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天华新能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1/10不做原因:不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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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新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增加对外担保预计及调整董事薪酬两项例行议案
本次公告为例行股东会决议,两项议案均为常规治理事项(增加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调整董事薪酬),不含任何新增业务催化、财务数据、订单或战略变化,无方向性增量信息,不构成可交易事件。
📄 原文天华新能↗ 原文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2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不做 天华新能(300390.SZ)
例行股东会决议公告,仅通过增加对外担保预计和调整董事薪酬两项常规治理议案,无任何新增业务、订单、财务或战略催化,不构成可交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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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天华新能发布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增加对外担保预计和调整董事薪酬两项议案,均为例行治理程序。无新增订单、业绩、产品、客户或战略信息,事件方向中性,不存在任何可交易的增量催化,直接判定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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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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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2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 年9 月2 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 年9 月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9 月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9 月2
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陆建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91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340,817,6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2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 人,代表股份283,632,68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4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71 人,代表股份57,184,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883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1 人,代表股份62,629,59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 人,代表股份5,444,61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55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71 人,代表股份57,184,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883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审议《关于增加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616,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76%;
反对1,143,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4%;弃权
5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28,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22%;反对1,143,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8253%;弃权5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审议《关于调整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531,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29%;
反对1,096,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8%;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448,7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085%;反对1,096,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800%;弃权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5%。
本议案关联股东裴振华、容建芬、陆建平、王珩、刘德广、费赟超、陈克回
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 日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2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 年9 月2 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 年9 月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9 月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9 月2
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陆建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91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340,817,6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2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 人,代表股份283,632,68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4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71 人,代表股份57,184,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883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1 人,代表股份62,629,59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 人,代表股份5,444,61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55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71 人,代表股份57,184,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883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审议《关于增加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616,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76%;
反对1,143,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4%;弃权
5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28,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22%;反对1,143,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8253%;弃权5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审议《关于调整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531,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29%;
反对1,096,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8%;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448,7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085%;反对1,096,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800%;弃权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5%。
本议案关联股东裴振华、容建芬、陆建平、王珩、刘德广、费赟超、陈克回
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