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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华懋科技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09-08(北京日)仅日期·⟳ 抓取 09-08 15:22:29·⚡ 决策 09-13 00:01:03 +4d08h·45.2 天前

华懋科技公告“华懋转债”第三年付息:每百元兑息1.00元,除息/兑息日均为2026年9月14日,属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例行付息,无新增经营或资本增量信息

全文为法定例行付息实施公告,所有关键要素(票面利率、付息日、登记日、兑息金额)均已在2023年募集说明书中事先约定并被市场完全预期,不含任何业绩、订单、并购、转股价格调整、赎回/回售或评级变化等增量事实,无可交易预期差,故 AVOID

📄 原文华懋科技↗ 原文
华懋科技关于“华懋转债”2026年付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8 转债代码:113677 转债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懋转债”2026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不做 华懋科技(603306.SH)
例行可转债付息实施公告:利率、付息日与兑息金额均为2023年募集说明书既定条款,全年利息量级约1,050万元属既定融资成本,不含业绩、订单、转股价下修、强赎/回售或评级变化等增量事实,无预期差与可执行 edge
不做 华懋转债(113677.SH)
每百元仅兑息1.00元,9月14日除息将机械扣减约1元,无套利空间;本次公告未触发任何条款事件(下修/强赎/回售),转债价格不受增量信息驱动,不交易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事实:华懋科技披露“华懋转债”第三年付息,票面1.00%、每百元兑息1.00元,登记日9月11日、除息与兑息日9月14日,并同步重述2023年发行条款、现转股价33.66元与AA-/稳定评级。影响链:付息是募集说明书已约定的合同义务,市场在发行时即已知每年付息日与利率,转债价格将在除息日机械扣除约1元利息,正股股东权益与现金流不受实质影响(全年利息约1,050万元,为公司既定融资成本)。价格/证据:公告体裁为例行披露,无新增金额、无条款修订、无强赎或下修信号;自家案例库显示603306.SH历史11条决策中该票从未 ENTER,本次亦无新的方向性催化。结论:不存在预期差与可执行 edge,AVOID,且不产生 risk_signals(无净损害事实,评级与经营均无变化)。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主要风险

  • 唯一需留意的不是本付息事件,而是公告未提及转股价格下修、强赎或回售触发,若后续出现此类条款公告才可能构成转债层面的真实催化。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kb_search · 影响 none
    自家案例库对603306.SH有11条历史决策记录、ENTER为0条,本次付息公告亦无新催化,未提供任何做多证据
    检索:search_case_library 603306.SH 可转债付息 历史决策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08 · 影响 invalidates
    逐条核对全文:仅重述既有发行条款、第三年票面1.00%付息安排、代扣税与QFII免税说明,东方金诚评级维持AA-/稳定,无任何条款变更或新增承诺
    检索:公告全文核查是否含转股价格下修/强制赎回/回售/评级变化等增量条款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改变结论:本次已在证据层面确定为无增量事实,无需先例支撑幅度或胜率

方向:无可参照方向:可转债例行付息不产生价格事件,历史先例研究对无预期差的合同性义务履行不适用

涨幅量级:无幅度校准需求,兑息金额与除息机制由条款决定,非市场定价问题

形态:不存在见光死或高开低走结构,因该公告本身不构成催化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1 · 降级 0 · 失败 0 · 取消 0
  1. search_case_library 成功 stock_tools HTTP · 30 ms
    {"result": "search_case_library「603306.SH」无历史决策命中(我们过去没在这些标的上决策过,或历史尚未回填)。\n◆ 603306.SH:相关历史决策 11 条 · 其中该标的 ENTER 0 条(0.0%) · 我们从没在这只票上 ENTER 过"}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460 字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8
转债代码:113677
转债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懋转债”2026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6 年9 月11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6 年9 月14 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6 年9 月14 日

本次每百元兑息金额(含税):1.00元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9 月
1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懋转债”)将于2026 年
9 月14 日开始支付自2025 年9 月14 日至2026 年9 月13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华
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发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名称: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发行日期:2023 年9 月14 日
(三)发行数量:1,050 万张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按
面值发行。
(五)发行总额:人民币10.50 亿元
(六)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
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七)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6 年,即自2023 年9 月14 日至2029 年9 月
13 日。
(八)上市日期:2023 年10 月12 日
(九)债券代码:113677
(十)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十一)债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十二)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 年3 月20 日至2029 年9
月13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息)。
(十三)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34.18 元/股,现转股价格为33.66 元/股。
(十四)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
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23 年9 月14 日(T 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五)信用评级情况: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26 年6 月
18 日出具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华懋转债”2026 年
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
“华懋转债”评级结果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六)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十七)担保情况:无
(十八)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
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华懋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
为2025 年9 月14 日至2026 年9 月13 日。本年度票面利息1.00%(含税),即每

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00 元(含税)。
三、
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一)可转债付息债券登记日:2026 年9 月11 日
(二)可转债除息日:2026 年9 月14 日
(三)可转债兑息日:2026 年9 月14 日
四、
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6 年9 月1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华懋转债”持有人。
五、
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
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
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
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
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华懋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
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的可转债本次
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00 元(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0.80 元(税后)。可转
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
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对于持有“华懋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
张面值100 元的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00 元(含税)。
(三)对于持有“华懋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下分别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规定,自2026 年1 月
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
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
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可
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00 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
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
息。
七、
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 号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2-779518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6/22/23 楼
联系电话:021-20639666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 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