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维宏股份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不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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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两名董事预披露减持计划,合计拟减持不超过16.75万股(占总股本约0.15%)
董事减持预披露属A股例行合规公告,合计拟减持仅占总股本0.1527%,金额极小,不改变公司基本面或供需结构,无方向性交易价值
📄 原文维宏股份↗ 原文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9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赵东京先生、景梓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不做 维宏股份(300508.SZ)
董事减持预披露属例行合规公告,合计拟减持仅占总股本0.1527%(约16.75万股),金额极小且窗口尚未开始,不构成方向性催化或实质性抛压,无交易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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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维宏股份两名董事预披露减持计划,合计不超过167,500股,占总股本仅0.1527%,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窗口在15个交易日后才开始。该公告属强制性合规预披露,金额和比例均极小,不构成实质性利空或可交易催化。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01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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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9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赵东京先生、景梓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602,5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492%)的董事兼总经
理赵东京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 个交易日之后的3 个月内(即2026
年9 月23 日—2026 年12 月22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367%)。
持有本公司股份7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38%)的董事景梓森
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 个交易日之后的3 个月内(即2026 年9 月
23 日—2026 年12 月22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0%)。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宏股份”或“公司”)于近
日收到董事赵东京先生、景梓森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有股份的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赵东京
董高
602,560
0.5492%
景梓森
董高
70,000
0.063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临时公告
赵东京先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以及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景梓森先生: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3.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减持方式
赵东京
150,000
0.1367%
集中竞价
景梓森
17,500
0.0160%
集中竞价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
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 个交易日之后的3 个月内,即2026
年9 月23 日—2026 年12 月22 日。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截至本公告日,赵东京先生、景梓森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均不存在违反承
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上述股东作为公
司董事,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25%。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临时公告
四、备查文件
赵东京先生、景梓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 日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9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赵东京先生、景梓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602,5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492%)的董事兼总经
理赵东京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 个交易日之后的3 个月内(即2026
年9 月23 日—2026 年12 月22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367%)。
持有本公司股份7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38%)的董事景梓森
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 个交易日之后的3 个月内(即2026 年9 月
23 日—2026 年12 月22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0%)。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宏股份”或“公司”)于近
日收到董事赵东京先生、景梓森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有股份的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赵东京
董高
602,560
0.5492%
景梓森
董高
70,000
0.063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临时公告
赵东京先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以及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景梓森先生: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3.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减持方式
赵东京
150,000
0.1367%
集中竞价
景梓森
17,500
0.0160%
集中竞价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
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 个交易日之后的3 个月内,即2026
年9 月23 日—2026 年12 月22 日。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截至本公告日,赵东京先生、景梓森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均不存在违反承
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上述股东作为公
司董事,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25%。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临时公告
四、备查文件
赵东京先生、景梓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