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超频三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2/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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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发布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为例行合规程序性文件
本文件是股权激励计划的配套自查表(合规检查清单),仅逐项确认监管要求的满足情况,不含任何新增金额、定价、考核指标或实质条款信息,属于例行治理程序性文件,不构成可交易催化。
📄 原文超频三↗ 原文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1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超频三 股票代码:300647 序号 事项 是否存在 该事项 备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
不做 超频三(300647.SZ)
本文件为股权激励计划配套的自查表(合规检查清单),仅以'是/否'逐项确认监管要求,不含授予数量、行权价格、业绩考核指标等实质新增信息,属于例行治理程序性文件,不构成可交易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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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超频三发布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是监管要求的程序性合规文件,逐项以'是/否'形式确认上市公司资格、激励对象资格、计划内容、披露完整性、绩效考核和行权安排等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文件未披露激励计划的任何实质新增信息(如授予数量、行权价格、业绩考核目标等),不构成独立催化。当日股价涨7.33%与本自查表无关。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31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无
方向:无适用先例
涨幅量级:无适用先例
形态:无适用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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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超频三
股票代码:300647
序号
事项
是否存在
该事项
备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否
4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否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6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否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7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如是,是
否说明前述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
是
8
是否包括独立董事
否
9
是否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否
10
是否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否
11
是否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否
12
是否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
否
13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否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是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15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
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否
2
16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否
17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
权益数量的20%
是
18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的,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是
19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
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是
20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予日起计算是否未超过10年
是
21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是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22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是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
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
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是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是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
占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
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及其计算方法的说明
是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应当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
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
者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
权益总量的比例;以及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
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
的说明
是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
和解除限售安排、归属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
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等
是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
方法。未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
条规定的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应当对定价依据
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对股权激励
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定价
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
东利益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并披露
是
3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权益
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权益的条件;拟分期行使权
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行使权益的条件;约定授予权
益、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激励对象行使
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
标的,应当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同
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后期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
低于前期激励计划,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是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应当
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
益的期间
是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是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权公
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实
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是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
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是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者争
端解决机制
是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
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
合授予权益或者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
上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和时点、
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是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3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是
24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
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是
25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公
司是否不少于3家
不适用
26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限售期、归属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27
限制性股票(一类)授予登记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
隔是否少于1年
不适用
28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不适用
4
29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
额的50%
不适用
30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
于1年
不适用
31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不适用
32
各期归属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50%
不适用
33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于1年
否
34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
日
是
35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12个月
是
36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
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是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3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
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
表意见
是
38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是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
股权激励的条件
是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规定
是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是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是
(6)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否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否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
是否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是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不适用
39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表的
专业意见是否完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要求
不适用
5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40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
是
41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是否拟回避表决
是
42
是否存在金融创新事项
否
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有
误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1日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超频三
股票代码:300647
序号
事项
是否存在
该事项
备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否
4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否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6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否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7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如是,是
否说明前述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
是
8
是否包括独立董事
否
9
是否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否
10
是否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否
11
是否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否
12
是否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
否
13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否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是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15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
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否
2
16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否
17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
权益数量的20%
是
18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的,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是
19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
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是
20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予日起计算是否未超过10年
是
21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是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22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是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
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
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是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是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
占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
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及其计算方法的说明
是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应当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
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
者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
权益总量的比例;以及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
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
的说明
是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
和解除限售安排、归属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
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等
是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
方法。未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
条规定的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应当对定价依据
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对股权激励
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定价
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
东利益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并披露
是
3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权益
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权益的条件;拟分期行使权
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行使权益的条件;约定授予权
益、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激励对象行使
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
标的,应当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同
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后期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
低于前期激励计划,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是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应当
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
益的期间
是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是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权公
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实
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是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
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是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者争
端解决机制
是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
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
合授予权益或者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
上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和时点、
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是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3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是
24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
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是
25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公
司是否不少于3家
不适用
26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限售期、归属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27
限制性股票(一类)授予登记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
隔是否少于1年
不适用
28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不适用
4
29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
额的50%
不适用
30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
于1年
不适用
31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不适用
32
各期归属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50%
不适用
33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于1年
否
34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
日
是
35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12个月
是
36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
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是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3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
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
表意见
是
38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是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
股权激励的条件
是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规定
是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是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是
(6)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否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否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
是否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是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不适用
39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表的
专业意见是否完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要求
不适用
5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40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
是
41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是否拟回避表决
是
42
是否存在金融创新事项
否
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有
误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1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