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920267.BJ)披露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自查报告,结论为未发现内幕交易及信息泄露,属例行合规程序性公告
这是股权激励流程中的法定合规自查报告,内容仅为“3名知情人交易已核实、不构成内幕交易、未发现信息泄露”的程序性结论,不含金额、份额、业绩指标、经营数据或监管处分等任何新事实;真正的催化(激励计划草案)已于8月27日披露并过期。方向为中性,无多空edge,无可执行标的动作,且A股当前已收盘。故判RESEARCHED_AVOID,未调用行情、供应链或先例工具,因结果不可能改变做/不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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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事实:鑫汇科9月8日盘后披露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报告,认定自查期(2026-02-27至2026-08-27)内3名知情人交易不构成内幕交易、未发现信息泄露,其中1人为已披露减持计划执行、2人交易发生在激励计划筹划之前。影响链:股权激励的定价含义来自草案的授予价格、股份数量、业绩考核与摊薄,这些已在8月27日的草案公告中一次性释放;自查报告是交易所持续监管指引要求的后置程序,其“未发现异常”属于流程默认通过情形,不改变盈利预期、资本结构或公司治理质量,也不构成对草案的更正或补充。证据/价格:公告文本1688字,全部为程序与结论表述,无新增数字;因此无需行情或先例即可判定无预期差。结论:event_direction=NEUTRAL,avoid_reason_code=NO_INCREMENTAL_FACT,对鑫汇科(920267.BJ)给AVOID。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缺失未改变结论;本次AVOID的依据是事件本身不含增量事实,而非价格反应不确定
方向:未做先例统计:程序性合规自查报告不产生可测的价格事件反应,先例校准对结论无影响
涨幅量级:无可用高相似先例,且当前判断不依赖幅度校准
形态:无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688 字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6 年8 月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6 年股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
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6 年2 月27 日至2026 年8 月27 日)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
(2026 年2 月27 日至2026 年8 月27 日),共有3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
实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刘剑的交易行为系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22 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5-109)。
郑彦斌、张培丹2 名核查对象在核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根
据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本次激励计划的进程,对上述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进
行了审查,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的股票均发生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筹划之前。
同时,上述核查对象出具书面说明: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其买卖公司股
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 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
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前,
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
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
(二)《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