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安培龙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20:36:28·⟳ 抓取 20:40:22 +3m54s·⚡ 决策 09-03 20:41:55 +1m33s·53.9 天前
安培龙(301413.SZ)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603万元,属例行程序性公告
该公告是定增募资到账后的例行程序性操作——用募集资金置换此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3603万元。定增本身已于2026年8月13日完成并公告,募投项目内容在募集说明书中已完整披露,本次置换不改变任何募投项目的金额、进度或方向,不产生任何新增市场信息,无交易催化。
📄 原文安培龙↗ 原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6-064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不做 安培龙(301413.SZ)
纯程序性公告:定增募资已于8月13日到账,本次仅将此前自筹预先投入的3603万元置换为募集资金,不含任何新增业务信息、项目变化或金额调整,无交易催化。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安培龙2026年定增募资净额5.34亿元已于8月13日到账,本次公告仅将此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3603万元及发行费用19.4万元置换为募集资金,属《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下的标准操作。募投项目(压力传感器扩产、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升级、力传感器产线、MEMS芯片、补流)均为募集说明书已披露内容,无金额调整、无新增项目、无进度变化。该公告不构成任何方向性催化。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0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无先例可用,也不需要——本事件为纯程序性公告,无方向性催化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4,131 字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6-064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
36,030,614.15 元及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93,586.93 元(不含税)。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1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469,47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7.49 元,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399,945.2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
含税)10,519,192.2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880,753.04 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6 年8 月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6 年
8 月13 日出具“众环验字(2026)0100026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以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压力传感器扩产项目
280,000,000.00
268,600,000.00
2
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产线升级项目
72,200,000.00
69,000,000.00
3
力传感器产线建设项目
62,500,000.00
60,400,000.00
4
MEMS 传感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7,900,000.00
56,400,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79,480,753.04
总计
562,600,000.00
533,880,753.04
注: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880,753.04 元,低
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44,400,000.00 元,为保障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拟对募
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90,000,000.00 元调整为79,480,753.04 元,其余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募集资
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募投
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
(2026)0101708 号),截至2026 年8 月2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6,030,614.15 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压力传感器扩产项目
280,000,000.00
268,600,000.00
16,718,880.00
16,718,880.00
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
产线升级项目
72,200,000.00
69,000,000.00
9,979,216.00
9,979,216.00
力传感器产线建设项目
62,500,000.00
60,400,000.00
3,678,050.83
3,678,050.83
MEMS 传感器芯片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
57,900,000.00
56,400,000.00
5,654,467.32
5,654,467.3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79,480,753.04
总计
562,600,000.00
533,880,753.04
36,030,614.15
36,030,614.15
注:截至2026 年8 月2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人民币36,030,614.15 元,其中包含未到期的票据支付金额8,924,113.58 元,该等票据支付
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及置换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安培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
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101708 号),截至2026 年8 月20 日止,
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中支付保荐及承销费为人民币7,621,599.23 元(不含税),
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93,586.93 元(不含税),公司
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费用类别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
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
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本次拟置换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
7,621,599.23
审计及验资费用
1,300,000.00
律师费用
8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614,089.45
43,586.93
43,586.93
印花税
133,503.56
合计
10,519,192.24
193,586.93
193,586.93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如下安排:“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
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9 月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6,030,614.15
元和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93,586.93 元(不含税)。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深圳安培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
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101708 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
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101708 号);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
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3 日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6-064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
36,030,614.15 元及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93,586.93 元(不含税)。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1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469,47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7.49 元,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399,945.2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
含税)10,519,192.2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880,753.04 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6 年8 月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6 年
8 月13 日出具“众环验字(2026)0100026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以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压力传感器扩产项目
280,000,000.00
268,600,000.00
2
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产线升级项目
72,200,000.00
69,000,000.00
3
力传感器产线建设项目
62,500,000.00
60,400,000.00
4
MEMS 传感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7,900,000.00
56,400,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79,480,753.04
总计
562,600,000.00
533,880,753.04
注: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880,753.04 元,低
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44,400,000.00 元,为保障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拟对募
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90,000,000.00 元调整为79,480,753.04 元,其余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募集资
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募投
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
(2026)0101708 号),截至2026 年8 月2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6,030,614.15 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压力传感器扩产项目
280,000,000.00
268,600,000.00
16,718,880.00
16,718,880.00
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
产线升级项目
72,200,000.00
69,000,000.00
9,979,216.00
9,979,216.00
力传感器产线建设项目
62,500,000.00
60,400,000.00
3,678,050.83
3,678,050.83
MEMS 传感器芯片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
57,900,000.00
56,400,000.00
5,654,467.32
5,654,467.3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79,480,753.04
总计
562,600,000.00
533,880,753.04
36,030,614.15
36,030,614.15
注:截至2026 年8 月2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人民币36,030,614.15 元,其中包含未到期的票据支付金额8,924,113.58 元,该等票据支付
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及置换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安培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
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101708 号),截至2026 年8 月20 日止,
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中支付保荐及承销费为人民币7,621,599.23 元(不含税),
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93,586.93 元(不含税),公司
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费用类别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
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
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本次拟置换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
7,621,599.23
审计及验资费用
1,300,000.00
律师费用
8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614,089.45
43,586.93
43,586.93
印花税
133,503.56
合计
10,519,192.24
193,586.93
193,586.93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如下安排:“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
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9 月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6,030,614.15
元和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93,586.93 元(不含税)。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深圳安培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
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101708 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
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101708 号);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
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3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