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厦门钨业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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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收购江西巨通股权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收购江西巨通股权有提高钨资源储备和原料自给率的中长期逻辑,但本文件只是审计委员会确认意见,不是首次披露或最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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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
不做 厦门钨业(600549.SH)
不做:江西巨通30.1683%收购计划已在3月披露,本次只是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审议的程序性文件,缺少新增金额、获批落地或业绩增量 su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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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消息传播链
- 公司已公告拟收购江西巨通部分股权,拟受让比例为30.17%,核心交易身份已在4个多月前公开。
- 公司披露收购江西巨通1.3483%股权交易价格为2651.74万元,继续推进江西巨通股权安排。
-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收购江西巨通30.1683%股权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属于程序性会议文件。
关键理由
- 收购江西巨通股权有提高钨资源储备和原料自给率的中长期逻辑,但本文件只是审计委员会确认意见,不是首次披露或最终落地。
- 同一30.1683%收购计划已在2026年3月公告,7月又披露了江西巨通1.3483%股权交易,当前文件新增交易金额、矿权价值或审批落地 surprise 不足。
- 已知江西巨通整体评估值约19.66亿元,30.1683%对应约5.93亿元,相对厦门钨业约900亿元级市值量级有限,且仍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主要风险
- 当前PDF未给出完整交易价格、业绩承诺、矿山复产时间或资源量增量,无法量化短期利润贡献。
- 厦门钨业近期钨资源主线已被反复交易,公告前同类收购逻辑已有较高传播和定价风险。
反向证据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不足叠加旧闻属性,使本次仅作为中长期资源储备背景,不生成交易单。
方向:未形成可用于定价的高相似先例;当前更接近已披露并购事项的程序性推进。
涨幅量级:缺少同市场、同标的、同相位的高相似样本,不能用先例支持追多幅度。
形态:程序性推进文件常弱于首次预案或获批落地,存在利好出尽和无反应风险。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873 字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拟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我们对《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6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我们对《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6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
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我们对《关于收购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30.168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收购有助于公司提高资源储备,提高原料自给率,保障公
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审计、评估机构所出具的报告客观、独立、公正、科学;本次交易定价由交易双方
在参考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依据符合市场原则,
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我们对《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
下意见: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有助于公司实际控制江西巨通,主导其经营管
理活动,提高江西巨通经营决策的效率,确保公司投资目的的实现。我们同意该议
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我们对《关于收购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关联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该关联借款系公司在完成江西巨通股权收购并将其纳
入合并报表后,因江西巨通对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三虹”)
的存续的借款余额而被动形成的关联借款。前述借款不需要公司提供担保,利率符
合市场化独立交易公允定价原则。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我们对《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九江大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九江大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处于矿山前期勘探阶段,
尚未产生营业收入,各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借款总额26,000 万元,其中公司
按69%持股比例提供17,940 万元,期限三年,借款年利率以各出借方实际融资成
本及税负为基础,结合市场化独立交易公允定价原则确定,不超过4.02%,各出借
方按同等利率计息;该等借款系为保障九江大地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各方同比例出
资、定价公允,资金用途明确,整体风险可控。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我们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
的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八、我们对《202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九、我们对《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
发表如下意见:2026 年上半年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8 月19 日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拟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我们对《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6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我们对《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6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
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我们对《关于收购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30.168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收购有助于公司提高资源储备,提高原料自给率,保障公
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审计、评估机构所出具的报告客观、独立、公正、科学;本次交易定价由交易双方
在参考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依据符合市场原则,
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我们对《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
下意见: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有助于公司实际控制江西巨通,主导其经营管
理活动,提高江西巨通经营决策的效率,确保公司投资目的的实现。我们同意该议
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我们对《关于收购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关联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该关联借款系公司在完成江西巨通股权收购并将其纳
入合并报表后,因江西巨通对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三虹”)
的存续的借款余额而被动形成的关联借款。前述借款不需要公司提供担保,利率符
合市场化独立交易公允定价原则。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我们对《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九江大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九江大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处于矿山前期勘探阶段,
尚未产生营业收入,各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借款总额26,000 万元,其中公司
按69%持股比例提供17,940 万元,期限三年,借款年利率以各出借方实际融资成
本及税负为基础,结合市场化独立交易公允定价原则确定,不超过4.02%,各出借
方按同等利率计息;该等借款系为保障九江大地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各方同比例出
资、定价公允,资金用途明确,整体风险可控。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我们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
的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八、我们对《202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九、我们对《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
发表如下意见:2026 年上半年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8 月1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