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药易购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不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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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易购股东合齐因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自动解除与实控人李燕飞的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公告为股东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导致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涉及股份仅1.05%,不改变控制权、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动、不影响公司治理和日常经营。属于例行治理结构披露,无方向性催化,无交易机会。
📄 原文药易购↗ 原文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1 证券代码:300937 证券简称:药易购 公告编号:2026-046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 合伙…
不做 药易购(300937.SZ)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仅涉及1.05%股份,不改变控制权和持股数量,不影响公司经营,属例行治理结构披露,无方向性催化,无交易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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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药易购公告合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李燕飞变更为周静,导致合齐与李燕飞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合齐仅持有1.05%股份,持股数量不变,实控人不变(李燕飞仍持36.97%),公司明确表示不影响治理和经营。这是纯粹的治理结构例行披露,无业务增量、无方向性信号、无交易催化。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0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事件本身无方向性催化,无需先例校准
方向:无适用先例
涨幅量级:无适用先例
形态:无适用先例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1 · 降级 0 · 失败 0 · 取消 0
- search_case_library 成功 stock_tools HTTP · 319 ms
{"result": "search_case_library「300937.SZ」—— 与这些标的相关的自家决策案例(本页 5 条,该标的全历史相关记录共 10 条;ENTER 只按该标的自己的腿统计):\n◆ 300937.SZ:相关历史决策 10 条 · 其中该标的 ENTER 0 条(0.0%) · 我们从没在这只票上 ENTER 过\n【对所查标的真 ENTER 过的:0 条 —— 相关案例里没有该标的自己的 ENTER 腿】\n【最近 5 条其它决策(多为「不做」,用来看这票最近在被什么消息刷屏)】\n• 2026-08-27 UTC 不做 · 事件:药易购公告称陈顺军因向公司及审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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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300937
证券简称:药易购
公告编号:2026-046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
合伙人发生变更所致,本次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李燕飞女士、周跃武先生、
李锦先生及成都市合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自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
例保持不变;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成都市
合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齐”)的通知,经全体合伙
人一致同意,合齐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周静女士,已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因合齐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合
齐与原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燕飞女士基于其身份所形成的一致行动
关系自动解除。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李燕飞女士与合齐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是因李燕飞女士担任合齐的普通合
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其构成控制关系而形成。除上述控制关系外,李燕飞
女士与合齐及其他合伙人未签署过一致行动协议,也未曾约定对公司股东权利行
使保持一致行动的具体安排。
因合齐原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燕飞女士管理时间及精力有限,为
保障合齐运营管理的有序进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齐的普通合伙人暨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周静女士。合齐及新任普通合伙人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股)
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新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姓名
合齐
1,001,000
1.05%
周静
注:计算比例时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股本总数为基数进行计算,下同。
合齐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后,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燕飞女
士之间基于原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所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
除,合齐与李燕飞女士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后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李燕飞
35,370,000
36.97%
35,370,000
36.97%
周跃武
3,300,000
3.45%
3,300,000
3.45%
李
锦
2,400,000
2.51%
2,400,000
2.51%
合
齐
1,001,000
1.05%
注1
注1
合
计
42,071,000
43.98%
41,070,000
42.93%
注:1、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后,合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2、
以上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李燕飞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齐各自实际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保持不变。李燕飞女士、周跃武先生、李锦先生继续
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0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2.93%;合齐持有公司股份1,00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5%,不再是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燕飞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三、其他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指引关于大股东减
持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解除一致行动关
3
系的,相关方还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指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合齐及其全体合伙人承诺将自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之日(即执行事务合伙人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实
际控制人减持的相关规定。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八条规定:“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上市公司股
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上市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或
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但已经按照本指引第十一条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条规定涉及的股东不具有相关身份后,应当继续
遵守本条规定。”,合齐及其全体合伙人承诺将持续遵守上述规定。
3、实际控制人李燕飞女士签署承诺,承诺其通过合齐间接持有的股份,在其
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将持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实际控制人减
持的相关规定。
4、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通过相关安排规避减持
限制及其他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5、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经营。
6、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的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合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
3、《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3 日
证券代码:300937
证券简称:药易购
公告编号:2026-046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
合伙人发生变更所致,本次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李燕飞女士、周跃武先生、
李锦先生及成都市合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自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
例保持不变;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成都市
合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齐”)的通知,经全体合伙
人一致同意,合齐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周静女士,已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因合齐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合
齐与原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燕飞女士基于其身份所形成的一致行动
关系自动解除。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李燕飞女士与合齐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是因李燕飞女士担任合齐的普通合
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其构成控制关系而形成。除上述控制关系外,李燕飞
女士与合齐及其他合伙人未签署过一致行动协议,也未曾约定对公司股东权利行
使保持一致行动的具体安排。
因合齐原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燕飞女士管理时间及精力有限,为
保障合齐运营管理的有序进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齐的普通合伙人暨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周静女士。合齐及新任普通合伙人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股)
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新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姓名
合齐
1,001,000
1.05%
周静
注:计算比例时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股本总数为基数进行计算,下同。
合齐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后,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燕飞女
士之间基于原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所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
除,合齐与李燕飞女士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后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李燕飞
35,370,000
36.97%
35,370,000
36.97%
周跃武
3,300,000
3.45%
3,300,000
3.45%
李
锦
2,400,000
2.51%
2,400,000
2.51%
合
齐
1,001,000
1.05%
注1
注1
合
计
42,071,000
43.98%
41,070,000
42.93%
注:1、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后,合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2、
以上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李燕飞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齐各自实际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保持不变。李燕飞女士、周跃武先生、李锦先生继续
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0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2.93%;合齐持有公司股份1,00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5%,不再是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燕飞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三、其他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指引关于大股东减
持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解除一致行动关
3
系的,相关方还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指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合齐及其全体合伙人承诺将自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之日(即执行事务合伙人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实
际控制人减持的相关规定。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八条规定:“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上市公司股
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上市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或
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但已经按照本指引第十一条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条规定涉及的股东不具有相关身份后,应当继续
遵守本条规定。”,合齐及其全体合伙人承诺将持续遵守上述规定。
3、实际控制人李燕飞女士签署承诺,承诺其通过合齐间接持有的股份,在其
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将持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实际控制人减
持的相关规定。
4、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通过相关安排规避减持
限制及其他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5、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经营。
6、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的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合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
3、《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3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