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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南大光电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1/10不做原因:不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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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10股派0.80元,9月10日除息

这是一份标准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红方案(每10股派0.80元)已于2026年8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次公告仅落实股权登记日(9月9日)、除息日(9月10日)和扣税细节,属于例行公司治理流程,不含任何新增信息或预期差,无可交易的催化。

📄 原文南大光电↗ 原文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3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 获2026年5月7日召…
不做 南大光电(300346.SZ)
例行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红方案(每10股派0.80元)已于8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本次仅为实施日期和扣税细节的例行通知,无新增信息、无预期差、无方向性催化,不构成可交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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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南大光电发布半年度分红实施公告,每10股派0.80元、合计约5529万元。该方案早在8月26日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本次仅是实施层面的日期和税务细节通知。分红金额极小(每股0.08元),不构成任何方向性催化或交易edge。属于典型例行治理公告,早停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0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消息传播链

  1. 2026-09-03 16:16 +08:00首发巨潮资讯网(cninfo)一手源原文 ↗
    南大光电在巨潮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例行披露,无新增催化信息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例行分红实施公告无催化属性,不需要先例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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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3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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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3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
获2026年5月7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 年5 月7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满足
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公司于2026 年8 月2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1,156,90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8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5,292,552.24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3、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691,156,903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
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9 月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9 月1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9 月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10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59
沈洁
2
01*****194
张兴国
3
08*****602
北京宏裕融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9月1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胜浦平胜路67号
咨询联系人:周丹
咨询电话:0512-6252557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