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安培龙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1/10不做原因:不是事件
北京时间·🕒 发布 20:36:30·⟳ 抓取 20:40:22 +3m52s·⚡ 决策 09-03 20:41:49 +1m27s·54.1 天前
安培龙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公告为例行公司治理披露:将定增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几乎所有完成融资的上市公司都会做此操作。不改变募投项目用途、不影响主营业务、不产生增量盈利信息,对股价无方向性催化,属于纯噪音。
📄 原文安培龙↗ 原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安 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或“公司”…
不做 安培龙(301413.SZ)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为例行公司治理动作,不涉及业务经营变化或盈利预期修正,对股价无方向性催化,纯噪音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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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安培龙2026年8月定增募资约5.34亿元,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周期,部分资金暂时闲置。董事会批准将不超过3.5亿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产品,这是A股上市公司融资后的标准操作,不构成任何业务催化或盈利预期变化,无交易价值。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0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无先例可参考,因事件本身无交易意义
方向:不适用
涨幅量级:不适用
形态:不适用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1 · 降级 0 · 失败 0 · 取消 0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成功 stock_tools HTTP · 976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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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808 字
核查意见
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安
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对安培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1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13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469,472 股,发行
价格为每股57.49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399,945.28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0,519,192.2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880,753.04 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6 年8 月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6 年8
月13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6)0100026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
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以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核查意见
2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压力传感器扩产项目
280,000,000.00
268,600,000.00
2
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产线升级项目
72,200,000.00
69,000,000.00
3
力传感器产线建设项目
62,500,000.00
60,400,000.00
4
MEMS 传感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7,900,000.00
56,400,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79,480,753.04
总计
562,600,000.00
533,880,753.04
注: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880,753.04 元,低于《募
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44,400,000.00 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90,000,000.00
元调整为79,480,753.04 元,其余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880,753.04 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
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
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程度较低、流动性好、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
响很小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现金管理类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核查意见
3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
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
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
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核查意见
4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4、除上述风险外,投资风险还包括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
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跟踪和分析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
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
更多的投资回报。
对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
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六、审议程序
2026 年9 月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核查意见
5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
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
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核查意见
6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罗剑群
靳盼盼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安
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对安培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1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13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469,472 股,发行
价格为每股57.49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399,945.28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0,519,192.2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880,753.04 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6 年8 月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6 年8
月13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6)0100026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
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以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核查意见
2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压力传感器扩产项目
280,000,000.00
268,600,000.00
2
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产线升级项目
72,200,000.00
69,000,000.00
3
力传感器产线建设项目
62,500,000.00
60,400,000.00
4
MEMS 传感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7,900,000.00
56,400,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79,480,753.04
总计
562,600,000.00
533,880,753.04
注: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880,753.04 元,低于《募
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44,400,000.00 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90,000,000.00
元调整为79,480,753.04 元,其余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880,753.04 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
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
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程度较低、流动性好、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
响很小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现金管理类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核查意见
3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
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
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
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核查意见
4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4、除上述风险外,投资风险还包括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
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跟踪和分析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
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
更多的投资回报。
对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
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六、审议程序
2026 年9 月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核查意见
5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
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
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核查意见
6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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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剑群
靳盼盼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