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应流股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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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流股份第六次提示应流转债即将最后交易并强制赎回摘牌
公告为已披露提前赎回事项的第六次提示,核心日期、赎回价和摘牌安排在此前公告中已明确,本次没有新增可交易的正股基本面或证券供需 surprise。
📄 原文应流股份↗ 原文
应流股份关于实施“应流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转债代码:113697 转债简称:应流转债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应流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
不做 应流股份(603308.SH)
不做应流股份(603308.SH):本次为可转债强赎摘牌重复提示,未新增正股基本面或资本结构超预期信息,且事项已多次公开。
不做 应流转债(113697.SH)
不做应流转债(113697.SH):仅剩最后交易/转股窗口,核心是避免被100.0940元/张强赎的持有人处置风险,不适合新开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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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应流转债因正股触发赎回条款,进入最后交易、最后转股和摘牌倒计时;这对未处理转债的持有人是操作性风险提示,但对正股应流股份没有新增经营现金流或盈利预期增量,且同一赎回安排自8月14日及后续多次提示已公开,因此不做新交易。
消息传播链
- 公司已披露实施应流转债赎回暨摘牌公告,明确赎回登记日、最后交易日、最后转股日和赎回价。
- 第五次提示性公告继续提示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8月24日、最后转股日为2026年8月27日。
- 第六次提示性公告称截至8月21日收市距最后交易日仅剩1个交易日,并提示转债收盘价与赎回价差异较大。
关键理由
- 本次披露仅更新倒计时口径,赎回登记日、赎回价、最后交易日和摘牌安排均非首次披露。
- 转债145.892元/张与100.0940元/张赎回价的差异主要提示持有人转股或卖出,不构成正股新增利好。
- 可转债强赎通常是证券条款执行和存量转股安排,缺少公司经营业绩增量。
主要风险
- 若转股导致短期股份供给增加,可能压制正股情绪,但本公告未给出新增转股规模。
- 未能取得实时stock_quote和event_study结果,最终执行仍需人工核对最新正股与转债状态。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web · 日期 2026-08-14 · 影响 weakens
此前实施公告已披露同一赎回安排,本次没有新增正股业绩或经营催化。
检索:应流转债 强赎 最后交易日 应流股份 正股 影响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不足没有改变结论;仍因无新增事实和无正股交易edge而回避。
方向:未使用可量化先例;本次结论主要由公告重复性和缺乏正股新增基本面决定。
涨幅量级:没有足够同市场同机制、锚点干净的先例用于校准正股涨跌幅。
形态:可转债强赎提示类公告通常应先区分转债持有人操作风险与正股基本面,本事件属于前者。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742 字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转债代码:113697
转债简称:应流转债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应流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6 年8 月27 日
赎回价格:100.0940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8 月28 日
最后交易日:2026 年8 月24 日
截至2026 年8 月21 日收市后,距离8 月24 日(“应流转债”最后交易日)
仅剩1 个交易日,8 月24 日为“应流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6 年8 月27 日
截至2026 年8 月21 日收市后,距离8 月27 日(“应流转债”最后转股日)
仅剩4 个交易日,8 月27 日为“应流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应流转债”将自2026 年8 月28 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30.31
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100.0940 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应流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本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7 月16 日至2026 年8 月5 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2025 年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应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安徽应流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应流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
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应流转债”全部赎
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
事项向全体“应流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中约定,“应流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
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 年7 月16 日至2026 年8 月5 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内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应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应流
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 年8 月2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应流转债”的全部持
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0940 元
/张。赎回价格计算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即0.1%;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即2025 年9 月19 日)起至本计息年
度赎回日(即2026 年8 月2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343 天。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2×i×t/365=100×0.1%×343/365=0.0940 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940=100.0940 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应流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应
流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应流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8 月28 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
人相应的“应流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
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
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6 年8 月21 日收市后,距离8 月24 日(“应流转债”最后交易日)
仅剩1 个交易日,8 月24 日为“应流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8 月27 日
(“应流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4 个交易日,8 月27 日为“应流转债”最后一个
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6 年8 月28 日起,本公司的“应流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0940 元(税前),
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0752 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
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
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
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
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0940 元(税前)。
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
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于持有“应
流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本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
发赎回款,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0940 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6 年8 月21 日收市后,距离8 月24 日(“应流转债”最后
交易日)仅剩1 个交易日,8 月24 日为“应流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8 月
27 日(“应流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4 个交易日,8 月27 日为“应流转债”最
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应流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应流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
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应流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
易和转股,将按照100.0940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应流
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应流转债”二级市场价格(8 月21 日收盘价为145.892 元
/张)与赎回价格(100.0940 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
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应流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3737776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4 日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转债代码:113697
转债简称:应流转债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应流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6 年8 月27 日
赎回价格:100.0940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8 月28 日
最后交易日:2026 年8 月24 日
截至2026 年8 月21 日收市后,距离8 月24 日(“应流转债”最后交易日)
仅剩1 个交易日,8 月24 日为“应流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6 年8 月27 日
截至2026 年8 月21 日收市后,距离8 月27 日(“应流转债”最后转股日)
仅剩4 个交易日,8 月27 日为“应流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应流转债”将自2026 年8 月28 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30.31
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100.0940 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应流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本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7 月16 日至2026 年8 月5 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2025 年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应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安徽应流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应流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
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应流转债”全部赎
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
事项向全体“应流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中约定,“应流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
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 年7 月16 日至2026 年8 月5 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内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应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应流
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 年8 月2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应流转债”的全部持
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0940 元
/张。赎回价格计算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即0.1%;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即2025 年9 月19 日)起至本计息年
度赎回日(即2026 年8 月2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343 天。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2×i×t/365=100×0.1%×343/365=0.0940 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940=100.0940 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应流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应
流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应流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8 月28 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
人相应的“应流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
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
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6 年8 月21 日收市后,距离8 月24 日(“应流转债”最后交易日)
仅剩1 个交易日,8 月24 日为“应流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8 月27 日
(“应流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4 个交易日,8 月27 日为“应流转债”最后一个
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6 年8 月28 日起,本公司的“应流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0940 元(税前),
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0752 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
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
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
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
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0940 元(税前)。
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
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于持有“应
流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本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
发赎回款,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0940 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6 年8 月21 日收市后,距离8 月24 日(“应流转债”最后
交易日)仅剩1 个交易日,8 月24 日为“应流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8 月
27 日(“应流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4 个交易日,8 月27 日为“应流转债”最
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应流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应流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
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应流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
易和转股,将按照100.0940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应流
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应流转债”二级市场价格(8 月21 日收盘价为145.892 元
/张)与赎回价格(100.0940 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
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应流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3737776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