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001339.SZ)就IPO募投项目结项后2,179.9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出具保荐人核查意见,明确726.81万元待付款项继续留存专户
cninfo法定披露的保荐人核查意见,内容为IPO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的专户留存与永久补流的技术性安排:金额2,179.93万元(其中726.81万元继续留存专户)、不改变实施主体和资金用途、无需股东会审议、保荐人无异议。这是9月1日董事会决议的后续程序性明确,属同一事项的补充公告,不构成新催化剂,对收入、利润、现金流或股东权益无实质增量影响,方向中性,无可交易的期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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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事实:智微智能2026-09-08董事会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2,179.93万元的后续安排,726.81万元待付尾款/验收款/质保金继续留存专户,其余永久补流,华泰联合证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且不涉及实施主体与资金用途变化。影响链:仅为募集资金账户层面的规范管理,目的是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余资金本身是项目结项后的剩余,永久补流不新增资本开支、不改变股本结构、无摊薄、无分红/回购取消,也无任何经营指标增量。价格/证据:巨潮一手披露,金额量级(约0.22亿元)相对上市公司体量属轻微,公告自身即定性为程序性安排,市场对此类例行募集资金公告通常无重定价反应。结论:事件方向中性、无新增可交易事实,直接回避,不建立多空腿,也不登记风险信号(无净损害事实)。
关键理由
- 事项为例行募集资金管理与专户安排的技术性明确,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投资用途,保荐人已无异议,属程序性合规公告。
- 节余募集资金2,179.93万元(其中726.81万元仍留存专户)量级过小,且为项目结项后的剩余资金永久补流,不新增资本开支、不摊薄股本,对收入利润与现金流无实质增量。
- 本条是9月1日董事会决议的后续补充公告,同一事项不得重复计为催化剂,市场无新增预期差可交易。
主要风险
- 若后续公司披露节余资金实际转出金额或募投项目(含'新一代AI基础设施产业化项目')进度、投入出现实质变化,需重新评估,但那属于新事件而非本条公告。
- '新一代AI基础设施产业化项目'仍在推进中,本条公告未提供任何项目进度、订单或产能信息,不应据此推断AI基础设施业务的基本面变化。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08 · 影响 invalidates
全文确认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化、无需股东会审议、保荐人无异议,2,179.93万元中726.81万元仍留存专户,实际永久补流金额以转出为准,无任何经营或财务增量。
检索:阅读公告全文核查是否存在募投项目变更、资金用途改变、金额重大性或摊薄等可交易增量 原文 ↗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08 · 影响 none
未发现任何负面事实:项目为结项(非终止失败),资金留存专户并补流用于日常经营,公告明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满足风险信号三重测试。
检索:核查是否存在取消分红/回购、资金缺口、募投项目失败或终止、减值等净利空事实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缺失不影响结论:本条为程序性合规公告,事件方向中性、无 materiality,直接 AVOID。
方向:无可用先例;募集资金结项补流类例行公告历史上通常无显著价格反应。
涨幅量级:未定幅度,因事项无新增可交易事实,不需要 tp/sl 校准。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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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安排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微智能”或“公司”)持续
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智微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安排的事项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6 年9 月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根据合同
待支付的尾款、验收款及质保金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费用,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79.93 万元(含待支付的尾款、验
收款及质保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实施前述
募集资金划转安排,相关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结合募投项目后续款项实际支付安排,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
公司于2026 年9 月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安排的议案》,公司拟对
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予以进一步明确。
二、本次募集资金后续使用安排
截至2026 年8 月31 日,“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179.93
万元,其中预计待支付的合同尾款、验收款及质保金等款项为726.81 万元。考
虑到上述待支付款项均系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已经发生或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尚
需支付的项目支出,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拟将预计待支付的合同尾款、验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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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及质保金等款项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及实际履约
情况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支付,不再将该部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扣除上
述预计待支付款项后,公司拟将剩余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
“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与“新一代AI 基础设施产业化项目”共用募集资金
专户,本次事项实施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新一代AI 基础设施产业
化项目”及支付“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验收款及质保金
等款项。
三、本次募集资金后续使用安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后续使用安排系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后续付款安排
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事项的变化。
公司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验收款及质保金等款项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
户,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扣除上述待支付款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 年9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安排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将“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预计待支付的合同尾款、验收款及质保金等款项
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及实际履约情况使用募集资金支
付;扣除上述待支付款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后续安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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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安排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智微智能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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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安排的核查
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支音
张延恒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