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强瑞技术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1/10不做原因:不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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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发布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属例行程序性披露
本公告是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批后的例行程序性披露(薪酬委员会核查意见),不含任何新增业务信息、财务数据、订单、条款变化或业绩指引。激励计划本身已在此前公告(草案及8月28日董事会决议),本次仅为合规流程确认,对股价无方向性影响,属于典型治理类噪音。
📄 原文强瑞技术↗ 原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1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
不做 强瑞技术(301128.SZ)
本次披露为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批后的例行程序性核查意见(薪酬委员会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规),无新增业务信息、无条款变化、无业绩增量,不构成可交易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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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强瑞技术发布的是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薪酬委员会核查意见,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规、授予条件成就。该计划此前已公告草案并经8月28日董事会批准,本次披露属法定程序性文件,无新增金额、条款变化或业务信息。股权激励本身为中性偏正面的治理安排,但程序性核查意见不构成可交易催化。结论: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31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消息传播链
- 强瑞技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确认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资格合规,授予条件成就。属已公告计划的例行程序性文件。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无需先例研究,本事件为无方向性催化,不进入交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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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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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以及《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和《上市
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2
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31日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以及《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和《上市
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2
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31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