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光力科技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不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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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力科技发布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核查意见,属例行治理程序性公告
本公告是2026年8月18日已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法定程序性步骤——公示核查意见。不含任何新增财务数据、授予价格、业绩考核条件或业务信息,属于例行治理噪音,无法构成交易催化。
📄 原文光力科技↗ 原文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1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不做 光力科技(300480.SZ)
例行治理程序性公告(股权激励公示核查意见),无新增催化信息。激励计划草案8月18日已公告,本次仅为法定合规步骤确认,不构成独立交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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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光力科技发布的公告是股权激励计划从董事会审议通过到实际授予之间的必经合规步骤(内部公示→核查→无异议确认)。计划本身8月18日已公告,本次仅是程序性确认,无任何增量信息。股权激励对股价的影响通常在草案发布或授予完成时体现,中间程序性公告无交易价值。自家案例库也显示该标的近期决策多为'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0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无需先例支撑,事件本身不具备交易催化属性
方向:无适用先例——程序性治理公告不构成可交易事件
涨幅量级:不适用
形态:不适用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1 · 降级 0 · 失败 0 · 取消 0
- search_case_library 成功 stock_tools HTTP · 474 ms
{"result": "search_case_library「300480.SZ」—— 与这些标的相关的自家决策案例(本页 5 条,该标的全历史相关记录共 5 条;ENTER 只按该标的自己的腿统计):\n◆ 300480.SZ:相关历史决策 5 条 · 其中该标的 ENTER 1 条(20.0%) · 已结算 1 笔 · 胜率 0% · 中位 -4.72% · 均值 -4.72% ⚠️只有 1 笔,样本太薄,只能当线索不能当规律\n↑ 胜率/收益口径:ENTER 当日之后 T+1 开盘入场、次日开盘出场,做空腿已按方向取反(所以正数=这个方向做对了)。统计的只有★那只票自己的腿。\n【对所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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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1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18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意
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 年8 月21 日至2026 年8 月31 日。
3、公示方式:公司OA 系统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拟激励对象或其信息有异议者,
可及时向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6、核查方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
人员身份证件信息、与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结果,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
励对象条件。
2、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前述外籍员工目前是公司的核心员工,对公司的技
术、业务和经营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本次对公司部分外籍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将
有助于公司未来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
的长远利益。
因此,本激励计划将上述外籍员工纳为此次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4、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9 月4 日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1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18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意
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 年8 月21 日至2026 年8 月31 日。
3、公示方式:公司OA 系统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拟激励对象或其信息有异议者,
可及时向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6、核查方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
人员身份证件信息、与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结果,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
励对象条件。
2、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前述外籍员工目前是公司的核心员工,对公司的技
术、业务和经营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本次对公司部分外籍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将
有助于公司未来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
的长远利益。
因此,本激励计划将上述外籍员工纳为此次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4、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9 月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