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民生健康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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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第二期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累计回购232.26万股、耗资约3419万元
本次公告是2025年10月已公告的第二期回购方案的完成确认,回购期间每月均有进展披露,市场已充分知悉。回购金额约3419万元、仅占总股本0.65%,用于股权激励而非注销,不构成新增催化。根据经验规则'进展报告不重复计算首次催化',本公告无增量信息,不产生交易机会。
📄 原文民生健康↗ 原文
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6-043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公司股份实施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
不做 民生健康(301507.SZ)
回购完成公告为2025年10月已公告方案的例行收尾披露,每月进展已持续公开,无新增事实;金额约3419万元、占总股本仅0.65%且用于股权激励而非注销,不构成可交易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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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民生健康第二期回购方案于2025年10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此后每月按规定披露进展。本次公告仅确认回购已于2026年9月1日实施完毕,累计回购232.26万股、耗资约3419万元,均在原方案框架内(原计划210-240万股、不超5054万元)。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而非注销,对每股收益和股东回报无直接增厚。该公告无任何超出此前已披露信息的新增事实,不构成可交易催化。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0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无需先例支持即判定无增量催化
方向:不适用——回购完成公告属例行披露,无独立催化效应,无需先例校准
涨幅量级:不适用
形态: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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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740 字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6-043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公司股份实施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0 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06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为210 万-240 万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54.40 万元,具体以
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 月30 日、2025 年11 月5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
号:2025-054)。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第二期)》,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鉴于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自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6 年6 月9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1.06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
民币20.91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1)。
截至2026 年9 月1 日,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5 年12 月5 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2,9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最高成交价为
15.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49 元/股,支付金额为1,289,751.00 元(不含交易
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6)。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回购股份期间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3、截至2026 年9 月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322,6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5%,最高成交价为15.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7 元/股,支付金额为34,185,596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因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
币21.06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0.91 元/股外,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方式、资
金来源、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期限等均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
(第二期)》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
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首次披露第二期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26 年9 月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2,322,6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5%。按照方案约定回购股
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公告披露之日起36 个月内
用于前述用途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通股
246,367,472
69.10%
248,690,072
69.7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0,186,858
30.90%
107,864,258
30.25%
三、总股本
356,554,330
100.00%
356,554,330
100.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按照方案约定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
激励。截至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暂未使用。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
回购完成公告披露之日起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
予以注销。
若本次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 日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6-043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公司股份实施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0 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06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为210 万-240 万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54.40 万元,具体以
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 月30 日、2025 年11 月5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
号:2025-054)。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第二期)》,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鉴于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自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6 年6 月9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1.06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
民币20.91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1)。
截至2026 年9 月1 日,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5 年12 月5 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2,9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最高成交价为
15.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49 元/股,支付金额为1,289,751.00 元(不含交易
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6)。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回购股份期间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3、截至2026 年9 月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322,6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5%,最高成交价为15.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7 元/股,支付金额为34,185,596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因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
币21.06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0.91 元/股外,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方式、资
金来源、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期限等均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
(第二期)》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
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首次披露第二期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26 年9 月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2,322,6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5%。按照方案约定回购股
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公告披露之日起36 个月内
用于前述用途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通股
246,367,472
69.10%
248,690,072
69.7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0,186,858
30.90%
107,864,258
30.25%
三、总股本
356,554,330
100.00%
356,554,330
100.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按照方案约定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
激励。截至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暂未使用。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
回购完成公告披露之日起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
予以注销。
若本次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