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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安培龙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不是事件
北京时间·🕒 发布 20:36:28·⟳ 抓取 20:40:22 +3m54s·⚡ 决策 09-03 20:41:57 +1m35s·53.9 天前

安培龙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约3603万元,属例行程序性公告

该公告是定增到账后的标准程序性操作——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属于法规要求的合规披露,不含任何新增业务信息、订单、业绩变化或方向性催化。对市场定价无增量影响,不构成可交易事件。

📄 原文安培龙↗ 原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安 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做 安培龙(301413.SZ)
纯例行程序性公告(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无新增业务催化、无业绩增量、无方向性信息,不构成可交易事件。公司基本面上最近半年报净利润同比降91.69%,当前无正面催化改变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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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安培龙2026年8月完成定增募资5.34亿元,9月3日董事会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此前自筹投入的3603万元及发行费用19万元。这是《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要求的标准程序,保荐人出具无异议意见。公告不含新订单、新客户、业绩变化、产能里程碑或任何方向性增量信息,属于纯治理/合规类噪音,无交易价值。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0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不构成交易事件,先例研究不适用

方向:无方向性事件,无需先例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1 · 降级 0 · 失败 0 · 取消 0
  1. search_case_library 成功 stock_tools HTTP · 1,106 ms
    {"result": "search_case_library「301413.SZ」—— 与这些标的相关的自家决策案例(本页 5 条,该标的全历史相关记录共 11 条;ENTER 只按该标的自己的腿统计):\n◆ 301413.SZ:相关历史决策 11 条 · 其中该标的 ENTER 0 条(0.0%) · 我们从没在这只票上 ENTER 过\n【对所查标的真 ENTER 过的:0 条 —— 相关案例里没有该标的自己的 ENTER 腿】\n【最近 5 条其它决策(多为「不做」,用来看这票最近在被什么消息刷屏)】\n• 2026-08-27 UTC(CST 2026-08-28) 不做 · 事件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4,044 字
核查意见
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安
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对安培龙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1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13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469,47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7.49 元,实
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399,945.2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
10,519,192.2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880,753.04 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6 年8 月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6 年8
月13 日出具“众环验字(2026)0100026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
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

核查意见
2
集说明书》”)以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压力传感器扩产项目
280,000,000.00
268,600,000.00
2
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产线升级项目
72,200,000.00
69,000,000.00
3
力传感器产线建设项目
62,500,000.00
60,400,000.00
4
MEMS 传感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7,900,000.00
56,400,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79,480,753.04
总计
562,600,000.00
533,880,753.04
注: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880,753.04 元,低于《募
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44,400,000.00 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90,000,000.00
元调整为79,480,753.04 元,其余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
0101708 号),截至2026 年8 月2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6,030,614.15 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
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压力传感器扩产项目
280,000,000.00
268,600,000.00
16,718,880.00
16,718,880.00
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
器产线升级项目
72,200,000.00
69,000,000.00
9,979,216.00
9,979,216.00
力传感器产线建设项
目
62,500,000.00
60,400,000.00
3,678,050.83
3,678,050.83
MEMS 传感器芯片
57,900,000.00
56,400,000.00
5,654,467.32
5,654,467.32

核查意见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
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79,480,753.04
-
-
总计
562,600,000.00
533,880,753.04
36,030,614.15
36,030,614.15
注:截至2026 年8 月2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36,030,614.15 元,其中包含未到期的票据支付金额8,924,113.58 元,该等票据支付额需待票
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及置换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
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101708 号),截至2026 年8 月20 日止,公
司已从募集资金中支付保荐及承销费为人民币7,621,599.23 元(不含税),已用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93,586.93 元(不含税),公司拟以募
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费用类别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
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
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本次拟置换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
7,621,599.23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1,300,000.00
-
-
律师费用
8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614,089.45
43,586.93
43,586.93
印花税
133,503.56
-
-
合计
10,519,192.24
193,586.93
193,586.93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如下安排:“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
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核查意见
4
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9 月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6,030,614.15 元
和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93,586.93 元(不含税)。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深圳安培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
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101708 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
监会公告〔2025〕10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如实反映了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核查意见
5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核查意见
6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罗剑群
靳盼盼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