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金信诺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不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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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为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约3,870万元银行授信连带责任担保,均在已审议年度额度内
本次公告为年度预批担保额度内的例行执行进展披露,新增担保金额合计约3,870万元,无需额外审批,不含任何新增战略、业务或财务信息,属于典型治理噪音,无方向性催化,无可交易edge。
📄 原文金信诺↗ 原文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6-089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
不做 金信诺(300252.SZ)
例行担保进展公告:新增担保合计约3,870万元,全部在已审议年度额度内,无需额外审批,不含新增业务、战略或财务信息,无方向性催化,无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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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金信诺披露为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进展,合计新增约3,870万元,全部在2025年12月股东大会已批准的16.8亿元年度额度内,无需再次审议。公告同时披露了被担保子公司的既有财务数据(信丰金信诺资不抵债、持续亏损),但这些是担保公告标准格式的存量信息,非新增事实。整体为例行治理公告,无增量催化,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0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消息传播链
- 金信诺盘后发布担保进展公告,为年度额度内例行执行披露,无新增催化信息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无需先例,事件本身无催化
方向:不适用,例行治理公告无方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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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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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6-089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 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 年12 月19 日召开2025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
(孙)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
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
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保理业务等,公司拟
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6.80 亿元;控股子(孙)公司为母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 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6 年1 月1 日至
2026 年12 月31 日,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事项以
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4 日和2025 年1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凤市金信诺”)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
苏银行”)申请授信业务,为支持凤市金信诺的业务发展,公司为其前述授信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800.00 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
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保证期间为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公司控股子公司信丰金信诺安泰诺高新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信丰金信诺”)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以下简称
“赣州银行”)申请授信业务,为支持信丰金信诺的业务发展,公司为其前述授
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470.00 万元整,保证期间
为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常州安泰诺”)及凤市金信诺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分别申请授信业务,为支持上述子公司的业务发展,
公司为其前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均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凤市金信诺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郑军
注册资本
8,580 万元人民币
地址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宜南路519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724438585W
成立时间
2000-11-28
营业期限
2000-11-28 至2030-11-27
经营范围
电子元件、通讯器材的设计、研发和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金属成形
增材制造;塑料零件及塑料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关系
公司持有凤市金信诺100%股权
担保方
被担
保方
担保
方持
股比
例
被担保
方最近
一期资
产负债
率
已审议通
过的担保
额度
本次担保
前担保余
额
本次新
增担保
额度
本次担保
后担保余
额
担保余额
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
比例
剩余可
用担保
额度
是否
关联
担保
深圳金
信诺高
新技术
股份有
限公司
凤市
金信
诺
100%
62.83%
15,000.00
3,200.00
1,100.00
4,300.00
1.74%
10,700.00
否
信丰
金信
诺
49%
153.22%
20,000.00
5,297.00
2,470.00
7,767.00
3.14%
12,233.00
否
常州
安泰
诺
100%
34.59%
10,000.00
3,100.00
300.00
3,400.00
1.37%
6,600.00
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1,498,735.94
172,709,744.11
负债总额
127,600,626.54
108,506,863.90
净资产
63,898,109.40
64,202,880.21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3,461,006.27
40,633,350.95
利润总额
-13,062,756.1
266,662.72
净利润
-12,765,256.10
304,770.81
2、信丰金信诺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信丰金信诺安泰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维钧
注册资本
16,160 万元人民币
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区中端西路电子器件产业基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22MA35T1104M
成立时间
2017-03-17
营业期限
2017-03-17 至2067-03-16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集成
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
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
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关系
公司持有信丰金信诺49%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信丰金信诺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2,326,319.81
593,791,010.48
负债总额
851,771,234.29
909,813,065.86
净资产
-279,444,914.48
-316,022,055.38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4,227,452.24
113,356,672.21
利润总额
-86,186,900.61
-48,631,008.88
净利润
-64,249,978.46
-36,577,140.90
3、常州安泰诺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维钧
注册资本
1,290 万美元
地址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域路23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7705255325
成立时间
2005-02-23
营业期限
2005-02-23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通信用射频印制板及其它通信器材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从事通信
用射频印制板板材的国内采购、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
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
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东关系
公司通过直接方式持有常州安泰诺95.0388%的股权,通过中国特种印制板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常州安泰诺4.9612%的股权。(注:中国特种印制板有限
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7,508,905.79
372,474,620.34
负债总额
122,664,884.67
128,829,517.09
净资产
254,844,021.12
243,645,103.25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5,346,358.12
74,954,419.33
利润总额
-25,010,548.08
-11,208,864.09
净利润
-24,491,827.29
-11,199,018.25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江苏银行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保证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
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
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
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
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6)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800.00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
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7)保证期间: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
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
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
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
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合同生效:自本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名或盖
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赣州银行
(1)债权人(乙方):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
(2)保证人(甲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信丰金信诺安泰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以及由此
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贷款债权所发生的仲
裁费、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和其他应付费用。律师费计收按聘请的律师事务
所所在省份的收费标准上限确定。
(6)担保金额:担保最高限额2,470.00万元整
(7)保证期间:叁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计
算。如分期还款的,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南京银行
(1)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保证人(乙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
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
生的费用。
(6)担保金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合计600.00万元整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
议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
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
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
加盖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318,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45.16%;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32,82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60.6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
总余额为人民币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
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江苏银行《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2、赣州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3、南京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4 日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6-089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 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 年12 月19 日召开2025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
(孙)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
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
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保理业务等,公司拟
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6.80 亿元;控股子(孙)公司为母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 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6 年1 月1 日至
2026 年12 月31 日,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事项以
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4 日和2025 年1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凤市金信诺”)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
苏银行”)申请授信业务,为支持凤市金信诺的业务发展,公司为其前述授信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800.00 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
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保证期间为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公司控股子公司信丰金信诺安泰诺高新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信丰金信诺”)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以下简称
“赣州银行”)申请授信业务,为支持信丰金信诺的业务发展,公司为其前述授
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470.00 万元整,保证期间
为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常州安泰诺”)及凤市金信诺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分别申请授信业务,为支持上述子公司的业务发展,
公司为其前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均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凤市金信诺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郑军
注册资本
8,580 万元人民币
地址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宜南路519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724438585W
成立时间
2000-11-28
营业期限
2000-11-28 至2030-11-27
经营范围
电子元件、通讯器材的设计、研发和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金属成形
增材制造;塑料零件及塑料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关系
公司持有凤市金信诺100%股权
担保方
被担
保方
担保
方持
股比
例
被担保
方最近
一期资
产负债
率
已审议通
过的担保
额度
本次担保
前担保余
额
本次新
增担保
额度
本次担保
后担保余
额
担保余额
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
比例
剩余可
用担保
额度
是否
关联
担保
深圳金
信诺高
新技术
股份有
限公司
凤市
金信
诺
100%
62.83%
15,000.00
3,200.00
1,100.00
4,300.00
1.74%
10,700.00
否
信丰
金信
诺
49%
153.22%
20,000.00
5,297.00
2,470.00
7,767.00
3.14%
12,233.00
否
常州
安泰
诺
100%
34.59%
10,000.00
3,100.00
300.00
3,400.00
1.37%
6,600.00
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1,498,735.94
172,709,744.11
负债总额
127,600,626.54
108,506,863.90
净资产
63,898,109.40
64,202,880.21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3,461,006.27
40,633,350.95
利润总额
-13,062,756.1
266,662.72
净利润
-12,765,256.10
304,770.81
2、信丰金信诺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信丰金信诺安泰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维钧
注册资本
16,160 万元人民币
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区中端西路电子器件产业基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22MA35T1104M
成立时间
2017-03-17
营业期限
2017-03-17 至2067-03-16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集成
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
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
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关系
公司持有信丰金信诺49%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信丰金信诺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2,326,319.81
593,791,010.48
负债总额
851,771,234.29
909,813,065.86
净资产
-279,444,914.48
-316,022,055.38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4,227,452.24
113,356,672.21
利润总额
-86,186,900.61
-48,631,008.88
净利润
-64,249,978.46
-36,577,140.90
3、常州安泰诺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维钧
注册资本
1,290 万美元
地址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域路23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7705255325
成立时间
2005-02-23
营业期限
2005-02-23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通信用射频印制板及其它通信器材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从事通信
用射频印制板板材的国内采购、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
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
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东关系
公司通过直接方式持有常州安泰诺95.0388%的股权,通过中国特种印制板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常州安泰诺4.9612%的股权。(注:中国特种印制板有限
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7,508,905.79
372,474,620.34
负债总额
122,664,884.67
128,829,517.09
净资产
254,844,021.12
243,645,103.25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5,346,358.12
74,954,419.33
利润总额
-25,010,548.08
-11,208,864.09
净利润
-24,491,827.29
-11,199,018.25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江苏银行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保证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
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
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
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
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6)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800.00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
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7)保证期间: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
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
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
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
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合同生效:自本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名或盖
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赣州银行
(1)债权人(乙方):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
(2)保证人(甲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信丰金信诺安泰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以及由此
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贷款债权所发生的仲
裁费、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和其他应付费用。律师费计收按聘请的律师事务
所所在省份的收费标准上限确定。
(6)担保金额:担保最高限额2,470.00万元整
(7)保证期间:叁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计
算。如分期还款的,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南京银行
(1)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保证人(乙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
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
生的费用。
(6)担保金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合计600.00万元整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
议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
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
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
加盖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318,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45.16%;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32,82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60.6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
总余额为人民币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
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江苏银行《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2、赣州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3、南京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