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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中科环保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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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董事会批准投资建设侯马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600吨/日,投资不超4.3亿元)

本次公告是8月5日中标侯马项目的程序性跟进(董事会审批),无新增金额、条款或事实变化。案例库显示8月5日中标时已多次处理并决定不做;公司明确表示短期无重大影响;股价对原始中标无反应(8月5日前后无异常波动)。无新增信息=无预期差=无edge。

📄 原文中科环保↗ 原文
关于投资建设侯马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6-141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侯马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中科 環保科技(香港)國際有…
不做 中科环保(301175.SZ)
本次公告为8月5日中标的程序性跟进(董事会审批),无新增金额、条款或事实;公司自述短期无重大影响;股价对原始中标无反应;无预期差、无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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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中科环保8月5日已公开中标侯马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当时案例库已处理并决定不做。9月4日公告仅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投资建设议案的程序性步骤,项目规模(600吨/日)、投资额(4.3亿)、处理费单价(131元/吨)等核心信息在中标时已披露。公司自述'对短期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股价在中标前后无异常波动(20日波动率仅1.02%),说明市场已消化或认为不具重大性。无新增事实、无预期差、无交易edge。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05 · 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high ↗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kb_search · 日期 2026-08-05 · 影响 invalidates
    案例库显示8月5日中标时已有4条处理记录,均为'不做';本次公告无新增事实
    检索:中科环保 侯马 中标 8月5日 案例库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因判定无新增事实(NO_INCREMENTAL_FACT),无需先例校准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1 · 降级 1 · 失败 0 · 取消 0
  1. stock_quote 降级 stock_tools HTTP · 2,029 ms
    {
  2. search_case_library 成功 stock_tools HTTP · 955 ms
    {"result": "search_case_library「301175.SZ」—— 与这些标的相关的自家决策案例(本页 12 条,该标的全历史相关记录共 21 条;ENTER 只按该标的自己的腿统计):\n◆ 301175.SZ:相关历史决策 21 条 · 其中该标的 ENTER 1 条(4.8%) · 已结算 1 笔 · 胜率 0% · 中位 +0.00% · 均值 +0.00% ⚠️只有 1 笔,样本太薄,只能当线索不能当规律\n↑ 胜率/收益口径:ENTER 当日之后 T+1 开盘入场、次日开盘出场,做空腿已按方向取反(所以正数=这个方向做对了)。统计的只有★那只票自己的腿。\n【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309 字
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6-141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侯马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中科
環保科技(香港)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科)联合投资建设侯马市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侯马项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侯马市城市管理局于2026 年7 月4 日公开发起侯马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
公司联合香港中科组建联合体参与投标。2026 年8 月5 日,公司收到由招标代理
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北京中科
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科環保科技(香港)國際有限公司(联合体)为
侯马项目的中标人。公司与香港中科拟联合投资建设侯马项目,项目总规模800
吨/日,其中一期即本期建设规模600 吨/日,投资总额不超过43,068.08 万元;
并设立侯马项目公司作为侯马项目实施主体,负责侯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2.2026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侯马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中科联合投资建设侯马项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
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4.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侯马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项目规模:项目总规模800 吨/日,一期即本期建设规模600 吨/日。
3.项目运营方式: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
4.特许经营期限:40 年,其中:前期及建设期2 年,运营期38 年。
5.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43,068.08 万元。
6.特许经营服务范围包括侯马市、曲沃县、翼城县。
7.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8.新设侯马项目公司:公司与香港中科联合设立侯马项目公司作为侯马项目
实施主体。侯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9,833.90 万元,其中:香港中科持股51%、
公司持股49%。
三、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合同主要包括《侯马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初步协议》
(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初步协议》)及《侯马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为《特许经营初步协议》的
附件,拟于侯马项目公司成立后签署。
(一)《特许经营初步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约主体:
甲方:侯马市城市管理局
乙方1: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中科環保科技(香港)國際有限公司
丙方1:曲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丙方2:翼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项目名称:侯马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3.项目内容:生活垃圾焚烧总规模为800吨/日,一期即本期建设规模600吨/
日,采用1×600吨/日的焚烧线,配置1×600吨/日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和1台15MW凝
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小时。本项目预留对外供热接口,预
留二期建设用地。
4.项目建设地点:侯马市上马街道办事处卫家庄村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
5.特许经营范围:侯马市、曲沃县、翼城县全域。
6.实施方式: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模式。

7.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设置为40年(含前期及建设期),特许经
营期限自《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署生效日起至移交日止。其中,前期及建设期2
年,运营期38年。
8.协议效力: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之一,甲乙丙方已对
《特许经营协议》条款达成一致,乙方承认《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全部内容。项
目公司组建后,由项目公司与甲方、丙方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由项目
公司承继本协议项下的相关权利义务。本项目开始运营日前,乙方对项目公司在
《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责任、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以及在项目正式运营后承担《特
许经营协议》下指定其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9.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及出资方式: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9,833.90万元,项
目公司成立时按比例全部认缴,并由中标特许经营者在项目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实
缴3,000.00万元,其余资金在项目公司成立后8个月内实缴到位。
10.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甲方、乙方1、乙方2、丙方1、丙方2五方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并生效。
(二)《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约主体:
甲方:侯马市城市管理局
乙方:(项目公司名称)
丙方1:曲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丙方2:翼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项目名称:侯马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3.项目内容:生活垃圾焚烧总规模为800吨/日,一期即本期建设规模600吨/
日,采用1×600吨/日的焚烧线,配置1×600吨/日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和1台15MW凝
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小时。本项目预留对外供热接口,预
留二期建设用地。
4.项目建设地点:侯马市上马街道办事处卫家庄村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
5.特许经营范围:侯马市、曲沃县、翼城县全域。
6.实施方式: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模式。
7.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设置为40年(含前期及建设期),特许经

营期限自《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署生效日起至移交日止。其中,前期及建设期2
年,运营期38年。因项目建设进度提前或滞后以及出现约定的其他可以调整特许
经营期限的情形,按约定相应调整特许经营期限。
8.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及调价机制:初始单价为131.00元/吨。若发生以
下七类情形,可协商调整垃圾处理服务费:项目总投资变动,项目获得专项资金,
物价指数变动,项目实际可享受到国补、省补政策电价,飞灰运输处理服务费单
价超过协议约定单价,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发生变化导致乙方投资、运
营成本增加,其他情形导致乙方投资、运行成本增加。
9.垃圾处理服务费支付方式:按季度据实结算。
10.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甲方、乙方、丙方1、丙方2四方盖章,并由甲方、
乙方、丙方1、丙方2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侯马项目是公司继晋城项目后在山西省的又一重要布局。项目如能
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行业
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二)存在的风险
项目可能存在无法按进度投运、运营期垃圾供应量不及预期和垃圾处理服务
费回款不及时等风险。为应对项目风险,公司将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管控;督促
政府加大特许经营范围内垃圾收运力度,并探索潜在替代燃料,积极拓展域外生
活垃圾,有效保障垃圾供应量;持续关注特许经营服务范围内地方政府财政支付
能力,建立常态化回款跟踪、对账机制,拓展项目多元收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相关安
排,投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新增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况。本次投资
完成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影响程度尚需视项目建设
进度及投运后运营情况而定,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侯马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初步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