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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首都在线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不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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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在线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归属期28.88万股归属结果暨上市公告

这是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归属期的例行归属结果公告,归属数量仅占总股本0.0573%(28.88万股),归属条件早在2026年5月和8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仅为登记完成和上市流通的程序性披露,不含任何新增业务催化或方向性信息,属于典型的例行治理类噪音公告。

📄 原文首都在线↗ 原文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90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的激…
不做 首都在线(300846.SZ)
例行股权激励归属程序性公告,28.88万股仅占总股本0.0573%,归属条件早已获批,无新增催化、无方向性信息、无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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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首都在线披露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归属期归属结果:23人共28.8765万股(占总股本0.0573%)将于9月4日上市流通。归属条件已于2026年5月14日和8月24日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仅为中登公司登记完成后的程序性公告。数量极小、无新增业务信息、无方向性催化,属于例行治理噪音,不具备交易价值。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0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无需先例参考,事件为例行治理公告

方向:不适用,事件本身无交易价值

涨幅量级:不适用

形态: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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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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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90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23 人(其中涉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
批次1 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2 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8.8765 万股(其中涉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
批次2.70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6.1765 万股),占本次归属前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约为0.0573%;
3.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9 月4 日。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近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暂缓归属
的张丽莎女士,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涉及激励对象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
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3 年12 月6 日、2023 年12 月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后分别于2025 年8 月21 日、2025 年9 月9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700.00 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682.2836 万股的1.50%。其中首次授予56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682.2836 万股的1.20%,首次授
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14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682.2836 万股的0.3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80 元。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1 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
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6 个月。
7.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
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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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
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
日起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
日起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
日起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予之日起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予之日起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予之日起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
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
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
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
得归属。
8.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4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
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4-2026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3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3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3.20%;
2、以2023 年的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归母净利润减亏不低于
50.00%。

5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3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1.68%;
2、以2023 年的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归母净利润减亏不低于
80.0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考核年
度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②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
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2027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3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3.20%;
2、以2023 年的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归母净利润减亏不低于
50.00%。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3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1.68%;
2、以2023 年的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归母净利润减亏不低于
80.00%。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3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2.93%;
2、以2023 年的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归母净利润减亏不低于
100.00%。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归母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
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当年度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
合考评进行评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
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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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
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评级结果
S/A
B
C
归属比例
100%
0%-10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12 月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
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
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12 月7 日至2023 年12 月16 日,公司已通过官网对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2023 年12 月16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12 月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
3.2023 年12 月22 日,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
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

7
情况,披露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12 月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 年12 月22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21 名激励对象56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4 年4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 年4 月17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36 名激励对
象14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
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5 年4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7.2025 年8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
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度-2027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
求以及对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同时将激励计划监督机构调整为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修订《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应条款。2025 年9 月9 日召开的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8
8.2026 年5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6 年8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5 年4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6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8.4833 万股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025 年8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7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3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6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7.1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026 年5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
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1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
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4.8001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
废。另,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8 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B,2025 年个人绩
效考核未达到100%归属比例,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34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由公司作废。
2026 年8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6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

9
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1.7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
作废;17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达到
100%归属比例,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3835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
作废。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1、2026 年5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同意公司按照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14 名激励对
象办理140.7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2、2026 年8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22 名激励
对象办理26.1765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自首次授予
之日起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为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 年12 月22 日,因此,公司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 年4 月22 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2、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自预留授予
之日起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为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 年4 月17 日,因此,公司本

10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 年8 月17 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
满足归属条件。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符合归属条件。
3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中,拟归属激励对象均符合
第二个归属期任职期限要
求。
4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及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归
属期
以2023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0%;
首次及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归
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3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3.20%;
2、以2023 年的归母净利润为基数,
2025 年归母净利润减亏不低于50.00%。
首次及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三个归
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3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1.68%;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
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
026]0011004019 号),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170,034,968.52 元,剔除公司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
的当年度股份支付费用数值
后的净利润为-155,215,234.1
2 元,较2023 年减亏55.41%,
满足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要求。

11
2、以2023 年的归母净利润为基数,
2026 年归母净利润减亏不低于80.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归母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当年度股份支付费
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5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
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评级结果
S/A
B
C
归属比例
100%
0%-100%
0%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得归属;
在2025 年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中,6 名激励对象个人当
年绩效考核结果为A,可归
属为100%,8 名激励对象个
人当年绩效考核结果为B,
可归属的比例均为90%。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6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得归属;
在2025 年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中,1 名激励对象个人当
年绩效考核未达标,可归属
的比例为0%,不得归属;6
名激励对象个人当年绩效考
核结果为A,可归属的比例
均为100%,16 名激励对象
个人当年绩效考核结果为
B,可归属的比例均为9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
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的相关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将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请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编号:2026-049、2026-084)。
三、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 年12 月22 日
2、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可归属数量:2.70 万股
3、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可归属人数:1 人

12
4、首次授予价格:7.80 元/股
5、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
(万股)
第二个归属期
可归属数量
(万股)
本次归属数量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的比例
张丽莎
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
中国
10.00
2.70
27%
合计(1 人)
10.00
2.70
2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
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表格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披露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存在差异的原因是:2026 年4 月,张丽莎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辞职后将依旧在公司担任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职务,负责财务管理相关事项。故上表披露的
相关信息为本公告披露日张丽莎女士作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4 年4 月17 日
2、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26.1765 万股
3、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22 人
4、预留授予价格:7.80 元/股
5、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
(万股)
第二个归属期
可归属数量
(万股)
本次归属数量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的比例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姚巍
董事、执行总裁
中国
25.00
7.5000
30%

13
2.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21 人)
67.20
18.6765
27.79%
合计(22 人)
92.20
26.1765
28.3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
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 年9 月4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8.8765 万股(其中涉及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2.70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6.1765 万股),占本
次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573%。
(三)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和任期
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另有豁免的除外。
3.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
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26 年8 月26 日止,首都
在线共收到23 名激励对象缴纳增资款人民币2,252,367.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
拾伍万贰仟叁佰陆拾柒元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88,765.00 元(大写:人

14
民币贰拾捌万捌仟柒佰陆拾伍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963,602.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叁仟陆佰零贰元整)。
同时我们注意到,首都在线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4,276,166.00 元,
股本为人民币504,276,166.00 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
华验字[2026]001100014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2026 年8 月26 日止,变更后
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4,564,931.00 元,股本为人民币504,564,931.00 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首都在线申请变更登记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首都在线验
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股份性质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数(股)
占比
股数(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8,686,912
17.59%
0
88,686,912
17.5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5,589,254
82.41%
288,765
415,878,019
82.42%
三、总股本
504,276,166
100.00%
288,765
504,564,931
100.00%
注:(1)上表中部分数值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表中变更后总股本以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暂缓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7,000 股,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限制性股票261,765 股,合计288,765 股计算。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2.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288,765 股,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总股本将由
504,276,166 股增加至504,564,931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
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15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0,034,968.52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3389 元/股。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
以归属后总股本504,564,931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不变的情
况下,公司2025 年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
九、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
议,2026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和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和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3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