设2: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较2025 年度亏损分别收窄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3,840.96
-3,072.77
-3,07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
元)
-7,398.01
-5,918.41
-5,918.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94
-0.2361
-0.23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94
-0.2361
-0.23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0.5767
-0.4548
-0.4529
4
项目
2025 年度/2025 年12
月31 日
2026 年度/2026 年12 月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0.5767
-0.4548
-0.4529
假设3: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较2025 年度亏损分别扩大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3,840.96
-4,609.15
-4,609.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
元)
-7,398.01
-8,877.61
-8,877.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94
-0.3542
-0.35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94
-0.3542
-0.35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0.5767
-0.6822
-0.67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0.5767
-0.6822
-0.6793
注:2025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计算的股数,使用了当期发行在外加权平均股数,并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第三十五章每股收益的相关规定考虑了2026 年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4.5 股)对2025 年度发行在外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
以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
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以前年度将有所下降。公司存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
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
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5
(一)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
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建设,争取早
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
薄的影响,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并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将尽可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
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充分
有效利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
的用途、配合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
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
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
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6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规划,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制定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已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回报规划,在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的过程中,保持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
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障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继续保证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
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
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7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及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及规定,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筹划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
力促使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
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8 日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5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 年
8 月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为保障中小投资者
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
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未
发生重大变化。
2、假定本次发行于2026 年11 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2
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02,114.95 万元(含本数),不考虑发
行费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
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发行6,506,948 股
(含本数)。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发行数
量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
司股东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总股本130,138,971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6、假设公司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形:(1)2026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与
2025 年度保持一致;(2)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5 年度亏损分别收窄20%;
(3)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较2025 年度亏损分别扩大20%。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
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
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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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2025 年12
月31 日
2026 年度/2026 年12 月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8,985.95
13,013.90
13,664.59
预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
元)
102,114.95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2026 年11 月
假设1: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均与2025 年度保持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3,840.96
-3,840.96
-3,84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
元)
-7,398.01
-7,398.01
-7,398.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94
-0.2951
-0.29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94
-0.2951
-0.29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0.5767
-0.5685
-0.56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0.5767
-0.5685
-0.5661
假设2: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较2025 年度亏损分别收窄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3,840.96
-3,072.77
-3,07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
元)
-7,398.01
-5,918.41
-5,918.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94
-0.2361
-0.23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94
-0.2361
-0.23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0.5767
-0.4548
-0.4529
4
项目
2025 年度/2025 年12
月31 日
2026 年度/2026 年12 月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0.5767
-0.4548
-0.4529
假设3: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较2025 年度亏损分别扩大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3,840.96
-4,609.15
-4,609.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
元)
-7,398.01
-8,877.61
-8,877.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94
-0.3542
-0.35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94
-0.3542
-0.35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0.5767
-0.6822
-0.67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0.5767
-0.6822
-0.6793
注:2025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计算的股数,使用了当期发行在外加权平均股数,并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第三十五章每股收益的相关规定考虑了2026 年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4.5 股)对2025 年度发行在外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
以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
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以前年度将有所下降。公司存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
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
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5
(一)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
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建设,争取早
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
薄的影响,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并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将尽可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
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充分
有效利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
的用途、配合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
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
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
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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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规划,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制定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已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回报规划,在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的过程中,保持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
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障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继续保证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
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
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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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及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及规定,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筹划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
力促使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
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