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美瑞新材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5/10不做原因:证据不足
北京时间·🕒 发布 08-25 16:34:51·⟳ 抓取 08-25 16:37:34 +2m43s·⚡ 决策 08-26 09:57:59 +17h20m·62.2 天前
美瑞新材将两个募投产能项目可使用时间延期至2027年底
公告确认产能项目延后约18个月,方向偏负面,但事件主要影响未来产能释放节奏而非已确认当期利润损害;在缺少强空催化、真实行情工具校验和先例回测的情况下不生成交易单。
📄 原文美瑞新材↗ 原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美瑞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瑞新材”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
不做 美瑞新材(300848.SZ)
募投延期方向偏负但不是强空催化,且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未变;缺少可量化当期盈利下修、完整行情工具校验和高相似先例支持,不做。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美瑞新材一手公告显示两个募投项目均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原因涉及试生产、质量达标和设备采购,说明新增产能释放慢于原计划;但项目用途、主体和投资规模未变,负面更多体现为中期兑现延后,短线做空强度不足,做多也没有正向增量。
消息传播链
- 交易所法定披露源发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确认两个募投项目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中财网转载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扩散至财经公告渠道。
- 盘中报价源显示美瑞新材当日上午仍可交易,股价未呈现一字跌停式不可成交状态。市场反应:公开页面显示盘中约14.12元、较前收涨约4.21%,但非生产级stock_quote返回,不能作为下单基准。
关键理由
- 延期将1万吨ETPU和3万吨水性聚氨酯项目可使用时间从2026年6月底推迟到2027年底,削弱2026年产能释放预期。
-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两个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均约50.5%,尚未形成完整新增产能贡献。
- 涉及募资净额1.951亿元,约占公开行情显示总市值约60亿元的3%左右,但公告未披露对2026年收入或利润的直接量化影响。
主要风险
- 如果市场此前已预期项目建设滞后,本次公告可能只是程序性落地,价格冲击有限。
- 若后续公司披露产品质量达标、客户验证或新增订单,延期负面可能被成长业务进展抵消。
反向证据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不足使本次不升级为做空交易,只保留负面基本面提示并选择不做。
方向:可查到的同类多为程序性募投延期公告,方向偏负但不具备足够高相似样本支持强交易方向。
涨幅量级:没有完成event_study,不能用先例校准止盈止损或预期跌幅。
形态:未形成高相似样本,不能判断是否存在稳定的见光死或高开低走模式。
历史先例(按相似度)
- 相似度 5/10 600933 2025-12-27 爱柯迪公告将智能制造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相关募投项目延期约一年。 原文 ↗
事件后 +1日 -0.9% · +2日 +2.5% · +3日 +3.7% · +4日 +4.5% · +5日 +3.8%
⚠非首发(转载/聚合)·来源层级不符(声明issuer/实为aggregator) — 该行涨幅别用来定止盈止损
相似度依据:同为A股募投项目延期公告,但行业、项目经济性和延期原因不同。
经验:募投延期通常需要结合项目收入贡献和原预期差判断,不能仅凭延期字样交易。 - 相似度 5/10 688162 2025-10-29 巨一科技公告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 原文 ↗
事件后 +1日 -2.3% · +2日 -5.8% · +3日 -4.9% · +4日 -5.4% · +5日 -9.5%
⚠非首发(转载/聚合)·来源层级不符(声明issuer/实为aggregator) — 该行涨幅别用来定止盈止损
相似度依据:同为A股募投项目延期,均披露实施进度滞后,但标的行业与项目性质不同。
经验:技术中心或产能建设延期更多是兑现节奏问题,若无盈利下修通常难构成强空。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709 字
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美瑞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瑞新材”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4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3,698,824股,每股发行价14.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6,989,089.12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税)1,872,665.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5,116,423.80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5年3月14日出具
了和信验字(2025)第000008号《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在账及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
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944.89 万元,使用募集资
2
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本金共计6,000.0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专户存储余额
注
现金管理尚未到
期赎回本金
合计
注
1
年产1 万吨膨胀型热塑性聚氨酯
弹性体项目
944.21
2,000.00
2,944.21
2
年产3 万吨水性聚氨酯项目
3,000.68
4,000.00
7,000.68
合计
3,944.89
6,000.00
9,944.89
注: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1
年产1 万吨膨胀型热塑性聚氨酯弹
性体项目
5,740.65
5,740.65
2,902.59
50.56%
2
年产3 万吨水性聚氨酯项目
13,958.27
13,771.00
6,961.04
50.55%
合计
19,698.91
19,511.64
9,863.63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预计完成时间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
的措施
1、项目延期的原因
(1)年产1 万吨膨胀型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项目
年产1 万吨膨胀型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项目于2024 年12 月开工,规划分两
期建设,每期产能0.5万吨,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30
日。截至2025 年末,一期0.5 万吨产能主体建设完成;2026 年,一期0.5 万吨产
能开始试生产,为保障制成品性能指标,期间公司停工开展技术改造,目前已
改造完成。经过前期的技术改造,2026 年7 月,项目产品质量达标。综上,由
于项目试生产周期长于预期,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2)年产3 万吨水性聚氨酯项目
年产3 万吨水性聚氨酯项目于2024 年12 月开工,分为A、B、C、D 四条产
线,规划分步建设,先建设A、B 线,再进行C、D 线的建设。原预计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30 日。截至2025 年末,A 线和B 线主体建设完
3
成,2026年开始试生产。截至目前,A线已经试产合格,产品质量达到预定目标,
并于2026年6 月转入固定资产,B 线产品质量尚未达标,正在参照A 线经验加紧
进行改造和调试。C、D 线目前正处于设备采购阶段。原计划C、D 线采用成熟
的进口设备,但为有效降低建造成本,公司前期投入一定周期培育并引入了国
内设备供应商进行配套制造。在此期间,公司与供应商就设备技术参数与选型
方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论证,导致整体设备的采购周期较预期有所延长,综
合导致项目整体进度出现延后。
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2、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根据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拟调整“年产1 万吨膨胀型热塑性聚氨
酯弹性体项目”和“年产3 万吨水性聚氨酯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 年6 月30 日调整为2027 年12 月31 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上述项目,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对募
集资金分阶段按需投入,既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合规性,也确保项目建设
质量与推进效率。
3、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市场变化
情况及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相关费用结算与支付节奏,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
集资金依法合规、高效使用。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
与管理,推动募投项目如期完成。
4、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 万吨膨
胀型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项目”和“年产3 万吨水性聚氨酯项目”的预计可使
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由2026 年6 月30 日调整为2027 年12 月31 日。这是公司
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周期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上
4
述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原计划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
况,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
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
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8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
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等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8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
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
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
5
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
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美瑞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瑞新材”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4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3,698,824股,每股发行价14.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6,989,089.12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税)1,872,665.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5,116,423.80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5年3月14日出具
了和信验字(2025)第000008号《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在账及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
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944.89 万元,使用募集资
2
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本金共计6,000.0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专户存储余额
注
现金管理尚未到
期赎回本金
合计
注
1
年产1 万吨膨胀型热塑性聚氨酯
弹性体项目
944.21
2,000.00
2,944.21
2
年产3 万吨水性聚氨酯项目
3,000.68
4,000.00
7,000.68
合计
3,944.89
6,000.00
9,944.89
注: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1
年产1 万吨膨胀型热塑性聚氨酯弹
性体项目
5,740.65
5,740.65
2,902.59
50.56%
2
年产3 万吨水性聚氨酯项目
13,958.27
13,771.00
6,961.04
50.55%
合计
19,698.91
19,511.64
9,863.63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预计完成时间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
的措施
1、项目延期的原因
(1)年产1 万吨膨胀型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项目
年产1 万吨膨胀型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项目于2024 年12 月开工,规划分两
期建设,每期产能0.5万吨,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30
日。截至2025 年末,一期0.5 万吨产能主体建设完成;2026 年,一期0.5 万吨产
能开始试生产,为保障制成品性能指标,期间公司停工开展技术改造,目前已
改造完成。经过前期的技术改造,2026 年7 月,项目产品质量达标。综上,由
于项目试生产周期长于预期,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2)年产3 万吨水性聚氨酯项目
年产3 万吨水性聚氨酯项目于2024 年12 月开工,分为A、B、C、D 四条产
线,规划分步建设,先建设A、B 线,再进行C、D 线的建设。原预计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30 日。截至2025 年末,A 线和B 线主体建设完
3
成,2026年开始试生产。截至目前,A线已经试产合格,产品质量达到预定目标,
并于2026年6 月转入固定资产,B 线产品质量尚未达标,正在参照A 线经验加紧
进行改造和调试。C、D 线目前正处于设备采购阶段。原计划C、D 线采用成熟
的进口设备,但为有效降低建造成本,公司前期投入一定周期培育并引入了国
内设备供应商进行配套制造。在此期间,公司与供应商就设备技术参数与选型
方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论证,导致整体设备的采购周期较预期有所延长,综
合导致项目整体进度出现延后。
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2、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根据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拟调整“年产1 万吨膨胀型热塑性聚氨
酯弹性体项目”和“年产3 万吨水性聚氨酯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 年6 月30 日调整为2027 年12 月31 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上述项目,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对募
集资金分阶段按需投入,既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合规性,也确保项目建设
质量与推进效率。
3、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市场变化
情况及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相关费用结算与支付节奏,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
集资金依法合规、高效使用。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
与管理,推动募投项目如期完成。
4、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 万吨膨
胀型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项目”和“年产3 万吨水性聚氨酯项目”的预计可使
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由2026 年6 月30 日调整为2027 年12 月31 日。这是公司
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周期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上
4
述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原计划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
况,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
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
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8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
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等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8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
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
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
5
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
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