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钢研高纳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0/10不做原因:不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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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发布钢研高纳2026年半年度保荐跟踪报告,各项合规检查均无异常
该公告为保荐人按法规要求发布的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属于纯合规/治理类例行披露。全部检查项均无异常、无问题、无监管措施、无经营变化,唯一变动为保荐代表人人事轮换。不含任何可能影响股价的新增事实,无交易价值。
📄 原文钢研高纳↗ 原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钢研高纳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琪 联系电话:18610914313 保荐代表人姓名:石伟 联系…
不做 钢研高纳(300034.SZ)
公告为保荐人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属法定例行合规披露,全部检查项无异常,不含任何新增经营、财务或业务信息,无交易催化,纯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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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华泰联合证券发布钢研高纳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这是保荐人对2024年定增项目的法定持续督导义务。报告全部合规项均为正面/无异常,无新增业务、财务或合同信息。此类文件不含任何增量信息,市场不会对其做出价格反应,无交易机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0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消息传播链
- 保荐人半年度跟踪报告在巨潮首发,属法定例行披露,无市场传播预期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无先例可参考,因为此类例行合规报告本身不构成可交易事件
方向:不适用,无交易催化
涨幅量级:不适用
形态: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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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125 字
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钢研高纳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琪
联系电话:18610914313
保荐代表人姓名:石伟
联系电话:1881312681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是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5 年4 月16
日销户,销户前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 次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2
项目
工作内容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无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4.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 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
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华泰联合证券原保荐代表人吴思航先生因
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
代表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
现委派保荐代表人石伟先生接替吴思航先
生履行钢研高纳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6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琪 石 伟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钢研高纳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琪
联系电话:18610914313
保荐代表人姓名:石伟
联系电话:1881312681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是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5 年4 月16
日销户,销户前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 次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2
项目
工作内容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无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4.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 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
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华泰联合证券原保荐代表人吴思航先生因
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
代表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
现委派保荐代表人石伟先生接替吴思航先
生履行钢研高纳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6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琪 石 伟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