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阳光电源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不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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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公告中证投服中心就独立董事提名议案公开征集表决权
该公告为中证投服中心依法就独立董事提名议案公开征集表决权的例行治理程序,不涉及任何业务、收入、利润、订单、产品或监管变化,不构成可交易催化。独立董事候选人已于8月28日披露,本次仅为表决权征集的程序性公告。
📄 原文阳光电源↗ 原文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 1 -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6-067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
不做 阳光电源(300274.SZ)
公告为中证投服中心就独立董事提名议案公开征集表决权的例行治理程序,不涉及任何业务、财务或经营变化,无方向、无增量、无可交易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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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阳光电源300274.SZ发布中证投服中心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内容仅为就9月15日临时股东会审议的独立董事提名议案征集股东投票权。中证投服中心是证监会直属法定公益机构,此类征集属常规治理操作,不改变公司任何经营、财务或战略面。无方向、无增量、无标的可交易。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0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消息传播链
- 法定披露渠道首发,内容为中证投服中心征集表决权的程序性公告,无实质业务信息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无需先例,事件本身不构成催化
方向:不适用——例行治理公告无交易方向
涨幅量级:不适用
形态: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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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6-067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4,552 字
- 1 -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6-067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服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法定公益投保机构,
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征集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议案的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
份。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征集人全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24690714C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沽源路110弄15号(集中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卢文道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2 -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05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面向投资者开展公益性宣传和教育;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
股东身份或证券持有人身份行权;受投资者委托,提供调解等纠纷解决服务;为
投资者提供公益性诉讼支持及其相关工作;中国投资者网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
维护;调查、监测投资者意愿和诉求,开展战略研究与规划;代表投资者,向政
府机构、监管部门反映诉求;中国证监会委托的其他业务。
持股数量:140股
持股比例:0.000007%
持股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表决权的提案中,张冬花是征集人提名的独立
董事候选人。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
张冬花为征集人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征集人仅就议案1.00《关于提名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表决意见为“同意”,具体详见下
表(说明:征集人不接受与征集人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鉴于本次仅对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征集
人特别提示被征集人,除中证投服中心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提案外,被征集人应在
- 3 -
授权委托书中载明对其他提案的表决意见,一同委托中证投服中心代为表决。
(二)征集人表决理由
张冬花女士,会计专业背景,具备独立董事相关任职经历,不存在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具备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张冬花女士个人
简历详见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披露的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三、本次股东会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9 月15 日14:00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99号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9 月15 日的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8日
(四)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4 -
本次临时股东会通知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5)。
四、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6 年9 月8 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2026 年9 月4 日至2026 年9 月12 日17:00。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中证投服中心以无偿自愿方式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发
布公告方式进行。
(四)征集程序
征集对象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一种向征集人提交材料
方式一:使用公开征集电子系统
征
集
对
象
决
定
委
托
征
集
人
投
票
的
可
通
过
“https://www.investor.org.cn/psvc-web/ ”、“中国投资者网首页-公开征集”或“中国
投资者网微信公众号-持股行权栏目”根据系统提示提交所需材料。
方式二:递交纸质材料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
容逐项填写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须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 5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请打印附件后完整填写,加盖法人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须提供以下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2)授权委托书原件(请打印附件后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字)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信函、快递方式送达征集人指定地
址。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表决权时间截止(2026 年9 月12 日17:00)之前送
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快递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
达的,也视为无效。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表决权委托”。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征集人的指
定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288 号14 楼
联系电话:021-51916897(该电话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咨询专线,仅在公开
征集期间开通。电话接听时间为交易日的9:00 至11:00 和14:00 至17:00。)
联系人:晏老师
(五)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
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征集人进行投票。股东的
授权委托须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为有效:
a. 股东需在本次征集表决权截止时间(2026 年9 月12 日17:00)之前线上
提交授权委托,若以递交纸质材料方式参与征集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
信函、快递的方式在征集表决权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b. 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文件要求;
c.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
- 6 -
载的信息一致;
d. 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且对提案1.00《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表决意见与征集人的表决意见一致;
e. 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表决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将表决权委托给征集人后,于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
明示撤销原授权委托的,则已做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其对征集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
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征集人最后
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股东未在授
权委托书中对表决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将视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
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
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
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
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表决权不被他人侵犯。
征集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9 月3 日
- 7 -
附件
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阳光
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
的公告》《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
任公司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同
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 8 -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阳光电源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受托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24690714C
受托人持股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受托人持股数量:140 股
受托人持股比例:0.000007%
受托人联系方式:021-51916897
说明:
1.针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对每一项提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
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中证投服中心将按照委托人的意向投票;
如委托人对某项议案多选或未作选择,则视为委托人对该项提案弃权,中证投服
中心将对该议案代投“弃权”票。
2.委托人委托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准。委托人接
受公开征集,将表决权委托征集人代为行使的,应当将其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
对应的表决权份额委托同一征集人代为行使。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
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
数量总和。
3.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
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会并在
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4.委托人应当向征集人提供身份证明。境外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
料在境外形成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办理证明手续。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6-067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服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法定公益投保机构,
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征集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议案的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
份。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征集人全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24690714C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沽源路110弄15号(集中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卢文道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2 -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05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面向投资者开展公益性宣传和教育;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
股东身份或证券持有人身份行权;受投资者委托,提供调解等纠纷解决服务;为
投资者提供公益性诉讼支持及其相关工作;中国投资者网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
维护;调查、监测投资者意愿和诉求,开展战略研究与规划;代表投资者,向政
府机构、监管部门反映诉求;中国证监会委托的其他业务。
持股数量:140股
持股比例:0.000007%
持股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表决权的提案中,张冬花是征集人提名的独立
董事候选人。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
张冬花为征集人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征集人仅就议案1.00《关于提名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表决意见为“同意”,具体详见下
表(说明:征集人不接受与征集人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鉴于本次仅对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征集
人特别提示被征集人,除中证投服中心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提案外,被征集人应在
- 3 -
授权委托书中载明对其他提案的表决意见,一同委托中证投服中心代为表决。
(二)征集人表决理由
张冬花女士,会计专业背景,具备独立董事相关任职经历,不存在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具备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张冬花女士个人
简历详见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披露的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三、本次股东会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9 月15 日14:00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99号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9 月15 日的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8日
(四)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4 -
本次临时股东会通知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5)。
四、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6 年9 月8 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2026 年9 月4 日至2026 年9 月12 日17:00。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中证投服中心以无偿自愿方式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发
布公告方式进行。
(四)征集程序
征集对象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一种向征集人提交材料
方式一:使用公开征集电子系统
征
集
对
象
决
定
委
托
征
集
人
投
票
的
可
通
过
“https://www.investor.org.cn/psvc-web/ ”、“中国投资者网首页-公开征集”或“中国
投资者网微信公众号-持股行权栏目”根据系统提示提交所需材料。
方式二:递交纸质材料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
容逐项填写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须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 5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请打印附件后完整填写,加盖法人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须提供以下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2)授权委托书原件(请打印附件后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字)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信函、快递方式送达征集人指定地
址。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表决权时间截止(2026 年9 月12 日17:00)之前送
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快递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
达的,也视为无效。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表决权委托”。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征集人的指
定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288 号14 楼
联系电话:021-51916897(该电话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咨询专线,仅在公开
征集期间开通。电话接听时间为交易日的9:00 至11:00 和14:00 至17:00。)
联系人:晏老师
(五)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
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征集人进行投票。股东的
授权委托须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为有效:
a. 股东需在本次征集表决权截止时间(2026 年9 月12 日17:00)之前线上
提交授权委托,若以递交纸质材料方式参与征集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
信函、快递的方式在征集表决权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b. 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文件要求;
c.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
- 6 -
载的信息一致;
d. 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且对提案1.00《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表决意见与征集人的表决意见一致;
e. 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表决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将表决权委托给征集人后,于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
明示撤销原授权委托的,则已做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其对征集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
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征集人最后
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股东未在授
权委托书中对表决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将视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
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
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
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
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表决权不被他人侵犯。
征集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9 月3 日
- 7 -
附件
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阳光
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
的公告》《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
任公司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同
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 8 -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阳光电源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受托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24690714C
受托人持股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受托人持股数量:140 股
受托人持股比例:0.000007%
受托人联系方式:021-51916897
说明:
1.针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对每一项提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
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中证投服中心将按照委托人的意向投票;
如委托人对某项议案多选或未作选择,则视为委托人对该项提案弃权,中证投服
中心将对该议案代投“弃权”票。
2.委托人委托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准。委托人接
受公开征集,将表决权委托征集人代为行使的,应当将其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
对应的表决权份额委托同一征集人代为行使。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
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
数量总和。
3.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
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会并在
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4.委托人应当向征集人提供身份证明。境外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
料在境外形成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办理证明手续。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