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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鑫汇科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2/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09-08(北京日)仅日期·⟳ 抓取 16:24:31·⚡ 决策 09-08 17:29:52 +1h05m·49.4 天前

鑫汇科披露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结果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公示期无异议、尚待股东会审议

正文为一手法定披露(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的例行治理程序公告:激励对象名单已于2026-08-27 披露、2026-08-28 至09-07 完成11天公示且无异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仅出具资格核查意见。相对已披露信息无新增金额、份额、考核指标或监管结论,事件方向为中性,且当前A股/北交所已收盘不可成交,无任何正期望交易结构,故不进入交易,也不输出风险信号(无公司级净损害事实)。

📄 原文鑫汇科↗ 原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9202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6-080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
不做 鑫汇科(920267.BJ)
例行治理程序公告:2026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名单已于2026-08-27 披露并完成11天公示、无异议,本次仅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核查意见,未披露授予规模、价格与业绩考核指标,且名单尚需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对已知信息无增量、方向中性、无edge。同时公告时点A股(含北交所)已收盘不可成交,不存在可执行的入场结构。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事实:鑫汇科公告2026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资格核查意见,名单尚待临时股东会审议;未披露授予数量、价格、业绩条件与费用摊销。影响链:股权激励的价值信号来自草案中的考核指标与授予规模(已于更早的草案/名单公告披露),本次仅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要求的程序性核查与公示确认,不改变未来收入、利润、现金流或股本结构的预期。价格/证据:来源为cninfo一手法定披露,可信度高但增量信息为零;公告时点为2026-09-08,A股当日已收盘(17:28 SH),不存在可成交窗口。结论:无增量事实、方向中性、无可执行edge,整体AVOID;因无净损害事实,risk_signals为空。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主要风险

  • 股权激励名单尚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若被否决或调整,相关预期会阶段性回吐,但这属于既有方案的程序性不确定性而非本公告新增信息
  • 公告未披露授予价格、股份数量与业绩考核指标,无法量化未来费用摊销与摊薄幅度,任何据此的估值推断都缺乏依据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08 · 影响 invalidates
    全文1557字仅含公示期间、无异议结论、资格核查三项意见及蔡棋荣作为实控人之子参与名单的说明,明确写明名单尚需股东会审议,无任何量化增量
    检索:公告全文:是否含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业绩考核目标、费用摊销或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等可定价增量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缺失未改变结论——即便存在正反应先例,本次公告的零增量与当前A股已收盘不可成交两项事实已独立决定AVOID;未调用event_study以避免以噪音样本污染定价

方向:无可用的同类高相似先例;本事件为股权激励名单公示结果的例行程序性公告,本身不含可被市场定价的新增事实,历史上此类合规确认通常不产生独立的价格反应,反应集中在草案披露与授予实施环节

涨幅量级:未用先例校准幅度:无授权规模、授予价格与业绩考核指标,无法建立量级基准

形态:无先例证据支持或否定见光死/高开低走模式,不做推断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557 字
证券代码:9202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6-080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并于2026 年8 月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6-073),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查,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情况
如下:
一、公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 号——股权
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8 月28 日至2026 年9 月7
日,在公司内部向全体员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并征求意见,公示期共计11
天。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激励对

象名单》尚需经过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对公司《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
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不包括独立董事,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蔡金铸先生之子蔡棋荣先生参与本激励计划之外,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