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trade登录编辑
🇨🇳 A股公告万辰集团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不是事件
北京时间·🕒 发布 16:58:09·⟳ 抓取 17:01:35 +3m26s·⚡ 决策 09-04 17:06:34 +4m59s·53.5 天前

万辰集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6.82万股

本次披露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例行归属确认,属纯行政程序性公告。归属数量仅6.8214万股(占总股本约0.035%),对股本结构和每股收益的影响可忽略不计。公告中提及的2024年营收323.29亿元为已知年报数据,非新增信息。该事件不包含任何新的业务、财务或战略信息,无方向性催化,不存在可交易edge。

📄 原文万辰集团↗ 原文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不做 万辰集团(300972.SZ)
例行股权激励归属行政公告,归属数量仅6.82万股(占总股本0.035%),无新增基本面信息、无方向性催化、无可交易edge,属纯噪音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万辰集团披露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5名核心员工可归属6.82万股(占总股本0.035%),授予价4.68元/股。这是已获批激励计划的例行执行步骤,归属条件(2024年营收≥40亿元)早已在2022年设定且2024年年报已披露实际营收323.29亿元,无任何新增信息或意外。数量极小、无方向、无edge,属典型噪音公告。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0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研究不适用于例行股权激励归属行政公告

方向:不适用,无方向性催化

涨幅量级:不适用

形态:不适用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1 · 降级 0 · 失败 0 · 取消 0
  1.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成功 stock_tools HTTP · 373 ms
    {"result": "search_processed_events:agent query=`万辰集团 股权激励 预留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 万辰集团 限制性股票 归属`;结构化索引覆盖完整 72 小时;旧记录兼容扫描近 72.0/72 小时、7446 条本臂决策(完整),返回 0 条候选。未命中只表示这些 agent query 表达式没有召回候选,不能据此证明消息首发或不是重复;按当前事件继续正常研判。"}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2,144 字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
目
录
第一章
释
义........................................................................................................... 3
第二章
声
明........................................................................................................... 5
第三章
基本假设....................................................................................................... 7
第四章
本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8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12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12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12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
说明..........................................................................................................................14
四、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17
第六章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18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
第一章
释
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万辰集团、本公司、上市
公司、公司
指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万辰生物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
指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激励计划》
指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二次修订稿)》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
务顾问
指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获益条
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子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
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
得公司股份的价格
归属
指
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
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日
指
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必
须为交易日
归属条件
指
本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标的股票所需满足
的获益条件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
—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
指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
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单位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
第二章
声
明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在万辰集团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万辰集团全
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万辰集团提供或为其公开
披露的部分资料。万辰集团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承诺其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
的与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相关信息、文件或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合法,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内
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
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所有文件或资料上的签字和印章均为真实。
对于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
独立财务顾问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士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或
确认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开可查的信息发表意见,该等证明、确认文件或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由出具该等证明、确认文件或公布该等公开
信息的单位或人士承担。
各方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
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事项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
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并对本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完全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出具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同时,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福建万辰食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等相关上市
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注意,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万辰
集团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
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
第三章
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
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上市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
变化,本激励计划目前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制度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
三、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
最终能够顺利完成;
四、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
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五、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
第四章
本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或不良反应,无反馈记录。2022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并于2022年10月
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
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
五、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
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六、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
的议案》,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预留授予部分的相关内
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
部分相关内容的公告》。
七、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确定以
2023年9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14.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6.27元/股。
八、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十、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
议案》等议案,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中与激励计划归属安排和
有效期相关的条款进行了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公司本激
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1月3日召开
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一、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同意
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由8.78元/股调整为8.03元/股,第二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27元/
股调整为5.52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27元/股调整为5.52元/股。
十二、2026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的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03元/股调整为7.19元/股,第二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由5.52元/股调整为4.68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52元/
股调整为4.68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1
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2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 年9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为符合条件的5 名激励对象办理6.821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等待期已经届满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归属比例为50%。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 年9 月28 日,因此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 年9 月29 日至2026 年9 月24 日。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1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归属条件。
2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归属条件。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3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本激励计划本次可归属的5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
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4
(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
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
授予
的限
制性
股票
第一个
归属期
公司2023 年营业收入达到
35.00 亿元
第二个
归属期
公司2024 年营业收入达到
40.00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
入。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
具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5)0800017
号):公司2024 年营业收入
为323.29 亿元,满足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
5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
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
“B”、“C”三个等级。
考核等级
A
B
C
考核结果
(S)
S>90
90≥S≥60
60>S
归属比例
100%
S%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
度个人考核结果达到“A”或“B”,则激励对象按照本
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对应考核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归属比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
度个人考核结果为“C”时,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能归属。激励对象考核
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本次归属的预留授予的5 名
激励对象均满足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要求,其中3 名激励
对象2024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
为“A”,个人层面的归属比
例为100%;2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
“B”,不能全部归属,上述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1786 万
股由公司作废。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4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归属期内为符合条件的5 名激励对象
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于2026
年9 月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2)。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
异的说明
(一)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2024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79,989,761 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
的在册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股利2.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
日为2025 年1 月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1 月21 日。
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
时总股本179,989,761 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4.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5
月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5 月20 日。
公司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88,891,422 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
的在册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股利1.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
日为2025 年11 月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11 月17 日。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6 年4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激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5
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由8.78 元/股调整为8.03 元/股,第二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27 元/股调整为5.52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27 元/股调整
为5.52 元/股。
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
总股本191,293,385 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股利8.50 元(含税)。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完成部
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相关股份于2026 年4 月23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91,293,385 股增加至194,216,034 股。根据“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公
司将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总股本194,216,034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8.372088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4 月30 日,除
权除息日为2026 年5 月6 日。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6 年9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03
元/股调整为7.19 元/股,第二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52 元/股
调整为4.68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52 元/股调整为4.68 元/
股。
(二)激励对象人数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变动情况
2022 年10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由于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
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
司拟授予其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取消拟向上述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共46.50 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2 名调整为50 名。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75.00 万股调整为516.875 万
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60.00 万股调整为413.50 万股,预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6
留授予数量由115.00 万股调整为103.375 万股。
2023 年9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5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4.00 万股。剩余89.375 万股预留权益因未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激励对象而失效。公司实际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5 人。
2023 年10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17 名激励对象因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考核期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2368 万股由公司作废。公司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50 人调整为47
人。
2024 年10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
数由47 人调整为46 人;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共计21 名激励对象因本激励计划对应考核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
完全归属,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171 万股由
公司作废。
2026 年4 月,公司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原暂缓归属
的激励对象办理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工作,其中1 名暂缓归属的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84.00 万股由公司作废。公司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46 人调整为45 人。
2026 年9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等议案,2 名激励对象因其对应考核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全部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7
归属,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1786 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本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无差异。
四、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3 年9 月28 日
(二)归属数量:6.8214 万股
(三)归属人数:5 名
(四)授予价格:4.68 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
股票
(六)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对象及数量情况:
姓名
职务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本次可归属限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本次可归属数
量占已获授限
制性股票数量
的比例
第二类激励对象
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5 人)
14.00
6.8214
48.72%
合计
14.00
6.8214
48.72%
注:1、上表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情况;
2、上表中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原因作废限制性股票后
的数量。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8
第六章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本次
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限制
性股票归属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页无正文,仅为《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万辰食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
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9 月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