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中汽股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北京时间·🕒 发布 15:53:14·⟳ 抓取 15:56:12 +2m58s·⚡ 决策 08-21 17:32:04 +1h35m·67.1 天前
中汽股份子公司签署2.74亿元冰雪试验基地制冷工艺设备采购合同
对中汽股份(301215.SZ)而言,这是既有12亿元冰雪试验基地建设中的设备工程采购支出,不是新增收入订单,公告还明确称对财务经营无不利影响。
📄 原文中汽股份↗ 原文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相关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15 证券简称:中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债券代码:123272 债券简称:中汽转债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相关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汽研汽车试验…
不做 中汽股份(301215.SZ)
公司是采购和建设方,2.74亿元合同属于既有12亿元项目资本开支推进,不是收入订单;公告未确认净损害,也不构成做空催化。
不做 冰山冷热(000530.SZ)
全资子公司冰山工程参与联合体属正向线索,但牵头方为中汽智造且未披露冰山工程分包金额、毛利和收入确认节奏,盘后明牌合同缺少可量化edge,不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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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消息传播链
- 中汽股份披露子公司极限检测与关联方及冰山工程联合体签署2.736亿元制冷工艺设备EPC合同,属于本次具体催化的一手披露。
- 冰雪试验基地项目已于2025年10月立项,说明本次合同是既有项目推进的一环而非全新项目。
- 中汽中心披露该项目投资约12亿元、计划2028年建成,提供本次2.74亿元合同的项目背景。
关键理由
- 对中汽股份(301215.SZ)而言,这是既有12亿元冰雪试验基地建设中的设备工程采购支出,不是新增收入订单,公告还明确称对财务经营无不利影响。
- 对冰山冷热(000530.SZ)而言,其全资子公司冰山工程参与2.74亿元联合体合同,但公告未披露联合体内部分包金额,无法量化归属于冰山工程的收入增量。
- 项目制冷面积约12.7万平方米,方向上验证冰山冷热在冰雪环境模拟/制冷工程场景的业务能力,但单一合同归属和利润弹性不足以形成明确短线正期望。
主要风险
- 联合体牵头人为中汽智造,合同款支付至牵头方账户,冰山工程实际份额、毛利率和验收节奏均未披露。
- A股盘后明牌工程合同若次日高开,容易出现利好兑现;没有真实报价和分包金额前不适合隔夜追单。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web · 日期 2025-10-17 · 影响 weakens
项目早在2025年立项、2026年5月开工,本次不是全新项目催化,只是工程设备包落地。
检索:中汽股份 冰雪试验基地 项目 立项 开工 12亿元 原文 ↗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8-21 · 影响 weakens
合同款支付至联合体牵头方中汽智造账户,公告未披露冰山工程分包金额,削弱冰山冷热订单弹性判断。
检索:中汽股份 关联交易 制冷工艺设备 合同 付款 联合体 牵头方 原文 ↗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8-21 · 影响 none
公告、独董和保荐机构均称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独立性、对财务经营无不利影响,未形成当前事件净利空。
检索:中汽股份 关联交易 损害 独立性 不利影响 保荐意见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不足叠加分包金额缺失,使冰山冷热仅保留受益观察,不给隔夜买入;中汽股份作为发包方不做。
方向:未找到足够同市场、同机制且可准确锚定的类似先例;关联采购对发包方通常不构成可交易利好,子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取得工程合同时需看归属金额。
涨幅量级:缺少分包金额和冰山工程实际收入确认节奏,不能用合同总额直接校准冰山冷热涨幅。
形态:A股盘后明牌合同公告常受分包金额、实际占比和次日高开影响,存在高开低走风险。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5,117 字
证券代码:301215
证券简称:中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债券代码:123272
债券简称:中汽转债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相关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股份”或“公司”)
全资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限检测”)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汽股份呼伦贝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
地制冷工艺设备设计-采购-安装一体化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本次公开
招标根据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
理,经过公开招标、评标等工作,确定中汽智造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汽智造”,联合体牵头人)、大连冰山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为中标单位,中标价格为27,362.70 万元。
2、中汽智造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汽中心”)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中汽智造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6 年8 月14 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
有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全票通过本议案。
2026 年8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晓龙、颜燕、张子婧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因公开招
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汽智造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103776856X
3、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1995 年2 月25 日
6、法定代表人:魏磊
7、住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 号科研楼818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规划设计管理;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软件销售;机械
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
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监理;
公路工程监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9、股东情况: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持股100%
10、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汽智造前身是中汽中心早期“一院四所”核心板块,历经多轮更名与战略
转型,先后为中汽中心产品工程设计部、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规划设计院、中国
汽车工业总公司天津设计研究院、机械工业部汽车工业(天津)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攻早期合资车企工厂规划、整车产业政策研究,搭建汽车工厂完整设计体系;
2018 年更名为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市场化开展工程总承包、
产业投资评估,牵头组建汽车智能制造供应商联盟;2021 年后全面布局数字化、
AI 与双碳业务,2025 年正式更名为中汽智造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从传统汽
车工程设计院转型为汽车行业智能制造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商。
公司围绕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智慧建造、软科学创新服务三大主线,形成全
链条服务能力,形成了四大业务板块:投资与产业咨询、工程设计与EPC 总承包、
数字化数智服务、智能工艺装备总包。运营中央汽车企业数字化转型协同创新平
台、汽车智能制造分盟,2025 年入选工信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取得
CMMI5 软件、DCMM 数据管理权威认证,是行业唯二国家级汽车投资评估机构。
11、主要财务数据: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25,928.46 万元,净
利润为1,167.11 万元,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净资产为24,983.95 万元。
12、关联关系说明:中汽智造是公司控股股东中汽中心的全资子公司,为公
司关联法人。
13、经查询,中汽智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基本情况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制冷工艺设备设计-采购-安装一
体化项目”的工程承包范围:完成约12.7 万平方米制冷面积的全季节试验舱所
有工艺设备系统的集成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施工、管线连接、系统调试及
最终性能达标,建成后形成一个完整、可投产运行的极限环境试验系统。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以中标价格作为定价
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招标程序及结果公开
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合同主体:
发包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承包人:中汽智造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
大连冰山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2、工程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产业园内(兴安新城规
划四路东侧、规划十一路西侧、规划十三街北侧、规划十五街南侧)。
3、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负责完成约12.7 万平方米制冷面积的全季节试验舱所有工艺设备系统的集
成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施工、管线连接、系统调试及最终性能达标,确保
形成一个完整、可投产运行的极限环境试验系统。
工程内容:
(1)设计:须承担本项目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深
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并负责组织并承办
本项目所需的全部专家论证会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邀请专家、准备技术文
件、承担会务及专家咨询费等全部工作)。负责与项目总体土建设计单位进行协
同设计,确保设备包内所有与土建交叉(如荷载、孔洞、预埋件、管线穿越等)
的内容得到准确落实与衔接。
(2)设备及材料采购:负责本工程包内所有设备、材料、部件的采购、运
输、到货验收及仓储管理。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核心制冷机组、末端制冷设
备、自动控制系统、电气柜及线缆管道、工艺管道及保温材料、试验区域围护结
构及配套辅助设备等。
(3)设备安装与施工:负责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管道、电气及控制系统
的安装、连接、就位与调试准备。包括为设备安装所需进行的、起保护或支撑作
用的混凝土基础及零星混凝土工程施工。
(4)调试及质保期服务:负责完成系统的单机调试、系统联动调试、最终
性能测试与验收,提供全面的操作与维护技术培训,编制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在约定的质保期内,对系统出现的任何因设计、设备或安装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
无偿修复或更换,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二)合同价格与支付
1、签约合同价
273,627,002.00 元(含税),其中设计费:5,060,000.00 元;建筑安装工
程费(含设备购置费等):255,777,002.00 元;暂列金为:12,790,000.00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包干模式,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
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固定总价包干为除单独列示的暂列金外,涵盖全部承包工作内容的包干价款。
3、合同价款支付
(1)联合体支付形式
发包人将本协议项下款项支付至联合体牵头方账户,联合体牵头方向发包人
开具等额合规发票。联合体牵头人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向联合体成员支
付相应的合同价款。
(2)预付款
预付款金额:合同中标价*20%。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且发包人收到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
30 日内
预付款扣回方式:作为进度款,不直接扣回。
(3)进度款
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发包人验收通过后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中标价的
5%进度款。
合同主要材料全部到场,发包人验收通过后按材料进场签收明细,向承包人
支付合同中标价的15%进度款。
合同主要设备全部到场,发包人验收通过后按设备进场签收明细,向承包人
支付合同中标价的30%进度款。
设备安装工程全部安装完毕且单机及系统调试完成,发包人验收通过后,向
承包人支付合同中标价的15%进度款。
承包人完成特种设备备案、前期所有分阶段工程资料、质量验收文件汇编;
完成阶段性竣工预验收(不含制冷系统满负荷性能验收),发包人验收合格并结
算审计核定后,向承包人支付审定金额的5%作为进度款。
承包人完成夏季高温季制冷系统满负荷专项验收,制冷各项性能指标、降温
参数、系统稳定性全部满足设计图纸及技术协议要求,整改完成所有遗留问题;
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全套完整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归档签收后,发包人验收合格并
经第三方审计核定后,向承包人支付审定金额7%进度款。
(4)质保金
剩余款项(经最终审定的合同额*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且经发
包人书面确认后一次性付清。
(三)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经公司履行完毕必要审议披露程序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推动智能网联全季冰雪项目的建设,满足其工程质量标
准及施工要求,优化公司产业结构。
极限检测本次公开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
经过专家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的商业
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经
营利益。
关联方中汽智造企业资质、财务状况较好,具备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建设项目
设计等相关工作的能力。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2026 年7 月31 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中汽中心及其控
制的公司(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049 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2026 年8 月14 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
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由
公开招标导致,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的商
业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汽股份子公司极限检测本次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
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
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汽股份全资子公司极限检测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事
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汽股份呼伦贝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制冷工艺设备
设计-采购-安装一体化项目相关合同;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相关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1 日
证券简称:中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债券代码:123272
债券简称:中汽转债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相关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股份”或“公司”)
全资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限检测”)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汽股份呼伦贝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
地制冷工艺设备设计-采购-安装一体化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本次公开
招标根据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
理,经过公开招标、评标等工作,确定中汽智造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汽智造”,联合体牵头人)、大连冰山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为中标单位,中标价格为27,362.70 万元。
2、中汽智造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汽中心”)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中汽智造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6 年8 月14 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
有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全票通过本议案。
2026 年8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晓龙、颜燕、张子婧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因公开招
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汽智造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103776856X
3、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1995 年2 月25 日
6、法定代表人:魏磊
7、住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 号科研楼818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规划设计管理;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软件销售;机械
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
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监理;
公路工程监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9、股东情况: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持股100%
10、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汽智造前身是中汽中心早期“一院四所”核心板块,历经多轮更名与战略
转型,先后为中汽中心产品工程设计部、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规划设计院、中国
汽车工业总公司天津设计研究院、机械工业部汽车工业(天津)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攻早期合资车企工厂规划、整车产业政策研究,搭建汽车工厂完整设计体系;
2018 年更名为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市场化开展工程总承包、
产业投资评估,牵头组建汽车智能制造供应商联盟;2021 年后全面布局数字化、
AI 与双碳业务,2025 年正式更名为中汽智造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从传统汽
车工程设计院转型为汽车行业智能制造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商。
公司围绕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智慧建造、软科学创新服务三大主线,形成全
链条服务能力,形成了四大业务板块:投资与产业咨询、工程设计与EPC 总承包、
数字化数智服务、智能工艺装备总包。运营中央汽车企业数字化转型协同创新平
台、汽车智能制造分盟,2025 年入选工信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取得
CMMI5 软件、DCMM 数据管理权威认证,是行业唯二国家级汽车投资评估机构。
11、主要财务数据: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25,928.46 万元,净
利润为1,167.11 万元,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净资产为24,983.95 万元。
12、关联关系说明:中汽智造是公司控股股东中汽中心的全资子公司,为公
司关联法人。
13、经查询,中汽智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基本情况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制冷工艺设备设计-采购-安装一
体化项目”的工程承包范围:完成约12.7 万平方米制冷面积的全季节试验舱所
有工艺设备系统的集成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施工、管线连接、系统调试及
最终性能达标,建成后形成一个完整、可投产运行的极限环境试验系统。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以中标价格作为定价
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招标程序及结果公开
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合同主体:
发包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承包人:中汽智造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
大连冰山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2、工程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产业园内(兴安新城规
划四路东侧、规划十一路西侧、规划十三街北侧、规划十五街南侧)。
3、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负责完成约12.7 万平方米制冷面积的全季节试验舱所有工艺设备系统的集
成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施工、管线连接、系统调试及最终性能达标,确保
形成一个完整、可投产运行的极限环境试验系统。
工程内容:
(1)设计:须承担本项目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深
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并负责组织并承办
本项目所需的全部专家论证会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邀请专家、准备技术文
件、承担会务及专家咨询费等全部工作)。负责与项目总体土建设计单位进行协
同设计,确保设备包内所有与土建交叉(如荷载、孔洞、预埋件、管线穿越等)
的内容得到准确落实与衔接。
(2)设备及材料采购:负责本工程包内所有设备、材料、部件的采购、运
输、到货验收及仓储管理。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核心制冷机组、末端制冷设
备、自动控制系统、电气柜及线缆管道、工艺管道及保温材料、试验区域围护结
构及配套辅助设备等。
(3)设备安装与施工:负责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管道、电气及控制系统
的安装、连接、就位与调试准备。包括为设备安装所需进行的、起保护或支撑作
用的混凝土基础及零星混凝土工程施工。
(4)调试及质保期服务:负责完成系统的单机调试、系统联动调试、最终
性能测试与验收,提供全面的操作与维护技术培训,编制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在约定的质保期内,对系统出现的任何因设计、设备或安装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
无偿修复或更换,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二)合同价格与支付
1、签约合同价
273,627,002.00 元(含税),其中设计费:5,060,000.00 元;建筑安装工
程费(含设备购置费等):255,777,002.00 元;暂列金为:12,790,000.00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包干模式,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
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固定总价包干为除单独列示的暂列金外,涵盖全部承包工作内容的包干价款。
3、合同价款支付
(1)联合体支付形式
发包人将本协议项下款项支付至联合体牵头方账户,联合体牵头方向发包人
开具等额合规发票。联合体牵头人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向联合体成员支
付相应的合同价款。
(2)预付款
预付款金额:合同中标价*20%。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且发包人收到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
30 日内
预付款扣回方式:作为进度款,不直接扣回。
(3)进度款
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发包人验收通过后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中标价的
5%进度款。
合同主要材料全部到场,发包人验收通过后按材料进场签收明细,向承包人
支付合同中标价的15%进度款。
合同主要设备全部到场,发包人验收通过后按设备进场签收明细,向承包人
支付合同中标价的30%进度款。
设备安装工程全部安装完毕且单机及系统调试完成,发包人验收通过后,向
承包人支付合同中标价的15%进度款。
承包人完成特种设备备案、前期所有分阶段工程资料、质量验收文件汇编;
完成阶段性竣工预验收(不含制冷系统满负荷性能验收),发包人验收合格并结
算审计核定后,向承包人支付审定金额的5%作为进度款。
承包人完成夏季高温季制冷系统满负荷专项验收,制冷各项性能指标、降温
参数、系统稳定性全部满足设计图纸及技术协议要求,整改完成所有遗留问题;
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全套完整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归档签收后,发包人验收合格并
经第三方审计核定后,向承包人支付审定金额7%进度款。
(4)质保金
剩余款项(经最终审定的合同额*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且经发
包人书面确认后一次性付清。
(三)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经公司履行完毕必要审议披露程序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推动智能网联全季冰雪项目的建设,满足其工程质量标
准及施工要求,优化公司产业结构。
极限检测本次公开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
经过专家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的商业
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经
营利益。
关联方中汽智造企业资质、财务状况较好,具备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建设项目
设计等相关工作的能力。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2026 年7 月31 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中汽中心及其控
制的公司(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049 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2026 年8 月14 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
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由
公开招标导致,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的商
业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汽股份子公司极限检测本次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
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
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汽股份全资子公司极限检测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事
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汽股份呼伦贝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制冷工艺设备
设计-采购-安装一体化项目相关合同;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相关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1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