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致尚科技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3/10不做原因:已被定价
北京时间·🕒 发布 17:22:10·⟳ 抓取 17:25:41 +3m31s·⚡ 决策 09-04 17:31:01 +5m20s·53.1 天前
致尚科技终止收购恒扬数据99.86%股权,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
收购历时17个月、经历多次中止和延期,市场已充分折价该交易的成功概率;致尚科技当前股价由CPO/AI光通信主业驱动(20日+24.75%),恒扬数据收购仅为辅助叙事;终止对主营无重大不利影响且消除摊薄,净影响极小,无可交易edge
📄 原文致尚科技↗ 原文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1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深圳市致 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尚科技”或“公司”)发行股…
不做 致尚科技(301486.SZ)
收购历时17个月多次延期已充分折价,终止对以CPO为核心驱动的估值无实质影响,公司明确无重大不利影响且消除摊薄;净影响接近中性,无正期望交易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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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致尚科技终止历时17个月的恒扬数据收购。该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明确表示对主营和财务无重大不利影响。致尚科技核心估值由CPO/MPC光通信业务驱动(2026年为CPO量产元年),恒扬数据收购仅是'光+算'辅助叙事。17个月内经历问询、中止、延期等多次波折,市场早已大幅折价交易成功概率。终止同时消除了发行股份摊薄,净影响接近中性。股价近期波动率极高(日波动5%),无法隔离该事件的边际影响,无正期望交易机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0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终止收购对致尚科技主营(光通信MPO/CPO/MPC)无实质影响,核心增长逻辑不变
- 17个月多次延期已使市场充分折价该交易,终止不构成新增信息冲击
- 终止同时消除发行股份摊薄,对每股价值有轻微正面抵消
主要风险
- 若市场将终止解读为管理层战略执行力不足,可能短暂压制估值情绪
- 股价日波动率5%,次日开盘方向难以归因于本事件
反向证据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kb_search · 日期 2026-06-05 · 影响 none
招商证券研报将恒扬数据收购定位为'有望推动光+算综合解决方案'的辅助叙事,核心推荐逻辑为MPO供不应求和CPO/MPC量产,终止不改变核心投资逻辑
检索:致尚科技 终止收购 利空 影响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缺失不改变AVOID结论,因为事件本身materiality不足且已充分折价
方向:无法从先例定量校准,但基于事件特征(17个月延期、非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明确无重大不利影响)判断方向为轻微负面且幅度极小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先例可用
形态:无数据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4 · 降级 1 · 失败 0 · 取消 0
- stock_quote 降级 stock_tools HTTP · 759 ms
{ - search_case_library 成功 stock_tools HTTP · 262 ms
{"result": "search_case_library「301486.SZ」无历史决策命中(我们过去没在这些标的上决策过,或历史尚未回填)。\n◆ 301486.SZ:相关历史决策 7 条 · 其中该标的 ENTER 1 条(14.3%) · 已结算 1 笔 · 胜率 0% · 中位 -10.02% · 均值 -10.02% ⚠️只有 1 笔,样本太薄,只能当线索不能当规律\n↑ 胜率/收益口径:ENTER 当日之后 T+1 开盘入场、次日开盘出场,做空腿已按方向取反(所以正数=这个方向做对了)。统计的只有★那只票自己的腿。"} - fetch_decision_experience 成功 stock_tools HTTP · 615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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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371 字
1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深圳市致
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尚科技”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
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慎核查了本次交易的历程及
终止原因,并根据核查确认的相关情况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本
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恒扬数据”)股东,即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
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44 名股东(以下简
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恒扬数据99.855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持有恒扬数据99.855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上市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的相关工作
在筹划及推进本次交易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组织
相关各方积极开展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等中
2
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与交易各方就本次交
易方案进行了多次沟通、磋商与论证。在筹划及推进本次交易期间,公司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交
易的主要历程如下:
1、2025 年4 月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公司股票自2025 年4 月8 日星期
二开市起开始停牌。
2、2025 年4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5
年4 月22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3、2025 年8 月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
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4、2025 年9 月1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致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
030011 号)。2025 年10 月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问询函回
复”)等相关文件。2025 年11 月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以下
简称“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5、2025 年12 月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致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3
6、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
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7、2026 年4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8、公司于2026 年8 月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6
年8 月24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终止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鉴于本次交易事项推进时间较长,
当前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事项筹划初期发生了较大变化,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
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事项。
四、终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2026 年9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的
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判,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市公司终止本次
交易并撤回申请文件,以及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
议。
4
五、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本次交易报告书披露之日至终止本次
交易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
文件的有关规定,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
为本次交易报告书披露之日(2025 年8 月12 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之
日(2026 年9 月4 日)止。上市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待取得相关交易数据并完成自查工作后,上市
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交易情况。
六、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交易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并与主要
交易对方开展充分沟通及协商后,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作出的审慎
决定,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情形。本次交易终止不会对公
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七、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市
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公告之日起至少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八、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已根据相关规定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终止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敏
温波
宋平
'彡
犭年
日
瓒
限公
2
券
怒
吟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深圳市致
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尚科技”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
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慎核查了本次交易的历程及
终止原因,并根据核查确认的相关情况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本
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恒扬数据”)股东,即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
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44 名股东(以下简
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恒扬数据99.855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持有恒扬数据99.855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上市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的相关工作
在筹划及推进本次交易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组织
相关各方积极开展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等中
2
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与交易各方就本次交
易方案进行了多次沟通、磋商与论证。在筹划及推进本次交易期间,公司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交
易的主要历程如下:
1、2025 年4 月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公司股票自2025 年4 月8 日星期
二开市起开始停牌。
2、2025 年4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5
年4 月22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3、2025 年8 月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
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4、2025 年9 月1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致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
030011 号)。2025 年10 月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问询函回
复”)等相关文件。2025 年11 月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以下
简称“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5、2025 年12 月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致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3
6、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
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7、2026 年4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8、公司于2026 年8 月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6
年8 月24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终止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鉴于本次交易事项推进时间较长,
当前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事项筹划初期发生了较大变化,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
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事项。
四、终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2026 年9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的
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判,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市公司终止本次
交易并撤回申请文件,以及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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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本次交易报告书披露之日至终止本次
交易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
文件的有关规定,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
为本次交易报告书披露之日(2025 年8 月12 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之
日(2026 年9 月4 日)止。上市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待取得相关交易数据并完成自查工作后,上市
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交易情况。
六、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交易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并与主要
交易对方开展充分沟通及协商后,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作出的审慎
决定,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情形。本次交易终止不会对公
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七、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市
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公告之日起至少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八、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已根据相关规定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终止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敏
温波
宋平
'彡
犭年
日
瓒
限公
2
券
怒
吟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